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說裡那些情侶你喜歡哪一對(金庸小說裡的5句情話)
2023-06-10 09:07:43 7
金庸在《笑傲江湖》裡寫道:「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會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江湖恩怨,刀光劍影,總能爭個輸贏;可是錯誤的愛情裡,從來沒有贏家。
遇見喜歡的人,是緣是劫?且看下文分解。
01
第一句:「情之為物,本是如此,入口甘甜,回味苦澀,而且遍身是刺,你就算小心萬分,也不免為其所傷。」
在古代,女人要嫁給誰,自己是做不了主的。也許在結婚之前,都沒有見過新郎一面。
劇本《牡丹亭》裡,杜麗娘夢見自己和一位書生相愛了,從此相思成疾,一病不起。她死後,葬在梅花庵中。
一位去京城趕考的書生柳夢梅,因為受了風寒,住進了梅花庵,還愛上了杜麗娘的幽魂。後來,杜麗娘還陽,陪伴柳夢梅赴京趕考,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緣。
愛情,不知從何而來,但是確確實實是最毒的藥,稍微不慎,就能害人性命。
遇見一個人,似曾相識,卻又說不出所以然,只能用「怦然心動」來形容。在表白之前,或者知道無緣做夫妻之後,這份感情,就是折煞人,忘不掉,放不下,逼著自己離開,卻始終邁不開腳步。
現實生活中的愛,不是劇本,而是每天都在現場直播。沒有人可以保證,思念到極致的人,真的會成為自己的如意愛人。
結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02
第二句:「世界上第二痛苦的事是擁有一個比自己美麗的妹妹。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自己的情人愛上了自己的妹妹。」
你愛的人,愛上了你身邊的人,會是什麼樣子的?但凡嘗試過的人,就知道其中的厲害。
兩個哥們,同時愛上一個女人;兩個好閨蜜,同時愛上一個帥哥;遇見喜歡的人,原來他早有家室;當你結婚後,遇到苦苦追求的人;當你離婚後,發現自己仍舊愛著前任......
愛情,有無限多的可能,但沒有結局的愛,卻最刻骨銘心。
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各種禁忌,就像一堵無法翻越的高牆,把你和他之間,隔開了。可是你分明看到了一扇門,若隱若現。
進一步是錯誤,退一步捨不得,唯有原地徘徊,迷茫多年。
結論:你念念不忘的,多半是那個愛而不得的人。
03
第三句:「胡斐說:一次戀愛之後最好立刻把前面的人忘記,否則會帶著沉重的感情枷鎖。你看看蕭峰到死都沒法忘記阿朱,而我不是就和苗若蘭好了嗎?」
《天龍八部》裡,蕭峰和阿朱,真的很愛。
有一次,蕭峰為了追查當初的「帶頭大哥」,弄清楚自己的身世之謎,去了雁門關。阿朱掐算著日子,提前五天趕到雁門關,等待蕭峰。
久別重逢,讓他們情不自禁地擁抱在一起,什麼仇恨,都忘掉了。
當阿朱得知自己是段正淳的女兒的時候,她的內心十分矛盾。因為段正淳還是蕭峰的仇人。
阿朱為了保護「父親」,假扮成段正淳,接受蕭峰的「報仇」。當阿朱死在蕭峰懷裡的時候,是幸福,也是痛苦。
另一面,還有阿紫姑娘,一廂情願地愛上了蕭峰,即便今生不能牽手,死也要在一起。
我們常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其實不是這樣的,愛就是「一根筋」,明知是錯愛,也不會覺醒。那就唯有像「飛蛾撲火」一般,很痛苦,卻執迷不悟。
結論:舊的去了,新的也不會來。
04
第四句:「18天的時間太短了,為什麼老天這麼殘酷,只給我們這麼短的時間!我想永遠和你在一起,一百年,一千年,一萬年。」
真心愛一個人,一輩子夠了嗎?
有一對老夫妻劉哲民和楊玉晨,他們在1958年結婚,定居在哈爾濱。他們結婚五十年後,說:「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很少吵架,更沒動手打過架,因為我老伴心態特別好,所以說我和老伴是一帆風順幸福地走到了金婚。」
能夠一輩子相濡以沫、相敬如賓的夫妻,說起來很難,現實生活中,真的不少。
可是,愛終究會有終點站。總有一天,有一個人先走一步,剩下的那個人,孤獨終老。
終於知道,真愛也有煩惱。我們能夠把握的,只有今天的幸福,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並不知道。
真的好想,遇到一個人,三生三世都相愛,緣分永遠都不會消失。
結論:真正愛上一個人,一輩子都不夠。
05
第五句:「寧願把世間千萬種苦難都放到自己身上,只是要他平安喜樂。」
如果愛是一廂情願的,那就放手吧,然後祝福他,永遠快樂幸福。
分明,把他的聯繫方式刪除了,後來卻拼命找回來,以陌生人的名義,關注他。看他的朋友圈裡,發了結婚照,有了孩子嬉戲的視頻,而你卻感覺五味陳雜。
總有人,花了一輩子的時間,等待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人。
時間真的很漫長,但是一點一點地熬過去了。青絲變成白髮,想起他的時候,臉上還是會有些嬌羞,說不清為什麼。
等你老了,你就去找他,然後和他再見一面,不要承諾,也不要卿卿我我,只要再看一眼,就心滿意足了。
愛情的終極目標,就是生活幸福。可是,成全了他的幸福,你的幸福又在哪裡呢?你真的寧願,承擔雙倍的痛苦,來證明自己有多「傻」。
結論:不打擾不聯繫,又默默關注,真心祝福。
06
有道是,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我們都希望,能夠笑傲江湖,期待有朝一日,和最愛的人,一起仗劍走天涯。
風景好不好,城市美不美,都沒有關係,只要身邊有他,人間便是好時節。
願你我,在最好的年紀,遇到對的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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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配圖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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