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12:13:16 1
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防苔抗藻劑1~5份、熟石灰5~10份、多殺菌素0.01~0.1份、載體100~150份。防苔抗藻劑為福美雙或賽菌靈。載體為沸石粉、硅藻土、元明粉、滑石粉或碳酸鈣。本發明通過使用福美雙或賽菌靈復配多殺菌素的方式製成去除青苔的組合物,並添加熟石灰和載體,各組分之間協同作用,殺滅青苔的效果大大提升,能在1~5天之內,去除水塘中90%以上的青苔,見效快,效果顯著。
【專利說明】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屬於水產養殖【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青苔,是水生藻類植物,為水綿、雙星藻、轉板藻等幾種絲狀綠藻的通稱。在水產養殖領域中,青苔的大量生長後會附在蝦、蟹體表,輕者,影響其生長;重者,引起養殖動物缺氧死亡。另外,青苔會大量消耗水體中的營養鹽類,會影響以攝食底棲藻類和有機碎屑為主的貝類的生長。此外,青苔在池中的大量死亡,會在分解過程中大量消耗氧氣,並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引起養殖動物缺氧、中毒死亡。目前,清除青苔多是採用施用硫酸銅、草木灰或撲草淨等藥劑,這些藥劑用量少則效果不佳,用量過多則會汙染水塘,影響水生養殖動物的健康。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組分簡單、殺滅效果好的去除青苔的組合物。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將採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0006]防苔抗藻劑I?5份、熟石灰5?10份、多殺菌素0.01?0.1份、載體100?150份。
[0007]所述組分的優選重量份如下:
[0008]防苔抗藻劑2?4份、熟石灰6?8份、多殺菌素0.03?0.07份、載體120?140份。
[0009]所述組分的最佳重量份如下:
[0010]防苔抗藻劑3份、熟石灰7份、多殺菌素0.05份、載體130份
[0011]上述方案中:
[0012]所述防苔抗藻劑為福美雙或賽菌靈;所述載體為沸石粉、硅藻土、元明粉、滑石粉或碳酸鈣。
[0013]本發明去除青苔的組合物製備時,只需要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即可。
[0014]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0015]本發明通過使用福美雙或賽菌靈復配多殺菌素的方式製成去除青苔的組合物,並添加熟石灰和載體,各組分之間協同作用,殺滅青苔的效果大大提升,能在I?5天之內,去除水塘中90%以上的青苔,見效快,效果顯著。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以具體實施例作進一步描述,但本發明不局限於這些實施例。
[0017]實施例1
[0018]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構成:防苔抗藻劑(福美雙)3份、熟石灰7份、多殺菌素0.05份、載體(沸石粉)130份。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用於防治青苔,3天後的青苔去除率高於使用硫酸銅10%。
[0019]實施例2
[0020]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構成:防苔抗藻劑(福美雙)I份、熟石灰8份、多殺菌素0.1份、載體(硅藻土)100份。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用於防治青苔,3天後的青苔去除率高於使用草木灰14.5%。
[0021]實施例3
[0022]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構成:防苔抗藻劑(福美雙)3份、熟石灰10份、多殺菌素0.01份、載體(元明粉)150份。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用於防治青苔,3天後的青苔去除率高於使用撲草淨6%。
[0023]實施例4
[0024]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構成:防苔抗藻劑(賽菌靈)5份、熟石灰5份、多殺菌素0.05份、載體(滑石粉)120份。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用於防治青苔,3天後的青苔去除率高於使用硫酸銅9%。
[0025]實施例5
[0026]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構成:防苔抗藻劑(賽菌靈)2份、熟石灰6份、多殺菌素0.03份、載體(碳酸鈣)140份。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用於防治青苔,3天後的青苔去除率高於使用草木灰13.4%。
[0027]實施例6
[0028]去除青苔的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構成:防苔抗藻劑(賽菌靈)4份、熟石灰8份、多殺菌素0.07份、載體(滑石粉)120份。將各組分混合均勻後,用於防治青苔,3天後的青苔去除率高於使用撲草淨5.8%。
【權利要求】
1.一種去除青苔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防苔抗藻劑I?5份、熟石灰5?10份、多殺菌素0.01?0.1份、載體100?15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所述組分的重量份如下:防苔抗藻劑2?4份、熟石灰6?8份、多殺菌素0.03?0.07份、載體120?140份。
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所述組分的重量份如下:防苔抗藻劑3份、熟石灰7份、多殺菌素0.05份、載體130份。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所述防苔抗藻劑為福美雙或賽菌靈。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所述載體為沸石粉、硅藻土、元明粉、滑石粉或碳酸鈣。
【文檔編號】A01N43/78GK104255790SQ201410437262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29日
【發明者】周可幸 申請人:周可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