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 大規模騷亂驚動中央領導
2023-03-30 04:14:40 1
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是一起嚴重的因為數萬群眾的起鬨而導致的一場擾亂社會秩序的案件,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還驚動了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這起事件的起因到底是什麼呢,跟隨51區小編的腳步一起去看看吧。
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
200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省荊州市石首市發生因酒店廚師塗遠高非正常死亡導致的數萬群眾圍觀起鬨,圍堵道路騷亂事件,夜間至21日凌晨,事態已逐漸平息,停放在事發地永隆大酒店內的屍體已送往殯儀館,圍觀群眾全部散去,2009年10月17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對2009年6月17日發生的塗曉玉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依法公開進行了一審宣判。
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起因:
2009年6月17日玩八點半,石首市公安局接到報案稱石首市筆架山街道辦事處永隆大酒店發現一具男屍,民警趕到現場後進行全方位的勘察,法醫也對屍體進行了初檢並無致命傷,民警在所住房間排查時發現一封遺書,大概內容就是厭世輕生初步認定為自殺,民警多次與家屬進行溝通,必須解剖屍體才能查清真相,家屬拒絕導致屍體停放在酒店內,導致圍觀群眾越來越多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調查結果:
死者塗遠高,男,24歲,石首市高基廟鎮長河村5組人,初中文化程度,生前為該酒店廚師,通過法醫專家解剖、檢驗、毒物化驗、X光拍片等技術方法檢驗,並結合現場勘察、調查走訪的結果,警方認定石首「6·17」事件死者系高墜自殺身亡。經家屬同意,遺體已於當日4時許火化,並由家人按當地風俗於9時30分左右入土安葬。
石首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塗曉玉、陳補生、王傳淑、塗遠華等人無視國家法律,在明知塗遠高系自殺身亡的情況下,為了實現無理要求,組織、煽動群眾聚集鬧事,對情節嚴重的首要分子,依法予以從嚴懲處;對罪行較輕,犯罪後認罪、悔罪的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分別適用了緩刑或者判決免予刑事處罰。
湖北石首群體性事件的思考:
在網絡時代,每個人都可能成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為意見表達的主體,政府發聲和輿論引導需要比過去更高更強的能力,在汶川地震期間,政府一天一場、有時是好幾場新聞發布會,主流媒體放開新聞報導,網際網路、手機、無線電、衛星通訊等新技術傳播媒介也各顯神通,保障了災情和救災工作的高度透明,極大地振奮了民族精神,增強了社會凝聚力,也提高了政府的威望,加深了政府和人民的血肉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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