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的製作方法
2023-06-28 18:15:46 1
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包括床頭、床板和床腿,所述床板的左右兩側設置有凹槽,凹槽內設有艾灸盒,所述艾灸盒內設有艾灸孔,艾灸盒上設有U型託,所述U型託內設有振動棒,所述振動棒由振動頭和盛藥管構成,所述盛藥管上設置有進藥口,振動頭上設置有出藥口,所述振動棒通過電池與開關相連,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實現了病人從病床到擔架車再到CT檢查床的無縫對接,全程無需搬動病人,大幅降低了醫護人員的工作強度,在給神經內科病人診療時操作簡便、省時省力,減輕了醫務人員的工作量。
【專利說明】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
【背景技術】
[0002]診療床是醫院常用醫療器械之一,然而現常用的診療床多數為普通診療床,部分神經內科有肢體浮腫病人來說,要將浮腫肢體抬高來避免病情進一步惡化,現常用措施多為用棉被疊加,墊在肢體下方,但是該措施會佔用有限的診療床空間,且病人較為不適。同時,有些神經內科的病人需要進行CT檢查時,對於身體虛弱的病人而言,從診療床轉移到擔架車再到CT檢查床的轉移過程十分痛苦。對於少數精神不正常的病人來說,需將其強制固定在診療床上,以便配合治療,最主要的是,臨床上神經內科病人大都伴有偏癱的症狀,醫務人員需要經常給病人按摩來促進病人的恢復,現有的診療床主要由床板和床腿構成,結構簡單,操作十分麻煩、費時費力,給醫務人員增加了工作量。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和不足,提供了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
[0004]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包括床頭、床板和床腿,床頭通過轉軸與床板相鉸接;所述診療床還包括擔架車和躺板;所述擔架車由左側擔架板、中部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相互鉸接而成,所述左側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的背面設置有液壓升降杆,液壓升降杆與萬向輪相連;所述左側擔架板的外圍安裝有導軌,導軌上設置有底座,支撐杆的一端與底座相連,另一端通過萬向球與伸縮杆相連接,所述伸縮杆上設置有綁帶;所述中部擔架板的正面設置有2條滑軌,反面設置有定位柱,定位柱與設置在床板上的通孔相匹配;所述躺板由上位板和下位板鉸接而成,上位板和下位板的反面均固定連接有萬向輪,下位板的正面鉸接有卡扣式手環,所述床板的左右兩側設置有凹槽,凹槽內設有艾灸盒,所述艾灸盒內設有艾灸孔,艾灸盒上設有U型託,所述U型託內設有振動棒,所述振動棒由振動頭和盛藥管構成,所述盛藥管上設置有進藥口,振動頭上設置有出藥口,所述振動棒通過電池與開關相連。
[0006]優選的,所述左側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的反面均設置有2個插環,橫梁貫穿於插環中。
[0007]優選的,所述右側擔架板的底端安裝有把手,左側擔架板的底端安裝有凸塊。
[0008]優選的,所述上位板的正面設置有伸縮輸液杆。
[0009]優選的,所述底座上還安裝有定位螺栓。
[0010]優選的,所述左側擔架板、中部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的總寬度大於床板的寬度。
[0011]優選的,所述上位板和下位板的寬度均為50釐米-70釐米。
[0012]優選的,所述上位板和下位板的寬度均為60釐米。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實現了病人從診療床到擔架車再到CT檢查床的無縫對接,全程無需搬動病人,大幅降低了醫護人員的工作強度,在給神經內科病人診療時操作簡便、省時省力,減輕了醫務人員的工作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局部放大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0016]圖3為圖1的A-A向視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躺板結構示意圖;
[0018]圖5為圖3的B-B向視圖;
[0019]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導軌與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卡扣式手環結構示意圖;
[0021]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振動棒的局部放大圖;
[0022]其中:1.轉軸,2.床頭,3.通孔,4.床板,5.左側擔架板,6.滑軌,7.伸縮輸液杆,8.上位板,9.綁帶,10.伸縮杆,11.支撐杆,12.卡扣式手環,13.下位板,14.中部擔架板,15.萬向輪,16.把手,17.床腿,18.右側擔架板,19.插環,20.橫梁,21.液壓升降杆,22.凸塊,23.定位柱,24.定位螺栓,25底座,26.掛鈎槽,27.掛鈎,28導軌,29.凹槽,30.艾灸盒,31.艾灸孔,32.U型託,33.振動棒,34.振動頭,35.盛藥管,36.進藥口,37.出藥口,38.電池,39.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結合附圖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24]實施例1: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其結構如圖1-8所示:包括床頭2、床板4和床腿17,床頭2通過轉軸1與床板4相鉸接,當病人需要洗頭時可將床頭2轉動,使得病人頭部探出床板外。