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鋼砂快速分選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24 23:16:36 3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鋼砂快速分選裝置,屬於分選裝置領域。
背景技術:
經粉碎後的鋼砂需要經過篩選分級後再經淬火的處理。目前的處理方式都是通過震動篩選機進行篩選的,但是現有技術中的篩選效率慢,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機械運作才能夠篩選完畢,並且在篩選後經常容易個別沒有篩選出來混合在一起,嚴重印象篩選質量。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鋼砂快速分選裝置,以解決篩選過高效率慢,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機械運作才能夠篩選完畢,並且在篩選後經常容易個別沒有篩選出來混合在一起,嚴重印象篩選質量。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鋼砂快速分選裝置,其結構包括分選箱、轉軸箱、電機箱、分選箱支撐架、第一排放口、第二排放口、排放口支撐架、固定板、帶動杆、防濺板、傳送帶、轉杆、進料口、分選盒、底板、轉軸、掃杆、隔層板、分選口、排放管,所述分選箱與轉軸箱固定連接,所述分選箱的下方設有分選箱支撐架,所述分選箱的左側位置設有電機箱,所述第二排放口與分選箱固定連接,所述轉軸箱的左側設有第一排放口,所述固定板通過帶動杆與分選箱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排放口的下方設有排放口支撐架,所述第一排放口主要由防濺板、傳送帶、轉杆組成,所述傳送帶與轉杆活動連接,所述傳送帶的左右兩側上設有防濺板。
進一步地,所述分選箱上設有進料口,所述分選箱的內部設有分選盒。
進一步地,所述分選盒主要設有底板、轉軸、掃杆、隔層板、分選口、排放管。
進一步地,所述底板上設有轉軸,所述掃杆與轉軸活動連接,所述分選盒上設有隔層板,所述分選盒底部設有分選口,所述分選盒左側邊上設有排放管。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分選盒底部設有分選口,在經過轉軸帶動掃杆,能夠有效的對鋼砂進行篩選,從而保證篩選效率高,短時間的機械運作便能夠篩選完畢,並且在篩選後不會發生沒有篩選出來混合在一起,並且有效的提高篩選質量。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鋼砂快速分選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分選盒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分選箱、2-轉軸箱、3-電機箱、4-分選箱支撐架、5-第一排放口、6-第二排放口、7-排放口支撐架、8-固定板、9-帶動杆、10-防濺板、11-傳送帶、12-轉杆、13-進料口、14-分選盒、15-底板、16-轉軸、17-掃杆、18-隔層板、19-分選口、20-排放管。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鋼砂快速分選裝置,其結構包括分選箱1、轉軸箱2、電機箱3、分選箱支撐架4、第一排放口5、第二排放口6、排放口支撐架7、固定板8、帶動杆9、防濺板10、傳送帶11、轉杆12、進料口13、分選盒14、底板15、轉軸16、掃杆17、隔層板18、分選口19、排放管20,所述分選箱1與轉軸箱2固定連接,所述分選箱1的下方設有分選箱支撐架4,所述分選箱1的左側位置設有電機箱3,所述第二排放口6與分選箱1固定連接,所述轉軸箱2的左側設有第一排放口5,所述固定板8通過帶動杆9與分選箱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排放口5的下方設有排放口支撐架7,所述第一排放口5主要由防濺板10、傳送帶11、轉杆12組成,所述傳送帶11與轉杆12活動連接,所述傳送帶11的左右兩側上設有防濺板10,所述分選箱1上設有進料口13,所述分選箱1的內部設有分選盒14,所述分選盒14主要設有底板15、轉軸16、掃杆17、隔層板18、分選口19、排放管20,所述底板15上設有轉軸16,所述掃杆17與轉軸16活動連接,所述分選盒14上設有隔層板18,所述分選盒14底部設有分選口19,所述分選盒14左側邊上設有排放管20。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分選盒14底部設有分選口19,在經過轉軸16帶動掃杆17,使掃杆17在分選盒14上對鋼砂進行掃動,動過分選口19進行分選排類,分選不過關的鋼砂會從排放管20排出,過關的鋼砂會從分選口19排出。
本實用新型通過分選盒14底部設有分選口19,在經過轉軸16帶動掃杆17,能夠有效的對鋼砂進行篩選,從而保證篩選效率高,短時間的機械運作便能夠篩選完畢,並且在篩選後不會發生沒有篩選出來混合在一起,並且有效的提高篩選質量。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