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整體式輸油泵的製作方法
2023-12-09 15:31:4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輸油泵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整體式輸油泵。
背景技術:
輸油泵的作用是保證柴油在低壓油路內循環,並供應足夠數量及一定壓力的燃油給噴油泵,其輸油量應為全負荷最大噴油量的3-4倍。輸油泵分為齒輪式輸油泵,膜片式輸油泵,柱塞式輸油泵,管道式輸油泵等等。目前,輸油泵領域的使用越來越廣泛。
而現有的輸油泵在使用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其大多為手動泵和機動泵單個設置,單個輸油泵使用範圍較小,往往達不到既方便又合格的使用目的;其次,進油口和出油口的密封性會對裝置內油壓造成很大地影響,如密封性能不好會嚴重影響工作的效率,而現有的進油口和出油口均為金屬製成的接口,在使用時難免會存在一些縫隙,從而導致漏油現象。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整體式輸油泵。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整體式輸油泵,包括機動泵和手動泵,所述機動泵固定安裝在底板上,所述手動泵安裝在機動泵的下方,且手動泵和機動泵並聯,所述手動泵和機動泵的一側安裝有第一連接管,且第一連接管的一端設置有進油口,所述手動泵和機動泵通過第二連接管安裝有增壓倉,且第二連接管上設置有單向閥,所述增壓倉的一側設置有出油口,所述底板的底部安裝有承重輪,所述底板的一側通過螺栓固定安裝有推桿,所述手動泵的上方通過鉸鏈安裝有手壓杆。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進油口和出油口的內部均安裝有橡皮墊。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單向閥共安裝有兩個,且兩個單向閥分別位於機動泵和手動泵的一側。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承重輪的一側安裝有萬向自鎖輪。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機動泵和手動泵位於同一水平直線上。
本實用新型中,首先,在原有基礎上,通過將機動泵和手動泵並聯,利用並聯情況下的兩泵油壓可累加的優點,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當機動泵能滿足工作要求時,直接使用機動泵即可,當機動泵無法完成工作要求時,在手動泵的輔助下,以達到工作要求,使用方便;其次,在進油口和出油口的連接埠內部安裝有一環形橡皮墊,當外接油箱和液壓設備時,橡皮墊擠壓變形後可保證接口處有個良好的密封狀態,進而保證接口不會漏油和內部油壓正常;最後,該輸油泵整個安裝在一底板上,底板的底部安裝有承重輪和萬向自鎖輪,以方便位置的移動和固定,同時底板一側安裝有推桿,使用較為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整體式輸油泵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整體式輸油泵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整體式輸油泵的進油口剖視圖。
圖例說明:
1-第一連接管、2-機動泵、3-單向閥、4-第二連接管、5-增壓倉、6-出油口、7-底板、8-手壓杆、9-鉸鏈、10-手動泵、11-進油口、12-推桿、13-萬向自鎖輪、14-承重輪、15-橡皮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整體式輸油泵,包括機動泵2和手動泵10,機動泵2固定安裝在底板7上,手動泵10安裝在機動泵2的下方,且手動泵10和機動泵2並聯,手動泵10和機動泵2的一側安裝有第一連接管1,且第一連接管1的一端設置有進油口11,手動泵10和機動泵2通過第二連接管4安裝有增壓倉5,且第二連接管4上設置有單向閥3,增壓倉5的一側設置有出油口6,底板7的底部安裝有承重輪14,底板7的一側通過螺栓固定安裝有推桿12,手動泵10的上方通過鉸鏈9安裝有手壓杆8。
進油口11和出油口6的內部均安裝有橡皮墊15。
單向閥3共安裝有兩個,且兩個單向閥3分別位於機動泵2和手動泵10的一側。
承重輪14的一側安裝有萬向自鎖輪13。
機動泵2和手動泵10位於同一水平直線上。
單向閥3用於防止油液回流,增壓倉5用於加大油液的內壓,推桿12方便對整個裝置的移動,萬向自鎖輪13用於移動和固定位置,承重輪14用於承重,橡皮墊15受壓時可保證接口處的密封性。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分別將進油口11和出油口6外接油箱和液壓設備,在機動泵2的作用下油箱內的油通過第一連接管1將油吸入,再通過第二連接管4上的單向閥3最後送至增壓倉5內,通過增壓倉5的增壓後再由出油口6送至液壓設備中,當機動泵2單個工作無法達到使用目的時,通過活動手壓杆8運作手動泵10,在手動泵10的輔助作用下即可達到使用目的,推桿12方便對整個裝置的移動,萬向自鎖輪13用於移動和固定位置,承重輪14用於承重,橡皮墊15受壓時可保證接口處的密封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