所述診療床還包括擔架車和躺板;所述擔架車由左側擔架板5、中部擔架14板和右側擔架板18相互鉸接而成,所述左側擔架板5和右側擔架板18的背面設置有液壓升降杆21,液壓升降杆21與萬向輪15相連;所述左側擔架板5的外圍安裝有導軌28,導軌28上設置有底座25,支撐杆11的一端與底座25相連,另一端通過萬向球與伸縮杆10相連接,所述伸縮杆10上設置有綁帶9 ;所述中部擔架板14的正面設置有2條滑軌6,滑軌6為中部擔架板14上的凹槽,反面設置有定位柱23,定位柱23與設置在床板4上的通孔3相匹配;所述躺板由上位板8和下位板13鉸接而成,上位板8和下位板13的反面均固定連接有萬向輪15,下位板13的正面鉸接有卡扣式手環12 ;所述床板的左右兩側設置有凹槽29,凹槽29內設有艾灸盒30,所述艾灸盒30內設有艾灸孔31,艾灸盒30上設有U型託32,所述U型託32內設有振動棒33,所述振動棒33由振動頭34和盛藥管35構成,所述盛藥管35上設置有進藥口 36,振動頭34上設置有出藥口 37,所述左側擔架板5和右側擔架板18的反面均設置有2個插環19,橫梁20貫穿於插環19中;所述右側擔架板18的底端安裝有把手16,左側擔架板5的底端安裝有凸塊22 ;所述上位板8的正面設置有伸縮輸液杆7 ;所述底座25上還安裝有定位螺栓24 ;所述左側擔架板5、中部擔架板14和右側擔架板18的總寬度大於床板4的寬度;所述上位板8和下位板9的寬度均為60釐米。
[0025]對於肢體浮腫的神經內科病人而言,醫護人員通過改變伸縮杆10的位置與長度,將病人的浮腫肢體用綁帶9抬起即可,病人不會產生任何不適。病人需要進行CT掃描時,由醫護人員利用液壓升降杆21將擔架車升高,即可移送病人至CT室,然後將伸縮式輸液杆7高度降至最低,再將躺板滑動到CT檢查床上即可進行檢查,病人全程無需起身,且醫護人員無需對擔架或病人進行抬動,轉移全程僅需一位醫護人員,進而降低了醫護人員的工作強度;病人檢查過程中,醫護人員可抽出橫梁20,將左側擔架板5和右側擔架板18摺疊放置,能大幅節省佔地空間。對於精神不正常的病人來說,醫護人員用卡扣式手環12將病人的手腕和腳腕強制固定,防止病人移動,有利於病情恢復,旋轉把手16到凸塊22上,能夠防止躺板滑脫,方形滑槽內設有艾灸盒,艾灸盒內設有艾灸孔,在給神經內科病人診療時,將艾灸插入艾灸孔內,病人將病變的部位放在U型託上,用針管將按摩液通過進藥口注射到盛藥管內,打開開關振動頭通過出藥口將按摩液作用於病變部位。
[0026]實施例2:—種神經內科診療床,其結構仍如圖1-8所示:與實施例1不同的地方在於:所述上位板8和下位板13的寬度均為50釐米。
[0027]實施例3:—種神經內科診療床,其結構仍如圖1-8所示:與實施例1不同的地方在於:所述上位板8和下位板13的寬度均為70釐米。
[0028]上述雖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但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限制,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或變形仍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以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神經內科診療床,其特徵在於:包括床頭、床板和床腿,床頭通過轉軸與床板相鉸接;所述診療床還包括擔架車和躺板;所述擔架車由左側擔架板、中部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相互鉸接而成,所述左側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的背面設置有液壓升降杆,液壓升降杆與萬向輪相連;所述左側擔架板的外圍安裝有導軌,導軌上設置有底座,支撐杆的一端與底座相連,另一端通過萬向球與伸縮杆相連接,所述伸縮杆上設置有綁帶;所述中部擔架板的正面設置有2條滑軌,反面設置有定位柱,定位柱與設置在床板上的通孔相匹配;所述躺板由上位板和下位板鉸接而成,上位板和下位板的反面均固定連接有萬向輪,下位板的正面鉸接有卡扣式手環,所述床板的左右兩側設置有凹槽,凹槽內設有艾灸盒,所述艾灸盒內設有艾灸孔,艾灸盒上設有U型託,所述U型託內設有振動棒,所述振動棒由振動頭和盛藥管構成,所述盛藥管上設置有進藥口,振動頭上設置有出藥口,所述振動棒通過電池與開關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左側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的反面均設置有2個插環,橫梁貫穿於插環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上位板的背面還設置有掛鈎槽,掛鈎槽內安裝有掛鈎。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床頭上還設置有掛環。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右側擔架板的底端安裝有把手,左側擔架板的底端安裝有凸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上位板的正面設置有伸縮輸液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底座上還安裝有定位螺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左側擔架板、中部擔架板和右側擔架板的總寬度大於床板的寬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上位板和下位板的寬度均為50釐米-70釐米。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病床,其特徵在於:所述上位板和下位板的寬度均為60釐米。
【文檔編號】A61G7/05GK204092387SQ201420600672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17日
【發明者】韓玉蘭 申請人:韓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