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尾隨少女被制服(男子迷戀女主播)
2023-06-24 23:21:31
一、案例
前幾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個案例。案件發生在江西南昌,被害人趙某某是某直播平臺的一名女主播,被告人黃某是直播平臺用戶,起網名小煜,現年31歲。小煜登錄直播平臺後,多次進入趙某某的直播間觀看其表演,並多次對趙某進行打賞。趙某某漸漸放鬆警惕,甚至告訴黃某其家庭住址,讓黃某幫助其點外賣,這為日後黃某對趙某某實施人身傷害埋下了禍根。黃某在獲知趙某某家庭住址之後,便開始謀劃一出完美犯罪。黃某在網上網購了水果刀,膠帶,繩子,潤滑油,偉哥,按摩棒等作案工具。做好準備工作後,黃某再一次給趙某某網上點餐,並喬裝成外賣員給趙某某送餐。在趙某某開門以後,黃某立即將趙某某推倒,並用水果刀威脅其不許大喊大叫,後拿出膠帶捆綁趙某某的手腳,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在這期間,黃某不僅欺騙趙某某,自己以前坐過牢,如果趙某某膽敢逃跑,自己就會傷害她,還在趙某某月經期間強行發生性行為多達6次,並拍下兩人性交視頻和照片。隨後,還以自己需要錢請朋友吃飯為由,向趙某某索要2000元,趙某某迫於無奈,向其轉帳2000。後,趙某某以自己要送貓去打針為由,求黃某讓其離開,趙某某離開後,立即去往公安機關報案。黃某之後在網吧被公安人員抓獲,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二、檢察院提公訴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黃某多次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趙某某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此外,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脅迫被害人趙某某索要財物2000元,構成搶劫罪。所以,檢察機關以強姦罪和搶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三、雪兒說法
雪兒在這給大家分析一下被告人黃某可能被判處多少年刑罰?首先,被告人黃某構成搶劫罪。根據《刑法》第263條關於搶劫罪的規定,搶劫罪的基本刑罰是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加重情形下,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黃某進入趙某某房間之後,脅迫其交付2000元,屬於加重情形中的「入戶搶劫」;其次 ,被告人黃某構成強姦罪。根據《刑法》第236條關於強姦罪的規定,強姦罪的基本刑罰是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在加重情形下,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黃某在趙某某月經期間,多次強迫趙某某發生性關係,可歸屬於「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情形。最後,被告人黃某犯搶劫罪和強姦罪,判處刑罰應按照數罪併罰的規定量刑。考慮到被告人黃某具有搶劫罪和強姦罪的加重情形,因此,黃某很可能判處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他對欲望的放縱,對法治的藐視,他的整個青春都將在監獄中度過!
關注雪兒,每天學點法律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