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02:56:0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
背景技術:
傳統的手套生產線傳動機構複雜,且無法根據生產線的長度和輸送線的配重設計出電機的功率,也無法根據車速的大小計算出減速機的傳動比和傳動輪的齒數比 ;同時,傳統手套生產線在啟動時生產線不平穩,且傳統手套生產線不具有張緊裝置,當鏈條變形、磨損時,生產線運行不平穩,無法達到工藝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包括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傳動帶連接第一輔助軸,所述第一輔助軸傳動帶連接第一主動軸,所述第一主動軸傳動帶連接第一改向軸,所述第一改向軸傳動帶連接第一張緊軸,所述第一張緊軸傳動帶連接驅動電機,所述第一輔助軸傳動帶連接第二輔助軸、第三輔助軸,所述第二輔助軸傳動帶連接第二張緊軸,所述第二張緊軸傳動帶連接第二主動軸,所述第二主動軸傳動帶連接第一輔助軸,所述第三輔助軸傳動帶連接第三主動軸,所述第三主動軸傳動帶連接第三改向軸,所述第三改向軸帶動帶連接第三張緊軸,所述第三張緊軸傳動帶連接第一輔助軸。
優選的,所述第一輔助軸為加長軸承。
優選的,所述第一張緊軸、第二張緊軸、第三張緊軸均為活動轉軸。
優選的,所述第一改向軸位於第一主動軸與第一張緊軸之間。
優選的,所述第三改向軸位於第三主動軸與第三張緊軸之間。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同時傳遞動力給多個主軸,減少中間的傳動軸承,減少動力損耗,且每個傳動系統內都能調節張緊力,從而在傳動帶長期使用慢慢變長後,能迅速調整,不影響動力傳遞,使用壽命長,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驅動電機俯視結構圖。
圖中標號:1、驅動電機;2、第一輔助軸;3、第一主動軸;4、第一改向軸;5、第一張緊軸;6、第二輔助軸;7、第三輔助軸;8、第二張緊軸;9、第二主動軸;10、第三主動軸;11、第三改向軸;12、第三張緊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一種手套機的傳動機構,包括驅動電機1,所述驅動電機1傳動帶連接第一輔助軸2,第一輔助軸2各個主動軸的中轉軸,提供動力,所述第一輔助軸2傳動帶連接第一主動軸3,第一主動軸3帶動部件轉動,所述第一主動軸3傳動帶連接第一改向軸4,第一改向軸4改變傳動帶的方向,所述第一改向軸4傳動帶連接第一張緊軸5,第一張緊軸5通過左右移動,能調節傳動帶的張緊力,所述第一張緊軸5傳動帶連接驅動電機1,驅動電機1為動力源,所述第一輔助軸2傳動帶連接第二輔助軸6、第三輔助軸7,第一輔助軸2將驅動電機1的動力傳遞給第二輔助軸6、第三輔助軸7,所述第二輔助軸6傳動帶連接第二張緊軸8,第二張緊軸8為第二動力系統的張緊軸,所述第二張緊軸8傳動帶連接第二主動軸9,第二主動軸9帶動第二體系部件,所述第二主動軸9傳動帶連接第一輔助軸2,所述第三輔助軸7傳動帶連接第三主動軸10,第三主動軸10帶動第三體系部件,所述第三主動軸10傳動帶連接第三改向軸11,第三改向軸11改變第三體系內傳動帶的方向,所述第三改向軸11帶動帶連接第三張緊軸12,第三張緊軸12調整第三體系內傳動帶張緊力,所述第三張緊軸12傳動帶連接第一輔助軸2。
所述第一輔助軸2為加長軸承,第一、第二、第三體系均與第一輔助軸2傳動帶連接,所述第一張緊軸5、第二張緊軸8、第三張緊軸12均為活動轉軸,通過左右調節來改變張緊力,所述第一改向軸4位於第一主動軸3與第一張緊軸5之間,所述第三改向軸11位於第三主動軸10與第三張緊軸12之間。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驅動電機1啟動,從而帶動第一輔助軸2,通過傳動帶,帶動第一主動軸3,經過第一改向軸4改變傳動帶方向後,帶動第一張緊軸5轉動,傳動帶回到驅動電機1,形成第一動力體系,第一輔助軸2帶動第二輔助軸6,第二輔助軸6帶動第二張緊軸8,第二張緊軸8帶動第二主動軸9,第二主動軸9上傳動帶回到第一輔助軸2,形成第二動力體系,第一輔助軸2帶動第三輔助軸7,第三輔助軸7帶動第三主動軸10,第三主動軸10帶動第三改向軸11,第三改向軸11帶動第三張緊軸12,第三張緊軸12上傳動帶回到第一輔助軸2,形成第三動力體系。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