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
2023-06-30 12:59:51 1
專利名稱: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
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為 一種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特別是有關於一種記錄計算 機系統出貨之後的累計使用時間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背景技術:
計算機系統通常由主機板(main board)、中央處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簡稱為CPU)以及存儲裝置等設備構成。當我們打開計算機系統後,計 算機內部的中央處理器便會自動執行一連串的指令,這些指令依照功能大致分 為系統配置分析、開機自我測試以及加載作業系統等三大類。在開機時,首先 分析中央處理器型號、內存大小以及存儲裝置型號等信息,以作為其它動作的 重要參考指標。然後,中央處理器由主機板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Basic Input Output System, BIOS)晶片取得程序代碼以進行自我測試,並初始化各項硬體, 確保系統正常運作。最後,加載作業系統,並將計算機系統的控制權交給操作 系統掌控,完成開機動作。
在出貨一段時間之後,計算機系統可能因硬體或軟體的問題而無法開機使 用。通常系統供貨商在計算機系統出售後,會開放一段時間做為質量保證期, 以提供計算機系統的售後服務。然而,在這段期間有些使用者可能會反映系統 無法使用且是在未曾使用過計算機(開機)的狀況下為理由,向系統供貨商要求 退貨。當發生此狀況時,系統供貨商無法得知系統是否真的在未曾使用過的狀 況下損壞,因此容易造成消費糾紛,從而導致損壞系統供貨商質量形象及提高 系統供貨商的成本。
因此,如何能提供一種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能夠記錄計算機系 統出貨之後的累計使用時間,使系統供貨商能夠通過查詢此記錄,來判斷使用 者是否已使用過計算機系統,從而決定是否提供售後服務,最終避免使用者與 系統供貨商之間的消費糾紛,成為研究人員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發明內容
鑑於以上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 法,能夠記錄計算機系統出貨後運作的時間總數,從而可確認使用者此前是否 曾經開機使用,避免系統供貨商與使用者之間的消費糾紛。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
在於,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在一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時,設定一 時間變量的初始值;在一周期性中斷每次發生時累加該時間變量;及在該計算 機系統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根據該時間變量顯示一 累計使用時 間。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周期性中斷為該計 算機系統的南橋晶片的周期性系統管理中斷。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方法還包括下列步 驟設定該南橋晶片,使該周期性中斷依照一預設周期而發生。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方法還包括下列步 驟提供一管理程序,用以設定該時間變量的初始值。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管理程序可用以顯 示該累計使用時間。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方法還包括下列步 驟在該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時,將一目前時間記錄為一基準使用 時間;及在該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顯示該基準使用時間。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目前時間來自該計算機系統的實時定時器。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方法還包括下列步 驟提供一管理程序,用以記錄該基準使用時間,並設定該時間變量的初始值。
上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管理程序可用以顯 示該基準使用時間及該累計使用時間。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在於 '本發明提供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藉由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 一次開機時設定初始值的時間變量,算出累計使用時間,以顯示計算機系統出 貨後運作的時間總數,從而使系統供貨商能夠確認使用者此前是否曾經開機使 用,進而避免使用者與系統供貨商之間的消費糾紛。
圖1是本發明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 一 實施例的步驟流程圖2是本發明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 一 實施例的基本輸入輸出 系統的設定選單界面示意圖3A及圖3B是本發明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 一 實施例的管理 程序界面示意圖;及
圖4是本發明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另 一 實施例的步驟流程圖。
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區塊 210 更新選項 310 顯示選項 320 結果信息 330 步驟 S110 S140 步驟 S410 S430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所示,為本發明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 一 實施例的
步驟流程圖,以下介紹各個實施步驟
首先,系統供貨商在系統出貨前需先使用管理程序記錄系統最後一次開機 時間,此時間記錄將取自實時定時器的目前時間記錄為基準使用時間(步驟 SllO)。在這個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時,也必須設定一個時間變量的初始值(步 驟S115),本實施例的初始值為零。計算機系統在每一次開機時,會由主機板 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晶片取得程序代碼以進行自我測試,並初始化各項硬體。 本實施例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使用快閃記憶體(flash memory)存儲上述的基準使用時 間及其它數據。
