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鈣(鎂)渣灰建築製品生產方法
2023-05-31 23:27:21 1
專利名稱:增鈣(鎂)渣灰建築製品生產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建材領域,適於利用電廠立式旋風爐排出的渣灰製作建築製品。渣灰的獲得是在煤中摻入適量的石灰石或鉻鹽廠的鉻渣,通過磨細混合均勻噴入旋風筒內,經高溫燃燒熔融所排出的粒化渣及飛灰。前者為增鈣渣、增鈣灰;後者為增鈣鎂渣、增鈣鎂灰。
電廠立式旋風爐的應用逐年擴大,將其增鈣(鎂)粒化渣用於建材生產的原料,可解決電廠廢渣的利用,並提供了新的建材資源。但現有的利用技術,主要是解決渣的利用問題,對於佔排放量30%左右的飛灰往往未能同時考慮、一併利用。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出渣灰同時綜合利用製作建築製品的生產方法的方案。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仍沿用以增鈣渣制小型空心砌塊的基本方法,即按製品骨料要求的顆粒級配,破碎原渣再配以適量的膠料和水,經攪拌成型後養護的方法。其中膠料是以活性水硬性膠凝材料與增鈣(鎂)飛灰混合配製而成,亦可依製品的不同要求再加入適量生石膏與外加劑或緩凝劑;所用活性材料與飛灰的配比,按提高飛灰在製備中被激發產生活性的要求決定;飛灰本身的燒失量應小於10%。這樣,活性材料可提高飛灰在製備中被激發產生活性的能力,燒失量的限定是保證飛灰具有較好的潛在活性的基礎條件。按如上方法配製,飛灰便可以作為膠料的一個組分,與立式旋風爐所排出粒化渣一道被共同利用,使本發明目的得以實現。
本發明上述方法選用快硬早強的活性材料,來激發飛灰的活性,並使用非蒸養養護工藝完成製品生產。利用這類活性材料不僅可以激發飛灰的潛在活性,而且簡化了養護的工藝條件。適宜生產不同強度要求的製品,並可降低能耗,提高了成型機木託板的使用壽命,降低了產品的總成本。
本發明上述方法中膠料的物料選配,及其製品養護和強度要求的特點,參見膠料配比表。
本發明上述方法中的原渣破碎需先將原渣烘乾,使其含水率下降到2%以下時再轉入破碎工序。烘乾除去了原渣中的大部分含水,可降低破碎原渣的阻力,同時為在物料混合後準確控制加水量提供方便,有利於降低生產能耗和穩定製品質量。
本發明方法利用立式旋風爐增鈣(鎂)飛灰的潛在活性較高,所得灰渣比與生產空心砌塊的膠骨料比大體相當,基本上能作到一併處理的有利條件,巧妙地解決了灰渣的全部利用,使其資源化;免除了原工藝為增加渣的利用量,將渣磨細充當部分膠料組份的加工過程;原渣烘乾後不僅降低了破碎阻力,還有利提高產品質量;對於加入α-型或β-型半水石膏粉,非蒸養養護的方案,可滿足對砌塊強度要求的一般場合,降低相應成本和養護能耗,實為立式旋風爐採用增鈣(鎂)摻燒技術後,必備的孿生工藝,使這種電廠能作到無灰渣生產,使煤經燃燒後的全部灰渣資源化。本工藝方法可適合各種型式的空心砌塊生產成型設備。
膠料配比表
現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給出三種工藝方案的流程圖。
圖1是蒸養製品流程圖;
圖2是非蒸養承重與非承重小型空心砌塊製品流程圖;
圖3是非蒸養非承重小型空心砌塊製品流程圖。
實施例是在應用立式旋風爐電廠經在燃煤中摻燒適量石灰石或鉻鹽廠的鉻渣後,以旋風爐的排渣排灰為主要原料製作建材用空心砌塊。製作時先將排渣烘乾,待其水分含量下降為2%(重量)後,進入破碎機,按砌塊骨料顆粒級配要求破碎,製成骨料。以旋風爐所排飛灰再配以各種活性水硬性膠凝材料,及必要的外加劑緩凝劑等製成膠料。然後按量混合加水攪拌成型養護得到砌塊製品。具體工藝條件和參數如下表所列。
在表中舉出對電廠增鈣灰渣綜合利用的六種工藝方案及製備工藝條件。當所用旋風爐飛灰為增鈣鎂飛灰時,仍可利用表中各例方案的工藝參數,但需按說明(4)的要求加入MgCl2。其中第1、2、第3、4、第5、6例三組依次分別和圖1、圖2、圖3三流程圖相對應。即將原渣烘乾、破碎作為骨料,按配比將飛灰與活性材料和其它輔料混合加水,在攪拌機中與骨料混合攪拌、再經成型機成型,然後按要求條件養護,便可制出成品。各方案皆選用全自動混凝土砌塊生產的整套設備,其計算生產率為1200標準塊/小時。因所排渣灰與砌塊製備用量配比基本貼近,故可使這種電廠的全部渣灰資源化,在發電的同時,亦向社會提供多種空心砌塊及其它建材製品。
權利要求
1.增鈣(鎂)渣灰建築製品生產方法屬建材領域,是按製品骨料要求的顆粒級配破碎原渣,再配以適量的膠料,經加水、攪拌、成型後養護的方法,其特徵在於膠料是以活性水硬性膠凝材料與增鈣(鎂)飛灰混合配製;或依製品的不同要求,再加入適量生石膏和外加劑或緩凝劑配製而成;其中活性材料與增鈣(鎂)飛灰的配比,按提高飛灰在製備中被激發產生活性的要求決定;飛灰本身的燒失量應小於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徵在於選用快硬早強的活性材料來激發飛灰的活性,並使用非蒸養養護工藝完成製品生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徵在於以325#、425#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作膠凝材料時,其與飛灰的配合比例為1∶1.86~2.33,並可加入少量生石膏;若採用增鈣鎂飛灰作為膠料的一個組分之一,則需另加入少量的MgCl2。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以425#或525#快硬硫鋁酸鹽水泥作膠凝材料時,其與飛灰的配合比例為1∶1.86~2.33,並可加入緩凝劑;若採用增鈣鎂飛灰作為膠料的一個組分之一,則需另加入少量的MgCl2。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325#、425#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與25Mpaα一型高強度石膏粉或10Mpaβ一型建築石膏粉作膠凝材料時,其與飛灰的配合比例為1∶1.86~2.33,並加入緩凝劑;採用增鈣(鎂)飛灰作為膠的一個組分之一,則需另加入少量的MgCL2。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原渣經烘乾至含水率<2%時,再轉入破碎工序。
全文摘要
增鈣(鎂)渣灰建築製品生產方法屬建材領域,是按製品骨料要求的顆粒級配破碎原渣,再配由適量的活性水硬性膠凝材料與飛灰混合,並輔加生石膏與外加劑或緩凝劑組成的膠料,經加水、攪拌、成型,然後養護的方法。其原渣經烘乾後破碎,對用快硬早強活性材料的製品可不用蒸養。此方案能降低原廢渣處理的能耗,提高空心砌塊質量,生產多種產品,適應不同生產設備,使立式旋風爐全部渣灰轉化成建材資源,實現無渣灰電廠。
文檔編號C04B28/02GK1072161SQ9210551
公開日1993年5月19日 申請日期1992年7月7日 優先權日1992年7月7日
發明者曾克雲 申請人:山西省建築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