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31 15:03:51
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包括船體上層甲板和位於該船體上層甲板正下方且與所述上層甲板平行的吊頂,其特徵在於:所述上層甲板和所述吊頂間設置有橫向強構件和與所述橫向強構件垂直且焊接的縱向強構件,所述橫向強構件垂直於所述上層甲板,所述縱向強構件垂直於所述上層甲板;所述橫向強構件或所述縱向強構件上設置有供管路穿過的開口。採用這種方式吊頂與上層甲板的距離為縱向強構件的垂直距離,而傳統的吊頂與上層甲板間的距離為橫向強構件的垂直距離加上部分管支架和管線的垂直距離,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排布方式相較於傳統方式,吊頂與上層甲板間的距離節約25%以上。
【專利說明】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尤其涉及一種管系排布合理且優化甲板機艙空間的船體上建布置管系的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船體上層甲板下方的空間走管線的方式主要為:在船體上層甲板下方焊接若干擱置管路的管支架,上述的管支架縱截面呈U形,從而管路置於管支架中;而船體上層甲板下方的空間吊頂需要可固定的連接件,目前主要採用橫向強構件和與橫向強構件垂直且焊接的縱向強構件,縱向強構件平行於上層甲板設置,橫向強構件垂直於上層甲板設置。結合上述的管線排布結構和鋼構件排布結構,目前的做法是管支架最底面位於縱向強構件下方,管路置於管支架上,吊頂置於管路下方,採用這種排布方式就會存在吊頂與船體上層甲板間的垂直距離過大,從而壓縮了吊頂下方可住人空間的層高,存在著空間排布不合理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具有管系排布合理且優化甲板機艙空間的特點。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包括船體上層甲板和位於該船體上層甲板正下方且與所述上層甲板平行的吊頂,其創新點在於:所述上層甲板和所述吊頂間設置有橫向強構件和與所述橫向強構件垂直且焊接的縱向強構件,所述橫向強構件垂直於所述上層甲板,所述縱向強構件垂直於所述上層甲板;所述橫向強構件或所述縱向強構件上設置有供管路穿過的開口。
[0005]優選的,所述吊頂焊接或栓接在所述橫向強構件和所述縱向強構件上。
[0006]優選的,所述橫向強構件或所述縱向強構件上至少設置有一個供管路穿過的開□。
[0007]優選的,所述吊頂與所述船體上層甲板間的距離在0.6nT0.8m內。
[0008]優選的,所述吊頂與所述船體上層甲板間的最佳距離為0.7m。
[0009]優選的,所述開口的高度在0.3πΓθ.4m內。
[0010]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通過優化橫向強構件和縱向強構件的排布方式,並在橫向強構件上或者縱向強構件上開有供管路穿過的開口,從而將管路布置在縱向強構件的垂直距離之內,接著將吊頂安裝在縱向強構件和橫向強構件的底面,採用這種方式吊頂與上層甲板的距離為縱向強構件的垂直距離,而傳統的吊頂與上層甲板間的距離為橫向強構件的垂直距離加上部分管支架和管線的垂直距離,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排布方式相較於傳統方式,吊頂與上層甲板間的距離節約25%以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2]圖示是本實用新型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中:1_船體上層甲板、2-吊頂、3-橫向強構件、4-縱向強構件、5-開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14]本實用新型的船體上建布置管系的結構,包括船體上層甲板I和位於該船體上層甲板I正下方且與上層甲板平行的吊頂2,為了優化管路排布方式,上層甲板和吊頂2間設置有橫向強構件3和與橫向強構件3垂直且焊接的縱向強構件4,橫向強構件3垂直於上層甲板,縱向強構件4垂直於上層甲板;橫向強構件3或縱向強構件4上設置有供管路穿過的開口 5,採用上述排布,吊頂2焊接或栓接在橫向強構件3和縱向強構件4上。
[0015]為了便於多組管線的排布,橫向強構件3或縱向強構件4上至少設置有一個供管路穿過的開口 5。
[0016]優化設計時,吊頂2與船體上層甲板I間的距離在0.6nT0.8m內,從而保證橫向強構件3和縱向強構件4的連接強度。理論數據表明,設計時吊頂2與船體上層甲板I間的最佳距離在0.7m。為了滿足橫向強構件3的連接強度和便於管系穿過開口所需空間的要求,開口的高度在0.3nT0.4m內。
[0017]通過優化橫向強構件3和縱向強構件4的排布方式,並在橫向強構件3上或者縱向強構件4上開有供管路穿過的開口 5,從而將管路布置在縱向強構件4的垂直距離之內,接著將吊頂2安裝在縱向強構件4和橫向強構件3的底面,採用這種方式吊頂2與船體上層甲板I的距離為縱向強構件4的垂直距離,而傳統的吊頂2與船體上層甲板I間的距離為橫向強構件3的垂直距離加上部分管支架和管線的垂直距離,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排布方式相較於傳統方式,吊頂2與船體上層甲板I間的距離節約25%以上。
[0018]以上對本發明創造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明創造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於限定本發明創造的實施範圍。凡依本發明創造申請範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歸屬於本發明創造的專利涵蓋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包括船體上層甲板和位於該船體上層甲板正下方且與所述上層甲板平行的吊頂,其特徵在於:所述上層甲板和所述吊頂間設置有橫向強構件和與所述橫向強構件垂直且焊接的縱向強構件,所述橫向強構件垂直於所述上層甲板,所述縱向強構件垂直於所述上層甲板;所述橫向強構件或所述縱向強構件上設置有供管路穿過的開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吊頂焊接或栓接在所述橫向強構件和所述縱向強構件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橫向強構件或所述縱向強構件上至少設置有一個供管路穿過的開口。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吊頂與所述船體上層甲板間的距離在0.6nT0.8m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吊頂與所述船體上層甲板間的最佳距離為0.7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體上建布置管繫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開口的高度在0.3m?0.4m 內。
【文檔編號】B63B3/48GK203975130SQ201420331655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20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20日
【發明者】曾曉芹, 高紅鷹, 趙媛媛, 李亮, 曹飛 申請人:南通欣通船舶與海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