之後,當接收到事先指定的周期性中斷時,累加上述的時間變量(步驟 S120),例如在每次中斷發生時將時間變量加一。本實施例的時間變量也是存 儲在基本輸入輸出系統的快閃記憶體中,而且本實施例使用南橋晶片的周期性系統管 理中斷做為上述的周期性中斷。本實施例的計時周期為一分鐘,若有必要可以 選用其它周期。在計算機系統開機後,南橋晶片即會定期發送周期性中斷。計 算機系統可根據接收此周期性中斷的次數與周期性中斷的周期長度,而計算出 累計使用時間。
然後,在計算機系統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顯示基準使用時間 (步驟S130)。當使用者進入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請參閱圖2)時,基本 輸入輸出系統會讀取基準使用時間的記錄,並將此記錄顯示在選單下方的區塊 210中,其顯示形式例如是「年/月/日時分秒J。
最後,在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根據時間變量顯示累計使用時間 (步驟S140)。在使用者進入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時,基本輸入輸出系統 同時會讀取時間變量的記錄,並將此時間變量換算為累計使用時間而顯示在選
單下方的區塊210中(請參閱圖2)。在本實施例中,計算機系統將時間變量乘上 周期性中斷的周期即可推算出累計使用時間,其顯示形式例如是「日/時/分J。
值得一提的是,本發明也提供一管理程序,用以記錄基準使用時間並設定 時間變量的初始值。計算機系統在出貨前可能會進行開機測試,以確保計算機 系統的質量。計算機系統出廠前系統供貨商可用此管理程序記錄最後一次開機 時間,並且將時間變量初始化,之後顯示的使用時間才會正確。圖3A為本發明 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 一 實施例的管理程序界面示意圖。請參閱圖 3A,圖中界面包含更新選項310以及顯示選項320。更新選項310用以更新基準 使用時間並且初始化時間變量,若要選擇此選項則鍵入O。此時基準使用時間 會更新為目前時間,時間變量會設定為預設的初始值,並顯示結果信息330。 本實施例提供的管理程序也可用以查詢基準使用時間及累計使用時間等信息。 例如圖3B的管理程序界面中的顯示選項320,即是用以顯示基準使用時間及累 計使用時間,若要選擇此選項則鍵入l。此時,基準使用時間與累計使用時間 會顯示在結果信息330的區塊。其中,顯示在結果信息330的區塊的信息與顯示 在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的區塊210中的信息相同。
若使用者以計算機系統故障且計算機系統未曾開機為由向系統供貨商要 求退貨。此時系統供貨商可依據累計使用時間判斷使用者是否曾經開機。事實 上,即使沒有基準使用時間的記錄,若有累計使用時間即可判斷計算機系統在 出貨之後是否曾經使用,請對照以下實施例。
圖4是本發明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的另 一 實施例的步驟流程 圖。請參閱圖4,首先,為一個時間變量設定初始值(步驟S410)。接下來,當 接收到事先指定的周期性中斷時累加此時間變量(步驟S420)。之後,在基本輸 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根據時間變量顯示累計使用時間(步驟S430)。由於本 實施例的步驟與上一實施例的步驟S115、 S120以及步驟S140相同,故不再詳述。
綜上所述,本發明至少包括以下優點
1. 系統供貨商可查詢詳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藉由此記錄可判斷 使用者是否已使用過計算機系統。
2. 系統供貨商可藉由計算機系統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或管理程 序觀看累計使用時間,以判斷是否提供售後服務。
3. 系統供貨商擁有管理程序,可藉以更新基準使用時間以及累計使用時間
等記錄。管理程序不提供給一般使用者,所以使用者無法自行變更上述的記錄。 因此可避免使用者與系統供貨商之間的消費糾紛。
權利要求
1.一種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方法包括下列步驟在一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時,設定一時間變量的初始值;在一周期性中斷每次發生時累加該時間變量;及在該計算機系統的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根據該時間變量顯示一累計使用時間。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周期性中斷為該計算機系統的南橋晶片的周期性系統管理中斷。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方法還包括下列步驟設定該南橋晶片,使該周期性中斷依照一預設周期而發生。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方法還包括下列步驟提供一管理程序,用以設定該時間變量的初始值。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管理程序可用以顯示該累計使用時間。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方法還包括下列步驟在該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時,將一目前時間記錄為一基準使用 時間;及在該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中顯示該基準使用時間。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目前時間來自該計算機系統的實時定時器。
8.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方法還包括下列步驟提供一管理程序,用以記錄該基準使用時間,並設定該時間變量的初始值。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其特徵在於,該 管理程序可用以顯示該基準使用時間及該累計使用時間。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此方法將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的目前時間(即基準使用時間)以及時間變量存儲在基本輸入輸出系統。在一個周期性中斷每一次發生時,累加此時間變量。藉由時間變量與周期性中斷的周期,來計算累計使用時間。因此可顯示基準使用時間與累計使用時間在基本輸入輸出系統設定選單,而達到記錄計算機系統出貨前最後一次開機的時間、日期以及出貨之後計算機系統運作的時間總數的目的。利用本發明提供的計算機系統使用時間記錄方法,使系統供應商能夠確認使用者在計算機系統出貨後是否曾經開機使用,進而避免使用者與系統供應商之間的消費糾紛。
文檔編號G06F11/34GK101097540SQ20061010014
公開日2008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06年6月30日 優先權日2006年6月30日
發明者洪馨慧 申請人: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