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行業未來(代駕行業如何走出)
2023-04-14 02:17:17
代駕行業未來?來源:濟南日報炎熱的傍晚,與三五好友喝酒擼串,一直是不少濟南人的消暑方式之一隨著天氣越來越熱,代駕行業也進入旺季在方便車主、有效減少酒駕行為的同時,與之相關的各種糾紛和投訴也明顯增多12345市民服務熱線近一個月收到關於「代駕」問題的反映177條,其中囊括了要價過高、個人冒充公司、在代駕公司辦卡後無法使用等各種問題放眼全國,代駕行業亂象叢生,無主管部門、無準入門檻、無強制性規定的困局被暴露無遺,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於代駕行業未來?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代駕行業未來
來源:濟南日報
炎熱的傍晚,與三五好友喝酒擼串,一直是不少濟南人的消暑方式之一。隨著天氣越來越熱,代駕行業也進入旺季。在方便車主、有效減少酒駕行為的同時,與之相關的各種糾紛和投訴也明顯增多。12345市民服務熱線近一個月收到關於「代駕」問題的反映177條,其中囊括了要價過高、個人冒充公司、在代駕公司辦卡後無法使用等各種問題。放眼全國,代駕行業亂象叢生,無主管部門、無準入門檻、無強制性規定的困局被暴露無遺。
▌網絡代駕產值突破百億元
近年來,交警部門對酒駕行為查處越來越嚴格,加之「喝酒不開車」共識的逐漸養成,代駕市場越來越火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場上大約有200餘種代駕軟體,服務覆蓋全國300多個城市。據e代駕全國大數據研究中心發布的《2018年應酬指數報告》顯示,2018年全國代駕使用次數達到2.67億次。根據過去6年全國平均酒駕交通事故發生比例以及傷亡人數比率計算,過去一年因為代駕,避免了超過300萬起因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間接挽救了數十萬人的生命,避免因酒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百億元。如果按全天平均客單價計算,全國網絡代駕產值破百億元。與此同時,野蠻生長的代駕行業也成為亂象滋生的溫床,各種案例不斷發生。
今年3月25日,市民石先生叫了一名代駕司機從奧體中心去濟鋼新村,抵達目的地後,被告知要收取119元代駕費。石先生質疑其收費太貴,且18公裡路程與實際不符。後經核實,當事司機自稱所屬的公司和現場撥打的所謂「公司領導」電話均為虛假。
2016年7月12日晚,市民耿先生通過代駕平臺預約了一位李姓司機,將車輛從鮑山中心幼兒園開往邢村立交橋附近。當天下雨,代駕司機將價值200多萬元的奔馳車開進道路積水中導致熄火,維修費用預計在30萬元以上。但代駕平臺卻稱,由於公司購買的保險拒絕賠付,所以無法進行相應賠償,只能給予金額較小的象徵性賠償。
2015年5月27日,在工業北路壩王路路口,一名「酒代駕」被交警查處。起初代駕否認喝酒,民警連換3臺酒精檢測儀,都顯示酒精含量值為32mg/100ml。這時,代駕黃某才承認「中午喝了點白酒」。黃某被處1000元罰款、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
放眼全國,近年來,與代駕有關的案例明顯上升。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代駕」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結果顯示,2017年至今,全國共有3464份此類判決。其中,南京市江寧法院審理的一起代駕糾紛比較具有代表性。代駕司機把車開進水塘不幸溺亡,死者家屬將網絡代駕平臺告上法庭,後來卻發現,「有代駕公司的制服和工牌,但並不代表他就是代駕公司的人。」經過兩次審理才發現,運營代駕業務、與代駕司機籤訂勞務合同、發放報酬的均不是網絡平臺,而是3家不同的公司。最後通過調解,看似與網絡平臺並不相干的勞務公司承擔了60.5萬元的賠償。
▌「定性」尷尬監管無序
代駕行業起步於2003年,最初業務量寥寥,很多公司把代駕作為一個業務增項。2011年「醉駕入刑」,代駕業務量猛增,大量專業代駕公司成立。2003年至2015年期間,代駕行業完成了以傳統代駕為主到網際網路代駕為主的轉變。2016年以後,這一野蠻生長的行業暴露出越來越多的漏洞。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代駕公司是在工商局登記設立的從事「非營運車輛的駕駛服務」的公司,監管主體並不明確。
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未將代駕服務行為設置為前置性行政許可項目,工商部門只能依據公司法、行政許可法等相關規定,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依法受理企業和個人從事代駕服務的登記註冊,加之代駕司機的駕駛資質目前也沒有統一、具體的標準,從而導致整個行業呈現魚目混珠、良莠不齊的發展狀態。
而交警部門主要對代駕過程中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代駕服務與營運性質的駕駛服務有著本質區別,在沒有明確管轄權的情況下,交管部門也無法對代駕行業進行監管。
目前的代駕行業「定性」比較尷尬。有的代駕司機和平臺之間是直接的僱傭關係,有的是通過第三方的勞務合作關係。勞務合作關係非常複雜,代駕司機和平臺之間、平臺和第三方勞務公司之間、代駕司機和車主之間的關係,目前均沒有明晰的法律規定來界定。這種關係與運輸合同、僱用合同、承攬合同、委託(服務)合同都有點沾邊,但又不能歸於哪一類,因此多個部門都難以監管。
▌建議立法加強行業監管
目前,代駕行業在立法上沒有一個規範性文件,基本上是平臺和行業在發揮自律和引導作用,難免有企業劍走偏鋒、放低標準,過度追求私利而損害公共利益。
2017年6月,《代駕經營服務規範》正式實施。《規範》要求代駕司機要持證上崗,公司要有代駕責任險,代駕司機必須滿5年實際駕齡,公司的上崗培訓分理論和實操,學習要滿9個小時,理論學習中還教授簡單的救護知識等。從內容方面看,對代駕準入門檻進行把關,並對監管考核機制進行了細化。業內人士表示,該《規範》填補了部分層面的空白,但其只是行業內的非強制性標準,只能寄希望於相關企業自覺遵守,效果自然可想而知。而國家層面的制度規範依舊欠缺。
2018年全國兩會上,有政協委員提交提案,建議出臺管理規定,依法加強代駕行業監管。國家相關部門參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儘快制定出臺《代駕行業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通過明確資質審核、行業監管、費用收取、司機資質、服務規範、事故擔責等方面的統一規範,依法確定代駕行業「門檻」。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根據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制定統一的格式合同,細化代駕行業規範,並對代駕機構資格要求、代駕人員職業資質、服務質量標準、收費及投訴機製作出詳細的規定,明確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統一制定代駕服務行業的管理服務標準及收費標準,制定專門的稅務發票,實施代駕行業強制保險制度,防止和糾正代駕服務和收費等方面的亂象。
對於代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認為,在「網際網路 交通」的背景下,應通過「多中心、多主體、多層次的合作治理」,實現規制目標。首先代駕平臺要自我規制,作為一種內生性治理機制,平臺自我規制具有信息、技術、效率等方面的優勢;此外,代駕行業協會應起到自律作用;最後,政府部門要展開監管,在承認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及行業協會自律價值的同時,也要看到市場機制不完善會導致「市場失靈」,公共利益可能無從保障。因此,在合作治理中,政府部門仍應適當發揮作用,對代駕行業進行監管,由於代駕行業涉及眾多管理部門,各個部門必須釐清各自職責,以免使行業掉入監管空當。
(本報記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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