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工作方案
2023-04-01 06:38:35 4
公務接待工作方案
引導語:完一段時間以來,「大吃大喝」一度成為公務接待中最遭社會詬病的問題,「被接待」現象十分突出。為此,《規定》作出細緻要求,並特別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如何制定公務接待工作方法,更好地符合國家的規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務接待工作方案,歡迎採納。
公務接待工作方案一:
嚴格公務接待標準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為堅決糾正公務接待中管理不規範、接待標準不嚴格等突出問題,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做好 「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總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齊抓共管的原則,緊緊圍繞公務接待中制度不健全、接待行為不規範、接待標準不嚴格、接待經費管理有漏洞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通過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科學制定接待標準、明確職能部門責任分工、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擴大公開範圍等措施,進一步健全公務接待制度,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規範公務接待行為,加強公務接待經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實現公務接待的規範有序。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公務接待標準專項整治由辦公室牽頭,計財科、監察室、人事科等相關科室配合。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辦公室:結合省市精神,制訂並嚴格執行局系統公務接待標準。
計財科:結合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對公務接待費支出進行重點審計,各業務科室配合。
監察室:配合開展審計、督查工作。
人事科:配合計財科、監察室審計和專項檢查工作,將專項整治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直屬各單位:具體執行公務接待任務的審批和實施辦法的規定。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4月底前完成)
1.成立公務接待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偉華副局長任組長,局辦公室、計財科、監察室、人事科和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制定下發專項整治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在全局啟動專項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from 本文來自學優高考網www.gkstk.com,全國最大的高考資源網 end#(2014年5月底前完成)
市局機關各科室,各縣市區局、直屬事業單位按照中央《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對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逐一開展對照檢查,認真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問題,紮實進行整改,並從制度層面規範內部公務接待工作。
第三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在各單位認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制定公務接待重點檢查工作方案,由市局辦公室牽頭組織專項檢查。督查查工作結束後,形成專項檢查報告
第四階段,整改落實階段(2014年7月底前完成)
根據日常督查、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向各縣市區局、直屬事業單位發出書面整改建議書,要求各單位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並在規定期限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情況納入單位年終績效評估。
第五階段,總結評估階段(2014年8月底前完成)
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形成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市局辦公室。針對公務接待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制度上、程序上進行規範和完善,建立規範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局機關各科局、各縣市區局、直屬各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嚴格落實責任分工,把厲行節約的有關要求分解到崗、到人。
(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局機關各科局、各縣市區局、直屬各事業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目標任務,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內容,提出治理要點。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費用支出審批制度。
(三)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局監察室要聯合辦公室、計財科、人事科等相關科室,加強綜合指導,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協力解決存在問題,齊心合力抓好治理的各項工作。
公務接待工作方案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切實聯繫群眾的有關規定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關要求,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公務接待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黑辦發[2015]27號)及《全市開展公務接待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有關要求,進一步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認真查找公務接待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快全縣公務接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設,打造優良的公務接待環境。
二、治理重點
1、規範接待程序。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集中管理、對口接待的原則。對於縣裡統一組織的公務接待,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林甸縣公務接待工作規定》的程序落實接待任務。各單位、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的公務接待,要參照《林甸縣公務接待工作規定》,做好公務接待登記備案工作,對接待時間、地點、事由、來賓人數、參陪人 2
數、領導審批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2、嚴控接待範圍。堅持對口接待,各單位、各部門嚴禁擅自擴大和將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範圍;嚴禁領導幹部在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嚴禁以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
3、嚴格接待標準。對於縣裡統一組織的公務接待,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林甸縣公務接待工作規定》關於用餐、住宿等相關要求,不搞超標接待。各單位、各部門自行安排的公務接待活動,接待標準也要嚴格按照《林甸縣公務接待工作規定》執行,並且公務接待列支額度不超過當年預算安排公用經費的2%,嚴禁提高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4、簡化接待形式。公務接待不搞禮儀性迎來送往,不懸掛或張貼標語橫幅,不安排題詞題字,不組織專場文藝匯演,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鮮花、水果及高檔用品;參觀考察要輕車簡從,嚴格限制陪同人員,嚴禁安排與工作內容無關的項目考察;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人數,堅決杜絕一客多陪;恰逢工作需要外,不去旅遊景區參觀體驗,不安排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
