官方授權經銷遠東電纜(遠東電纜被疑打壓同行)
2023-09-22 14:00:32 2
官方授權經銷遠東電纜?一個地方商會聯合網站搞的價格監察活動,本意是為了給行業內項目招投標提供價格參考,但由於商會經費是行業龍頭出的,於是這家龍頭被多家同行「聯合抵制」,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於官方授權經銷遠東電纜?下面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官方授權經銷遠東電纜
一個地方商會聯合網站搞的價格監察活動,本意是為了給行業內項目招投標提供價格參考,但由於商會經費是行業龍頭出的,於是這家龍頭被多家同行「聯合抵制」
《投資者報》記者 鄧睿
10月24日,智慧能源(600869.SH)全資子公司遠東電纜有限公司(下稱「遠東電纜」)訴諸中國電器工業協會電線電纜分會(下稱「電纜分會」)的名譽權侵害案在宜興市人民法院開庭。不過,當日只進行雙方舉證,該案將擇日再審。
作為一家電纜行業的龍頭企業,遠東電纜為何要狀告行業協會?在外人看來,這場訴訟可謂是「大水衝了龍王廟」,那麼,訴訟案涉及的事件真相究竟是什麼?對此,《投資者報》記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與採訪,獲得部分解答。
遠東電纜被疑打壓同行
此次風波的由來要追溯到2015年,當時全國26家電纜企業和浙江、安徽等地的8家地方電纜行業協會,聯名籤署了一份《關於抵制「江蘇省光電線纜商會」、北京佰策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開展所謂「價格監察提示」活動的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
這場抵制活動源於2013年6月,江蘇電纜商會和佰策邦公司協議開展「價格監察提示」活動,向招標單位和質監部門發布監察提示函,提示中標電纜企業的投標定價偏離正常水平,警惕可能會出現的偷工減料等行為。同時,該提示函還會同步發布在佰策邦公司網站「中纜在線」上。
《聯合聲明》認為,這場監察活動其實是江蘇電纜商會的理事長單位——遠東電纜借江蘇商會之手,打著「行業自律」和「規範定價」的幌子,向客戶及社會發布所謂的「監察提示函」,目的卻是打擊市場上的同行和競爭對手。
但江蘇電纜商會秘書長黃解平告訴本報記者,當初「價格監察提示」活動是經江蘇電纜商會內部多家理事單位共同開會投票決定的。雖然當時有企業因費用等問題表示不同意見,但多數還是認可的。
而對於遠東電纜操縱江蘇電纜商會的說法,黃解平稱,自己作為商會一員完全不贊成。雖然曾是遠東電纜員工,但現在商會內人員都是不參與遠東電纜公司事務的。
江蘇電纜商會此前也表示,之所以發布此類「價格監察提示函」,只是為了改變行業內存在的以次充好、弄虛作假等質量違法行為,改變低價惡性競爭、圍標串標、哄抬價格等現象,是「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提升電線電纜產品質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
據江蘇電纜商會官網顯示的數據,2015年以來,該商會已經向有關招標方發出《投標報價分析建議書》582份,向投標方發《提示函》140份,向用戶、投標方和政府監督部門發《監察提示函》147份,涉及標段188個。
以上數據表明,「價格監察提示」活動已在較大範圍內開展起來。黃解平透露,在籤署《聯合聲明》的26家電纜企業中,有部分企業的標段是之前被「價格監察提示」活動影響過的。
行業協會助陣抵制
據遠東電纜起訴電纜分會的訴訟書顯示,《聯合聲明》由電纜分會牽頭籤署,並向8個國家機關部門和6個江蘇省機關部門發出了抵制「價格監察提示」活動的匯報函和溝通函,要求有關政府部門認真聽取廣大企業的集體呼籲,立即制止「江蘇電纜商會」與「中纜在線」網站的「相關違法行為」。同時,電纜分會將相關情況在中國電線電纜網等網站進行了公開報導。
電纜分會與籤訂《聯合聲明》的企業認為,江蘇電纜商會與佰策邦公司合作開展的「價格監察活動」,其一百多萬元的委託費是由遠東電纜墊付的,而且在以往的監察活動中,遠東電纜也從未出現過問題。由此他們懷疑,江蘇電纜商會和「中纜在線」被遠東電纜「操縱」,成為遠東打壓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武器」。
對此懷疑,江蘇電纜商會解釋稱,「商會經費不夠,因此作為理事單位的遠東電纜墊付了一部分。」不過,這種墊付是無償還是暫借,其定性可能就大不相同了。在此次記者對江蘇電纜商會的採訪中,黃解平對委託費的補充解釋是:商會作為非盈利性組織,開展活動的經費需要靠商會成員來分擔。因「價格監察提示」活動的開展可能造成的影響,有企業不願意交會費,遠東電纜墊付只是暫借,江蘇電纜商會會歸還此項費用。
而遠東電纜對此的反應更為激烈,直接以名譽侵害為由將電纜分會訴諸法院。
監察提示被停前曾獲認可
記者了解到,自《聯合聲明》發出後,商會考慮到有理事單位參與了抵制活動,這與之前推行該活動的表決存在差異,為了防止影響擴大,商會就主動停止了這項活動。不過「中纜在線」仍然在繼續對一些標段價格等情況進行分析。
黃解平表示,在該活動進行期間,商會曾多次收到電力公司和客戶對建議書的肯定。江蘇電纜商會的「價格監察提示」活動並不是為了幹預定價,而是對電纜企業投標的分析與對招標方的建議,是提供參考意見。不會對定價進行規定,他們也深知這是和《價格法》相違背的,商會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本報記者此次也聯繫了電纜分會吳世敏秘書長,吳秘書長稱,24日是第一次開庭,也只是雙方質證,還未進入實質審判環節,電纜分會沒有精力也不想和行業內企業遠東電纜方面牽扯太多,他們本著坦誠溝通的原則和遠東電纜方面也溝通了多次,遠東電纜方面也撤訴過,「但遠東電纜提出的要求比較苛刻,我們不能答應,」「其實訴訟主體弄錯了,我們電纜分會不具備主體資格,另外重新起訴的做法有些過分,雙方協調時本是互相給臺階下的。」
而遠東電纜品牌宣傳部王總監給本報記者發來的訴訟資料顯示:宜興市人民法院於2016年1月6日受理了遠東控股與遠東電纜訴訟電纜分會名譽權一案,該案在電纜分會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多次協調下,電纜分會同意對自己的侵權行為在行業理事擴大會上以書面公開的形式道歉。因此遠東電纜提出了撤訴申請,2016年7月,宜興市人民法院準許撤訴。
2017年3月,電纜分會未兌現承諾向遠東電纜賠禮道歉,於是遠東電纜重新向宜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文源自投資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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