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高水價(哪個城市的水價最高)
2023-06-30 05:13:48 2
我國被聯合國定義為「水資源緊缺的國家」,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口增長,"水"的問題日益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2019年4月,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印發《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大力推動全社會節水,全面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
2021年12月,水利部、中央文明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管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10部門聯合發布《公民節約用水行為規範》,對公民提出了樸素具體的要求。
然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卻存在許多浪費水的行為,刷牙時水龍頭一直譁譁流水,洗澡中花灑中的水一直不斷……如何做,才能將杜絕這些浪費水資源的行為?將節水政策落實到位?或許水價的合理上調是一個不錯的解決辦法。
就在今年10月,《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城鎮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正式施行,《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要求城鎮供水價格應當遵循覆蓋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來制定城鎮供水價格,以成本監審為基礎,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提高供水公司的經濟收益,藉此提升城鎮供水價格監管水平。
兩《辦法》的施行彰示水價改革迫在眉睫,從頒布法規至今,已有不少地區擬水價調整方案,然而怎麼調,調多少,什麼時候調,始終是一道難解的習題,但有個比較清晰的範圍也許是一個不錯的參考方向,故水務加®本次羅列了全國城市水價TOP10的數據,道明國內水價的上限,希望可以給在水價改革中的水務企業提供一些參考與幫助。
全國居民階梯水價TOP10的排名情況
由上圖可知,居民一階終端水價價格較高的城市是北京、天津、石家莊和鄭州,都集中在華北地區,根據2018年統計數據,京津冀常住人口合計達1.13億,同時中國年人均水資源量最少的省份是天津,僅96.47m³/人,其次就是北京(126.33m³/人),國際公認的用水緊張線是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低於1700m³,而嚴重缺水線是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低於500m³,兩地人均水資源都遠遠低於國際公認的嚴重缺水線。
儘管水資源如此缺乏,北京水價調整之路在初期走得並不順利,2009年北京曾召開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會,提出居民水價要上調0.9元,工商業水價上調1.2元,分三年實施到位,但實際上只在2009年分別上調了0.3元和0.4元,後續調價因通脹壓力未能實施。2014年5月1日,北京開始施行現有水價政策,距今已過去7年之久。
北京居民一階水價變化
水價調整難並不只限於嚴重缺水性城市,廣州曾在2020年12月召開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聽證會,在原三階水價1.98元/m³、2.97元/m³、3.96元/m³的基礎上提出調幅21.21%或29.29%兩種方案,但聽證會結束已接近一年,仍未做實際調整。而廣州現有階梯水價自2012年5月21日施行,至今已超過8年。
廣州水價兩套調整方案
而北京這個全國最高水價的城市跟全球其他城市比起來,已經相當低廉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全球198個主要城市的水價。(數據來源:《IWA統計報告:全球198個主要城市的水價》,點擊標題可查看)
由下圖可知,全球水價前10的城市分別為:奧爾堡、奧爾胡斯、布裡斯班、珀斯、歐登塞、海牙、埃斯比約恩、墨爾本、溫哥華、華盛頓,它們的水價均超過8美元/m³,人民幣約合51元/m³,遠高於北京5元/m³的水價。
全球198個主要城市的水價
在這前10的城市中,有四座城市來自丹麥,三座城市來自澳大利亞,剩下分屬荷蘭、美國及加拿大。以丹麥為例,一般來說,經濟發展不可避免地會讓水資源消耗加劇,但在過去20年間,丹麥GDP在不斷增長,而居民人均耗水量一直在下降,這正是當地高水價所取得的成果。
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丹麥水價上漲幅度就大大高於物價漲幅,在丹麥,工業和民用用水同價,在高水價面前,市民的用水量自然而然下降,從根本上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同時,丹麥的飲用水源100%來自地下水,保證水源清潔安全成為頭等大事,這也反映在當地水價構成上:丹麥汙水處理的費用佔水價的大頭,佔比51.9%,對水處理的重視使得技術獲得質的飛躍,讓「汙水處理」搖身一變成為「能源生產」,提取汙水的沉積物進行生物發電,得到的電能不僅可以覆蓋經營所需,還有盈餘。
如果將丹麥水價與我國水價做進一步對比,會顯著地發現在5元/m³這個基礎上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
丹麥人均GDP6.09萬美元,約合38.78萬元人民幣,一平方米水價55元,約佔0.014%;
北京人均GDP2.57萬美元,約合16.42萬元人民幣,北京水價一平方米水價5元,約佔0.0030%。
綜上,高水價可以讓水務企業收支平衡,讓市民獲得擰開水龍頭就喝的優良水質,讓節水意識深入人心,丹麥作為水行業前沿樣本,擘畫了高質量發展藍圖。
看完了全球水價情況,我們將視線轉回國內。2014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因此除去昆明於今年1月施行新階梯水價外,上榜城市水價調整時間集中在2013~2015年之間,部分城市調整策略有所不同:
部分城市調整策略
階梯水量劃分也存在一定差異:
各城市階梯水量劃分
由圖可見,第一階梯水量大多在0-180m³區間內,重慶較為特殊,第一階梯水量處在0-260m³區間內;而第三階梯水量存在較大差異,最低的是石家莊,第三階梯水量為180m³以上,最高的是重慶,第三階梯水量為361m³以上。
為了更好地了解水價調整動態,此次同步整理了2021年值得關注的水價調整消息,以便結合兩者參考。
2021年擬調整階梯水價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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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於2021年8月31日舉行居民用戶水價調整聽證會,具體水價調整方案內容如下:
一階梯綜合水價從現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調整為4.09元;
第二階梯綜合水價從現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調整為5.72元;
