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容縣一對夫婦生十五個小孩(桂林一對親表兄妹結婚16年)
2023-06-07 18:06:59 3
16年前,桂林一對青年男女登記結婚時隱瞞了兩人是表兄妹的關係。
16年後,女方一紙訴狀將男方起訴至法院要求終止婚姻。近日,興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婚姻無效糾紛案件,他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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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熱戀的曉紅(化名)和小明(化名)在興安縣民政局登記結婚,並在2004年5月和2009年8月,先後生育了2個女兒。
但後來,因為缺乏一定的婚姻基礎,雙方經常為家庭瑣事爭吵,兩人感情逐漸破裂。
2019年8月1日,曉紅來到興安縣人民法院起訴小明,要求判決離婚,但小明卻不願意。
隨後,曉紅更改起訴內容,並告訴辦案法官,她和小明原本是表兄妹,16年前為了結婚而隱瞞了親屬關係。現如今,曉紅得知我國婚姻法禁止近親屬結婚,於是將離婚訴訟請求變更為確認婚姻無效請求,並希望兩個女兒由小明撫養。
經興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原告曉紅與被告小明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他們此前的婚姻登記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規定,因此他們的婚姻關係無效,依法應當予以解除,於是依法作出判決,宣告雙方婚姻無效。
而後,經過興安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曉紅和小明也就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一致意見,兩個女兒由小明撫養。
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通訊員廖淑梅 文晶晶 記者劉淨伶 見習記者曾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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