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舟形傘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09:29:11 1
專利名稱:一種舟形傘的製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是關於一種個人手攜物品傘的改進設計。
公知傘是人們常用的擋雨遮陽用具,其小型者供人們生活活動使用,大型者供商業或其他專用活動應用,習慣中一般傘沿用圓形設計,並為單人用。因人體多做直立態,當行走時,圓形傘面投影於人體的有效復蓋面小,如擴大傘面直徑可增加對人體的復蓋面,但無效面積隨之增加,由此所致傘體過大,給使用者帶來不便,當常規傘兩人合用時,更感遮擋不足。其中一種外折型傘,其撐骨採用鋼絲和彈簧聯合拉緊的方式,遇強風時,外撐骨會被吹翻至傘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對現有圓形傘的形狀和結構加以改進,在合理增加其對人體復蓋面的同時,擴大其使用範圍,傘架既可自動啟閉,又設有防翻機構。
本實用新型的要點在於,傘面可以做成多邊舟形,當傘面的短軸長度等於常規傘的直徑時,沿長軸方向傘的遮擋面將增大許多,故舟形傘比圓形傘對人的復蓋利用面大,可供單人,雙人等其他場合使用,且無笨拙感。當雙人使用時短軸朝向前方,逢單人使用時長軸朝向前方。
在用於商業或其他專用活動時,可放大傘面尺寸,或在傘面各邊外緣裝上拉鏈,以便互聯,組陣使用,也可拆去部分傘柱做棚頂使用。
在改變傘面形狀的同時,傘的撐骨也相應做了改進,傘架由兩組折數及長度不同的傘面撐骨沿傘柱圓周輻向分布組成,並可製成直撐骨或摺疊撐骨的手動力及機械動力啟閉型,摺疊撐骨設有可防止被強風吹翻的機構。
舟形傘的啟閉動作是這樣實現的參看附圖1-4圖中(1)為傘面,(2)為傘柄,(3)為束盤,(4)為傘柱,(5)為頂塊,(6)為滑筒,(7)為固定環,(8)為聯結器,(9)為旋蓋,(10)為活軸,(11)、(12)、(13)為撐骨,(14)為橫銷,(15)為聯杆,(16)為定位塊,(17)為關節座,當傘開啟時,滑筒(6)沿傘柱(4)向傘頂移動,撐骨(11)被推向外伸展,撐骨(12)亦被推出,與此同時,撐骨(11)經活軸(10)拉聯杆(15)向上經聯杆橫銷(14)關節座(17)拉動撐骨(13)向外翻出伸平,將傘打開;當遇強風時,傘緣受壓欲折回撐骨(13)時,由於其下端被聯杆(15)及橫銷(14)拉住,使其不能折回傘頂,即可防止傘被強風吹翻;收傘時,滑筒(6)沿傘柱(4)向傘柄(2)移動,拉回撐骨(11)使其縮回,撐骨(12)隨之收合,同時,撐骨(11)經活軸(10)推動聯杆(15)向下,聯杆橫銷(14)經關節座(17)推動撐骨(13)使其折回傘頂,實現自行收傘動作。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傘面形狀經濟合理,使用範圍廣泛,傘架設有防止被風吹翻的機構,功能齊全,拆裝方便。
附圖1描述了一種傘面形狀為八邊的舟形傘,其傘架以二折及三折各兩組撐骨沿傘柱輻向兩兩相間均布,其啟閉方式及防翻機構和動作同上所述。
附圖2、附圖3描述了一種傘面形狀為六邊的舟形傘,其傘架以二折及三折各兩組撐骨沿傘柱輻向一二、一二相間均布,其啟閉方式及防翻機構和動作同上所述。所不同的是在六邊傘面的外緣上安裝正副拉鏈,由此可與鄰傘相連成一體,中心傘柱可在按手頂塊以下做成能拆裝型,供商業或其他專用活動中用多個傘組成各種陣使用,當拆去下部中心傘柱時,即可用做棚頂等大跨度場合,其特點是質輕,拆裝方便,聯結後無露天部分。
附圖4為傘架基本結構。
權利要求
1.一種舟形傘,其傘架採用直撐骨或摺疊撐骨的手動力及機械動力啟閉形式,具有傘面(1),傘柄(2),束盤(3),傘柱(4),頂塊(5),滑筒(6),固定環(7),聯結器(8),旋蓋(9),定位塊(16),其特徵在於,在撐骨(12)的平行方向安裝一聯杆(15),聯杆的一端通過橫銷(14),關節座(17)與撐骨(13)聯接,另一端通過活軸(10)與撐骨(11)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舟形傘,其特徵在於,所說的傘面為多邊舟形。
3.根據權利要求
1、2所述的舟形傘,其特徵在於,所說的傘面在其外緣上安裝拉鏈,與鄰傘相連成一體組成各種陣做為棚頂,傘柱做成可以拆裝型。
專利摘要
一種舟形傘,傘面為多邊舟形,其小型者比現有圓形傘有較高的人體覆蓋面,適宜單人、雙人等其他場合使用;其大型者可供商業或其他專用活動中應用,並能聯接成陣,組成棚頂使用。其特點為傘面形狀經濟合理,使用範圍廣泛,傘架設有防翻機構,功能齊全,拆裝方便。
文檔編號A45B25/00GK85203564SQ85203564
公開日1986年7月23日 申請日期1985年8月28日
發明者杜爾文, 李文閣 申請人:杜爾文, 李文閣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