第三階梯綜合水價從現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調整為8.63元,漲幅為48%。
※如本次上海水價方案得以施行,將躍升至全國水價第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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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山東計劃近期出臺《關於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進一步調整城鎮居民各階梯水量、水價,適度拉大分檔級差,非居民用水實施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
據了解,《實施方案》主要涉及工程供水、農業用水、城鄉供水、非常規用水和城鎮汙水處理等五個方面,總體目標是,到2025年,全社會節約和集約用水意識明顯提升,基本建立充分反映水資源緊缺狀況,以節約和合理利用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機制。
「
廣東省陽江陽東區(東城鎮、北慣鎮、雅韶鎮)
第一階梯:從現行水價1元,調整到1.4元,調價滿一年後調整至1.6元,用水量基數為4人及以下的,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以下;
第二階梯:設定二階水價2.1元,調價滿一年後調整至2.4元,用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
第三階梯:設定三階水價4.2元,調價滿一年後調整至4.8元,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為35立方米以上。
2021年已調整階梯水價地區
(節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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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居民生活水價原每立方米3.45元,擬調整為每立方米4.2元;含居民汙水處理費標準每立方米1元。
非居民用水終端價格原每立方米5.63元,擬調整為6.05元;
特種行業終端用水價格原每立方米15.5元,擬調整為20元;
此次調價是自2009年制定供水價格以來昆明首次調整水價。調整幅度為21.74%,2021年1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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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
第一階梯水量為每年每戶144立方米以內,水價為2.9元每立方米;
第二階梯水量為每年每戶144-180立方米以內,水價為4.35元/立方米;
第三階梯水量為每年每戶180立方米以上,水價為8.7元/立方米;
合表水價:3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戶:4.1元/立方米。
特種行業用戶:12.3元/立方米。
上述價格為基本水價,不含汙水處理費和水資源稅。特種行業範圍按《洛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明確城市供水中特種用水範圍的通知》(洛發改〔2017〕2號)執行,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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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
第一階梯為每戶每月30立方米以內,水價為1.88元每立方米;
第二階梯為每戶每月31立方米至38立方米範圍內,水價為2.82元每立方米;
第三階梯為每戶每月39立方米以上,水價為5.64元每立方米;合表用戶按2.21元每立方米算。
調整後的水價比原標準提高0.2元/立方米,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
襄陽
第一階梯為每戶每月25立方米以內,由1.26元/立方米上漲為1.45元/立方米;
第二階梯為每戶每月25—33立方米以內,由1.89元/立方米上漲為2.175元/立方米;
第三階梯為每戶每月33立方米以上,由2.52元/立方米上漲為4.3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2.00元/立方米
特種用水價格:6.00元/立方米
對低保用戶的優惠政策不變,即: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低保證明的低保家庭,用水價格繼續執行0.80元/立方米。
以上價格不含汙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等代徵費用,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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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安順市城區
第一階梯價格為3.5元/噸,用量為一年216噸/戶或72噸/人;
第二階梯價格為5.25元/噸,用量為一年216 -288(含288)噸/戶或72-96(含96)噸/人;
第三階梯價格為10.50元/噸,用量為一年超過288噸/戶或96噸/人。
依照《安順市中心城區城鎮供水價格方案》的收費標準執行新水價。執行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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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
第一階梯水量為每年每戶0-180立方米以內,水價為2.7元每立方米;
第二階梯水量為每年每戶180-300立方米以內,水價為3.53元/立方米;
第三階梯水量為每年每戶300立方米以上,水價為6元/立方米;
根據《郯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城區生活用水價格的通知》(郯發改[2021]83號)執行,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出臺的一系列的政策,都在倡導人們節約用水,水務企業所作出的水價上調也是落實節水政策的舉措之一。
一直以來,我國水價相較於國外而言設置普遍低廉,難以體現水資源的稀缺程度,人們也就對節約用水不以為然。儘管國家出臺政策的支持,但這仍需政府與人們統一認知,樹立正確用水觀念,形成改革合力,紙面上的政策才能順利落到實處。
而水價合理上調對於調節水資源具有重要意義,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提高人們的節水意識。因此,供水企業合理地提升水價,有效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可能是當前較好的解決辦法。
與其同時,水價上漲也會帶來人們對水質更高的需求,供水企業也需要用質量、用服務、用態度凸顯更大的供水利益與價值,監督好一系列的生產水的工藝流程,為人們輸送水質更好的用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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