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塊鬆散裝置製造方法
2023-06-01 04:25:26 1
煙塊鬆散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煙塊鬆散裝置,包括輸送帶(1)和振槽(7),還包括機架(3)、輥筒(4)和撥輪(5),機架(3)安裝在位於輸送帶(1)和滾筒(6)之間的振槽(7)上,輥筒(4)橫截面為正方形,其在輥筒電機(8)的帶動下順時針方向轉動過程中達到的最高點不大於輸送帶(1)的出口處的高度,且和撥輪(5)從左至右平行架設在機架(3)上,撥輪(5)在撥輪電機(9)的帶動下逆時針方向轉動,本裝置增加了輥筒和撥輪,通過煙塊與輥筒接觸面的交替變化,形成間歇性衝擊振動,將煙塊振散,未能振散的大體積煙塊繼續通過輥筒傳動到達與輥筒旋轉方向相反的撥輪上,提升了後序振槽與滾筒的鬆散效果。
【專利說明】煙塊鬆散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煙塊鬆散裝置,屬於菸草制絲加工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菸草加工企業的制絲線中,多採用批次化生產模式,第一道工序是將整箱煙包分切,然後進入將其送入鬆散回潮滾筒的工序,但即使是經設備分切後的煙包形成的煙塊重量也要接近50公斤,這樣巨大的煙塊直接進入滾筒後,鬆散和增溫增溼效果差。
[0003]針對上述問題,許多廠家在滾筒前加裝振槽,以期通過高頻振動來實現鬆散煙塊的目的,但由於分切後的煙塊呈長方體形狀,單塊質量較重,振槽受長度和振幅的限制,其振動強度低,對煙塊的分散能力有限,因此振後仍有較大形狀的煙塊進入滾筒,繼而在出口的煙片中存在結團或硬塊,導致鬆散回潮工序中的溫度、水份、流量等工藝指標合格率低,給後續工序帶來不利影響。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煙塊鬆散裝置,能夠有效分散大塊煙塊、提高鬆散回潮工序的產品質量。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煙塊鬆散裝置,包括輸送帶和振槽,還包括機架、輥筒和撥輪,所述的機架安裝在位於輸送帶和滾筒之間的振槽上,所述的輥筒橫截面為正方形,其在輥筒電機的帶動下順時針方向轉動過程中達到的最高點不大於輸送帶的出口處的高度值,且和撥輪從左至右平行架設在機架上,所述的撥輪在撥輪電機的帶動下逆時針方向轉動。
[0006]棍筒設置相同規格的兩個,由一個棍筒電機驅動,米用鏈傳動方式。
[0007]與現有設備相比,本裝置增加了輥筒和撥輪,通過煙塊與輥筒接觸面的交替變化,形成間歇性的衝擊振動,將煙塊振散落入振槽,未能振散的大體積煙塊繼續通過輥筒傳動到達與輥筒旋轉方向相反的撥輪上,經其分切、打散後落入振槽,有效的提升了後序振槽與滾筒的鬆散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剖視圖;
[0009]圖2是圖1的俯視圖。
[0010]圖中:1、輸送帶,2、煙塊,3、機架,4、輥筒,5、撥輪,6、滾筒,7、振槽,8、輥筒電機,9、
撥輪電機。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2]如圖1和圖2所示,本煙塊鬆散裝置,包括輸送帶I和振槽7,還包括機架3、輥筒4和撥輪5,所述的機架3安裝在位於輸送帶I和滾筒6之間的振槽7上方,所述的輥筒4橫截面為正方形,其在輥筒電機8的帶動下順時針方向轉動過程中達到的最高點不大於輸送帶I的出口處的高度值,且和撥輪5從左至右平行架設在機架3上,所述的撥輪5在撥輪電機9的帶動下逆時針方向轉動。
[0013]輥筒4設置相同規格的兩個,均由一個輥筒電機8驅動,為鏈傳動方式,這種安裝方式可以保證兩個輥筒4的同步運轉,同時兩個輥筒4能夠起到傳送較大體積煙塊2的作用,利於將需分切的較大煙塊2輸送至撥輪5處。
[0014]工作時,切片後的煙塊2,經輸送帶I送至輥筒4上方,在輥筒4順時針旋轉作用下,煙塊2與輥筒4的接觸面交替變化,形成間歇性的衝擊振動,將煙塊2振散,其中一部分散開的煙片通過兩個輥筒4之間的空隙落入振槽7,進行進一步鬆散,其餘體積仍然較大的煙塊被輥筒4繼續向前輸送,直至與撥輪5接觸,經過撥輪5逆時針方向的旋轉分切、打散後落入振槽7,最終都以小體積均勻的進入與振槽7連通的滾筒6。
【權利要求】
1.一種煙塊鬆散裝置,包括輸送帶(I)和振槽(7),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機架(3)、輥筒(4)和撥輪(5),所述的機架(3)安裝在位於輸送帶(I)和滾筒(6)之間的振槽(7)上;所述的輥筒(4)橫截面為正方形,其在輥筒電機(8)的帶動下順時針方向轉動過程中達到的最高點不大於輸送帶(I)的出口處的高度,且和撥輪(5)從左至右平行架設在機架(3)上;所述的撥輪(5)在撥輪電機(9)的帶動下逆時針方向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塊鬆散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輥筒(4)設置相同規格的兩個,由一個棍筒電機(8)米用鏈傳動方式驅動。
【文檔編號】A24B3/06GK203828049SQ201420171441
【公開日】2014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0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10日
【發明者】董偉, 李坤, 周尚華 申請人: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