三、工作步驟
治理工作時間為9月底至12月中旬,分五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9月30日至10月15日):各單位、各
部門要認真學習省市關於開展公務接待專項治理的有關要求,按照本方案的安排,研究制定各自的具體方案,全面做好宣傳發動、輿-論引導和組織部署工作,營造厲行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良好氛圍。
2、自查自糾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單位、各部門要對照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九項規定」,市委、市政府「十項規定」和縣委、縣政府《關於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若干規定》及《林甸縣公務接待工作規定》,針對公務接待中存在的超標準、超規格、超範圍接待和鋪張浪費等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加以整改。
3、組織檢查階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縣紀委、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採取專項督查、集中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單位、各部門自查整改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落實工作迅速、整改問題徹底的,要通報表揚;對組織領導不力、自查自糾不到位的,要給予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
4、整章建制階段(9月30日至11月20日):堅持把制度建設貫穿於專項治理工作全過程,嚴格按照中央、省市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有關規定加以規範。各單位、各部門要針對自查自糾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結合縣委、縣政府出臺的相關公務接待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辦法,建立長效投機,進一步鞏固治理成果。
5、總結收尾階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形成書面報告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覆核,確保已解決的問題不反彈。
四、有關要求
1、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全縣公務接待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副書記張希發擔任,副組長由縣常委、紀委書記彭少華,縣委常委、副縣長姚洪偉擔任,成員由縣四個班子辦公室主任、監察局局長、接待處主任、財政局局長、審計局局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負責情況收集、組織檢查、總結通報、上報進展情況等工作。各單位、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落實責任分工,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分工負責,積極推進。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單位、各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合力推進。縣委辦公室負責黨群部門和各鄉鎮(場)的專項治理工作;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直屬部門的專項治理工作;縣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宣傳報導工作;縣信訪局負責匯總群眾在公務接待方面的來信來訪問題;縣公安局負責改進警衛工作;縣財政局、審計局負責公務消費管理和審計;縣接待處負責縣裡統一組織的公務接待改進工作。以上各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每月10日前將公務接待治理情況分別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
查室。
3、整章建制,務求實效。要建立健全公務接待各項規章制度,修訂完善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堅決取消,操作性不強的加以規範。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開展對各單位、各部門公務接待制度備案及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切實解決落實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嚴格執行公務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自查、整改、落實工作取得實效。
公務接待工作方案三:
一、公務接待範圍
1、常規性公務接待,指上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廳以書面電報或書面通知形式安排我市進行的公務接待活動。
2、臨時性公務接待,指到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經市委、政府主要領導或者接待工作主管領導批准後進行的公務接待活動。
3、專項性活動接待,指全市旅遊、文化、民俗等大型節慶和專項活動的公務接待活動。
4、部門對口接待,指上述接待範圍以外的由部門自行組織的公務接待活動。
二、公務接待內容及標準
(一)住宿
公務接待原則上不安排住宿,但因城市建設、發展規劃、招商引資工作需要,屬於我市邀請的專家、講師、客商等確需安排住宿的接待對象,按照正處級以上的安排單間,副處級以下安排標準間,其他來賓按其身份、知名度酌情安排住宿的標準執行。
(二)就餐
1、一般安排在定點賓館、飯店和市機關會務中心就餐。
2、就餐原則上以自助餐形式為主,情況特殊確需採用桌餐形式 1
的,每人用餐標準參照自助餐標準執行。
(三)用車
接待活動用車必須經接待工作主管領導審批,一般僅用於接待對象的接送機和本市範圍內的參觀、考察、調研等公務活動。
(四)宣傳品和紀念品
確因工作需要向接待對象贈送宣傳品或者紀念品的,必須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經接待工作主管領導批准後進行。原則上以贈送能代表本地文化、民俗、旅遊特色的宣傳品或者土特產品為主。
三、公務接待審批程序
(一)常規性公務接待
1、常規性公務接待,由四套班子辦公室根據上級通知要求擬定接待方案,交接待處按照接待標準先予以審核,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經部門主管領導核准後,報接待工作主管領導審批。如因接待工作主管領導出差等原因未能審批的,可由接待處口頭請示後對照上級接待通知和本級接待方案先行安排,事後補批審批單。
2、接待處接到主管領導審批後的《公務接待審批單》,根據要求填寫《旅遊景點公務接待通知單》、《公務接待通知單》,經接待處領導籤批後,按標準進行接待。
(二)臨時性公務接待
1、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公務接待,由市委、政府辦公室根據主要領導和接待工作主管領導要求,及時、準確的將接待任務下達到接待處;接待處應保持與市委、市政府辦公室的及時溝通對接,了解清楚接待對象及接待要求,擬定接待方案,報經 2
接待工作主管領導審批後,統一由接待處出具通知單予以安排,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派人具體落實。
2、重大接待工作嚴格按照市委辦公室的統一安排,開展接待活動。
(三)專項性活動接待
全市專項性活動接待,本著「誰牽頭,誰負責,誰接待」的原則,由活動牽頭部門統一制定接待方案和接待經費的申報列支,接待處予以協調和配合。
(四)部門對口公務接待
部門對口公務接待,原則上由部門自行組織,費用由各部門自理,接待處可予以必要的協助和指導。特殊情況需接待處安排的,經接待工作主管領導批准予以執行。
四、公務接待職責分工
接待處根據審批後的接待方案聯繫確定食宿地點、參觀景點、安排車輛、禮品贈送、列印用餐桌籤等工作;四套班子辦公室和相關工作部門負責提供接待對象的準確信息、桌籤擺放、接待對象陪同等工作。
五、其他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執行的公務接待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公務接待審批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