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貼合防爆保護膜的製作方法
2023-12-04 13:29:46
本實用新型涉及功能性薄膜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全貼合防爆保護膜。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科技的蓬勃發展,防爆膜被廣泛應用於顯示裝置工業,如智慧型手機、數碼攝像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可穿戴智能設備等電子產品上的各種光學顯示裝置。由於電子產品的光學顯示裝置一般用玻璃製成,在受到外界撞擊時極易破碎飛濺,對人體產生極大的安全隱患,所以防爆膜的使用能夠有效地保護電子產品使用者的安全。目前市場上形形色色、琳琅滿目的類似保護膜的產品很多,但大多數產品的防指紋、抗油漬、防水、防撞擊等性能較差,此外,這些屏幕保護膜在粘貼時容易產生氣泡,且不易排出,不僅影響貼膜後產品的美觀度,而且影響用戶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存在之缺失,提供一種全貼合防爆保護膜,其防指紋、抗油漬、防水、放撞擊等性能較好,而且貼膜後該保護膜能完全貼合屏幕,既不會產生氣泡又不會起翹。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之技術方案:
一種全貼合防爆保護膜,包括使用層和用於保護使用層的保護層,所述使用層由疏油疏水防刮層、絲印層、OCA光學層和高粘熱彎貼合層依次疊加形成,所述保護層包括第一PET保護層和第二PET保護層,所述第一PET保護層設於疏油疏水防刮層的上方,所述第二PET保護層設於高粘熱彎貼 合層的下方。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第一PET保護層和第二PET保護層的厚度為45-55μm。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優選的,所述第一PET保護層和第二PET保護層的厚度為50μm。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疏油疏水防刮層的厚度為95-105μm,所述絲印層的厚度為3-8μm,所述OCA光學層的厚度為70-80μm,所述高粘熱彎貼合層的厚度為120-130μm。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疏油疏水防刮層的厚度為100μm,所述絲印層的厚度為5μm,所述OCA光學層的厚度為75μm,所述高粘熱彎貼合層的厚度為125μm。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疏油疏水防刮層為PET經疏油、疏水和防刮處理後形成的PET膜層。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和優勢,具體而言:1、本保護膜具有6層結構,其具有良好的防指紋、抗油漬、防水、放撞擊等性能;2、在使用層上下表面各設一層保護層,這樣可以避免保護膜在運輸途中受到損傷,保證了產品的完整性,減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3、高粘熱彎貼合層使保護膜能夠完全貼合在電子設備的屏幕上,而且貼合後既不會產生氣泡又不會起翹;4、OCA光學層中使用的OCA光學膠為日本進口料,透光度達到94%,使保護膜高度透明,永不變色。
為更清楚地闡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徵、技術手段及其所達到的具體目的和功能,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識說明:
1-疏油疏水防刮層,2-絲印層,3-OCA光學層,4-高粘熱彎貼合層,5-第一PET保護層,6-第二PET保護層。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一種全貼合防爆保護膜,包括使用層和用於保護使用層的保護層,所述使用層由疏油疏水防刮層1、絲印層2、OCA光學層3和高粘熱彎貼合層4依次疊加形成,所述疏油疏水防刮層1為PET經疏油、疏水和防刮處理後形成的PET膜層,疏油疏水防刮層1使保護膜具有良好的抗油漬、防水和防指紋的性能。絲印層1可按照手機或者電子產品定製顏色,讓二者合二為一,融為一體,提高保護膜的美觀度。OCA光學層3保證觸控靈敏度,而該層中使用的OCA光學膠為日本進口料,透光度達到94%。高粘熱彎貼合層4用於貼合屏幕,具有高粘性,與電子屏幕貼合後不會產生氣泡或起翹。所述保護層包括第一PET保護層5和第二PET保護層6,所述第一PET保護層5設於疏油疏水防刮層1的上方,所述第二PET保護層設於高粘熱彎貼合層4的下方。所述第一PET保護層5和第二PET保護層6的厚度為45-55μm,所述第一PET保護層5和第二PET保護層6的優選厚度為50μm。所述疏油疏水防刮層1的厚度為95-105μm,所述疏油疏水防刮層1的優選厚度為100μm,所述絲印層1的厚度為3-8μm,所述絲印層1的優選厚度為5μm,所述OCA光學層3的厚度為70-80μm,所述OCA光學層3的優選厚度為75μm,所述高粘熱彎貼合層4的厚度為120-130μm,所述高粘熱彎貼合層4的優選厚度為125μm。
該保護膜適用於各種手機、iPad、電腦、導航儀等,根據實際需要,該保護膜可以製作成任意形狀。
以手機為例,使用時,找到適合的全貼合防爆保護膜,先清潔手機屏幕,然後撕去第二PET保護層6,將全貼合防爆保護膜上的手機聽筒等鏤空處與手機上的相應位置對應,使全貼合防爆保護膜與手機屏幕緊密貼合,然後再撕去第一PET保護層5,該手機便得到保護。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故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際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