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20:12:12 1

本實用新型涉及制袋機熱封刀下耐高溫矽橡膠板緩衝墊檢測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
背景技術:
在食品藥品包裝制袋行業,矽橡膠板對上熱封刀起到緩衝和自動找平的作用,這是由於矽橡膠板的主要成分是含以Si—O為重複單元形成的無機主鏈及以甲基為代表的有機側鏈的聚矽烷,這就使矽橡膠具有耐熱、耐寒和具有一定的恢復彈性,因此非常適合充當高頻率衝擊和熱壓時的緩衝墊。
在制袋時,矽膠板的質量是保證被熱封邊上的每個點都在最低的起封要求以上的狀態,譬如起封要求是2ba壓力,170℃×1s,這就要求袋材熱封邊上的每個點都承受:≥2ba,≥170℃×1s的要求袋子才能封牢。因此矽膠板要具有一定的硬度和恢復性彈性。矽膠板在長時間工作後,如果變形、老化或橡膠失去恢復性彈性,就無法保證熱封中壓力均勻,如果矽膠板表面出現凹陷、傾斜等傷痕還會在熱封中產生氣泡、假封等現象,嚴重影響熱封強度。矽膠板在使用的過程中要定期檢查、更新,如果頻繁更換也是一種浪費,如果長期使用沒有及時更換就會造成潛在的熱封不牢的質量事故。
技術實現要素:
基於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在於提供一種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檢測矽橡膠板每個點上的硬度和彈性,其具有及時暴露出矽膠問題,及時採取更換矽橡膠的措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用於制帶過程中對矽橡膠板硬度的檢測,所述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下方設置有下熱封臺,下熱封臺上放置有帶測矽橡膠板,包括設置在制袋機兩側牆板齒形軌道上的框架,所述框架上設置有橫梁,所述橫梁上方設置有至少一個彈簧座,所述彈簧座上設置有復位彈簧,所述橫梁上與所述復位彈簧相對應位置設置有行程杆,所述行程杆穿過所述橫梁並垂直所述橫梁滑動,所述行程杆下端安裝有硬度儀,所述行程杆上位於硬度儀的上方固定設置有一垂直於所述行程杆並與所述橫梁平行的聯動杆,所述聯動杆兩端伸出所述框架外,在所述聯動杆的兩端上各放置有一個偏心輪,兩個偏心輪軸通過偏心輪聯動杆連接,在其中任一個偏心輪上設置有手動操作杆。
所述的橫梁上設置有3個彈簧座,對應3個彈簧座設置有3個彈簧,對應的設置有3個行程杆,每個行程杆下端設置有一個硬度儀。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能隨時檢查矽橡膠板的硬度情況,切斷制袋封邊出現的氣泡、假封或虛封現象。經濟合理的使用矽膠板,能用則用,不會死板的按照使用時間周期決定是否更換矽膠板;
只要檢測出有一個點的硬度與正常硬度偏差HS 07就必須更換整塊矽橡膠板,不留隱患,保證了產品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圖1和圖2所示,一種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用於制袋過程中對矽橡膠板14硬度的檢測,矽橡膠板在線檢測儀下方設置有下熱封臺15,下熱封臺15上放置有待測矽橡膠板14,包括設置在制袋機兩側牆板齒形軌道1上的框架5,框架5包括四根立柱框架,四根立柱框架下端設置有齒輪2,框架5內有各種可以完成檢測任務的聯動機構,框架5上設置有橫梁16,橫梁16上方設置有至少一個彈簧座6,彈簧座6上設置有復位彈簧7,橫梁16上與復位彈簧7相對應位置設置有行程杆10,行程杆10穿過橫梁16並垂直橫梁16滑動,行程杆10下端安裝有硬度儀13,行程杆13上位於硬度儀13的上方固定設置有一垂直於行程杆並與橫梁平行的聯動杆3,聯動杆3兩端伸出框架5外,在聯動杆3的兩端上各放置有一個偏心輪4,兩個偏心輪軸通過偏心輪聯動杆11連接,在其中任一個偏心輪4上設置有手動操作杆。
橫梁16上設置有3個彈簧座,對應3個彈簧座設置有3個彈簧,對應的設置有3個行程杆,每個行程杆下端設置有一個硬度儀。3個硬度儀能同時下行,並行程一樣,檢測的硬度數據如果相差HS 07度,則需要目測、手測矽膠板的硬度了,檢測裝置能在制袋機齒輪軌道上移動,檢測起來比較方便。
行程杆10的下行動力來自手動操作杆8,使用時,手拉動手動操作杆8,手動操作杆8是安裝在偏心輪4上的,偏心輪4隨操作杆移動90°角,偏心輪4推動聯動杆3下行,由於聯動杆3與行程杆10用定位銷連在一起的,行程杆10也隨聯動杆一起下行,行程杆10與硬度儀13是一個整體,所以硬度儀13也做上下移動。通過手動操作杆8做半圓運動,通過各種聯動機構使硬度儀13做上移動,達到檢測矽膠板硬度的目的。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上述實施方式,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都應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