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力橡皮帶拳擊手套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02:56:06 2
專利名稱:彈力橡皮帶拳擊手套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拳擊訓練器材技術領域,特別涉及ー種彈カ橡皮帶拳擊手套。
背景技術:
現代人普遍工作壓カ大,在辦公室久坐且長時間使用電腦,生活節奏快而忙碌,因此僅能在工作之餘用短暫的休息來做適度的運動,緩解緊張的情緒和身體的疲憊,並維持身體健康機能。而目前市場上各種運動器材,一般都是體積大,不但價格昂貴,而且佔用空間大,無法在辦公室或家庭居室使用,一般小型的運動健身器材,如啞鈴,握力器等,只適於鍛鍊身體某個部位,側重點在於肌肉與力量的訓練,而無法使人體全身各關節肌肉得到充分的舒展的鍛鍊,無法達到舒筋活絡,活動四肢、塑造體形,增強體質的目的。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彈カ橡皮帶拳擊手套,它是一種輕巧簡易的健身器材,能鍛鍊人體全身各關節肌肉,且隨時隨地,不受時空限制,拳打臥牛之地。將本實用新型直接固定在身體背部,就可以使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ー種彈カ橡皮帶拳擊手套,由拳擊手套、左固定帶、右固定帶和橡皮弾力帶組成,所述橡皮弾力帶的兩端頭均設置有拳擊手套,所述橡皮彈カ帶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帶和右固定帶,所述左固定帶和右固定帶的端頭分別設置有帶扣孔的第一連接件和帶插扣的第二連接件。優選地,所述拳擊手套縫製在所述橡皮弾力帶的兩端。或者所述拳擊手套採用穿插打結的方式固定在所述橡皮弾力帶的兩端。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了ー種能鍛鍊人體全身各關節肌肉的輕巧簡易健身器材,隨時隨地,不受時空限制。將本健身器材直接固定在身體背部,就可以使用。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體積小巧,經久耐用,並且方便攜帯與收藏,適用室內外各種場合,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直接固定在身體腰部或背部上就可以鍛鍊。並且鍛鍊時運動量適中,花少許時間,打幾組拳法,能使人體全身各關節肌肉得到充分的舒展的鍛鍊。從而達到舒筋活絡,活動四肢、塑造體形,增強體質的目的。
圖I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I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0012]參照附圖1,提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1,如圖所示,一種彈力橡皮帶拳擊手套,由拳擊手套2、左固定帶3、右固定帶4和橡皮彈力帶I組成,所述橡皮彈力帶I的兩端頭均設置有拳擊手套2,所述拳擊手套2縫製在所述橡皮彈力帶I的兩端。所述橡皮彈力帶I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帶3和右固定帶4,所述左固定帶3和右固定帶4的端頭分別設置有帶扣孔的第一連接件6和帶插扣的第二連接件5。使用時,使用者把其彈力橡皮帶放於身體背部,然後用左固定帶和右固定帶將橡皮彈力帶固定在身體背部,然後將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扣合於胸口部位,同時雙手握住拳擊手套。練習時利用彈力橡皮帶的彈性所帶來的阻力,手握拳擊手套揮拳,可做各類搏擊項目拳法訓練使用,同時可做前後上下左右拉的各種力量阻力訓練,可以鍛鍊雙臂,雙肩,胸部、背部、腰部等各關節,使全身肌肉得到有效的舒展和運動。同時使用者可以根據使 用者的身體素質決定彈力橡皮帶的長短,鍛鍊拉力幅度因人而異,自由選擇拉力大小,通過本品的鍛鍊達到舒筋活絡,活動四肢、塑造體形,增強體質的目的。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並非因此而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彈カ橡皮帶拳擊手套,其特徵在幹由拳擊手套(2)、左固定帶(3)、右固定帶(4)和橡皮彈力帯(I)組成,所述橡皮彈カ帶(I)的兩端頭均設置有拳擊手套(2),所述橡皮彈カ帶(I)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帶(3)和右固定帶(4),所述左固定帶(3)和右固定帶(4)的端頭分別設置有帶扣孔的第一連接件(6)和帶插扣的第二連接件(5)。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彈力橡皮帶拳擊手套,其特徵在於所述拳擊手套(2)縫製在所述橡皮彈カ帶(I)的兩端。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彈力橡皮帶拳擊手套,其特徵在於所述拳擊手套(2)採用穿插打結的方式固定在所述橡皮彈カ帶(I)的兩端。
專利摘要一種彈力橡皮帶拳擊手套,由拳擊手套、固定帶和橡皮彈力帶組成,所述橡皮彈力帶的兩端頭均設置有拳擊手套,所述橡皮彈力帶的中部固定有左固定帶和右固定帶,所述左固定帶和右固定帶的端頭分別設置有帶扣孔的第一連接件和帶插扣的第二連接件。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體積小巧,不佔用空間的特點。使用本健身器材,可使人體的全身各關節得到充分的舒展與鍛鍊,從而達到增加身體肌肉協調能力、塑造體形、增強肌肉爆發力,舒筋活絡、氣血暢通,增強體質的目的。
文檔編號A63B71/14GK202569420SQ20122011477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2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22日
發明者林春生 申請人:林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