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缸發動機活塞入缸工裝的製作方法
2023-06-29 22:50:01 1

本發明涉及車輛裝配工裝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雙缸發動機活塞入缸工裝。
背景技術:
目前,發動機活塞通常是採用人工手動的方式裝入缸體,由於未採用專門的夾具,操作起來較為困難,裝配效率低下,尤其是在多缸發動機的裝配過程中,同樣的動作需要重複操作若干次,工人勞動強度大,費時費力;儘管目前也就專用的氣動夾具,但其結構複雜,整套設備價格昂貴,增加了使用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雙缸發動機活塞入缸工裝,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對活塞定位效果好,降低了安裝難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發明的雙缸發動機活塞入缸工裝,包括可相互對合後對活塞夾緊固定的底板I和底板II,所述底板I和底板II的對合面上分別設有供活塞通過的半圓形缺口,各半圓形缺口上分別設置有用於夾緊活塞的半圓形夾緊套,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對合後形成抱箍狀結構,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之間通過導向銷定位,底板I和底板II的橫向兩端之間分別通過定位組件鎖緊定位。
進一步,所述底板I和底板II上半圓形缺口的口端相向設置。
進一步,每個底板的對合面上並排設有兩個半圓形缺口,所述半圓形夾緊套通過螺釘固定於所對應的半圓形缺口處。
進一步,所述底板I和底板II上分別設有與導向銷連接的安裝孔,底板I和底板II上的安裝孔位於同側,且孔口相向設置。
進一步,所述底板I和底板II上的安裝孔分別位於所對應的半圓形夾緊套外圓周邊緣。
進一步,所述定位組件包括設置在底板I上的定位銷I、設置在底板II上的定位銷II、用於將定位銷I和定位銷II鎖緊固定的卡舌,所述卡舌一端以可轉動的方式固定於定位銷II上,另一端與定位銷I卡接固定。
進一步,所述底板I和底板II相背的一側上分別設有裝配孔。
進一步,兩底板相背的一側之間的距離L為170mm。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雙缸發動機活塞入缸工裝,通過設置可相互對合後對活塞夾緊固定的底板I和底板II,底板I和底板II的半圓形缺口上分別設置有圓形夾緊套,當需要對活塞進行夾緊固定時,只需將底板I和底板II對合,即可通過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將活塞夾緊,並通過導向銷和定位組件將底板I和底板II鎖緊定位,即可完成對活塞的裝夾固定,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對活塞定位效果好,降低了安裝難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待活塞入缸後,鬆開定位組件,即可將底板I和底板II拆開後取下,便於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A向示意圖;
圖3為圖1的B向示意圖;
圖4為圖3的C-C向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施例的雙缸發動機活塞入缸工裝,包括可相互對合後對活塞夾緊固定的底板I1和底板II2,所述底板I1和底板II2的對合面上分別設有供活塞通過的半圓形缺口,各半圓形缺口上分別設置有用於夾緊活塞的半圓形夾緊套3、4,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3、4對合後形成抱箍狀結構,實現對活塞夾緊定位,本實施例中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3、4對合後內部為圓形;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3、4之間通過導向銷5定位,底板I1和底板II2的橫向兩端之間分別通過定位組件鎖緊定位,實現對底板I1和底板II2的鎖緊固定,固定效果好,且通過設置導向銷5,便於對兩相對的半圓形夾緊套3、4對合時進行導向和定位,使用簡單方便。
本實施例中,所述底板I1和底板II2上半圓形缺口的口端相向設置,便於對活塞進行夾緊固定,便於使用。
本實施例中,每個底板的對合面上並排設有兩個半圓形缺口,所述半圓形夾緊套3(4)通過螺釘6固定於所對應的半圓形缺口處,以適應雙缸發動機使用,本實施例的半圓形夾緊套3(4)通過兩個螺釘6固定在所對應的半圓形缺口處,半圓形夾緊套3(4)上設有環形讓位凹槽3a(4a),更加便於對活塞進行裝夾定位,以提高定位效果。
本實施例中,所述底板I1和底板II2上分別設有與導向銷5連接的安裝孔1a、2a,底板I1上的安裝孔1a與底板II2上的安裝孔2a位於同側,且孔口相向設置,便於與導向銷連接固定。
本實施例中,所述底板I1和底板II2上的安裝孔1a、2a分別位於所對應的半圓形夾緊套3(4)外圓周邊緣,以便於對半圓形夾緊套3(4)進行導向和定位。
本實施例中,所述定位組件包括設置在底板I1上的定位銷I7、設置在底板II2上的定位銷II8、用於將定位銷I7和定位銷II8鎖緊固定的卡舌9,所述卡舌9一端以可轉動的方式固定於定位銷II8上,另一端與定位銷I7卡接固定,本實施例的卡舌9與定位銷II8鉸接固定,使卡舌9能夠繞定位銷II8轉動,以便於與定位銷I7進行鎖定和解鎖。
本實施例中,所述底板I1和底板II2相背的一側上分別設有裝配孔10、11,既可對發動機其它部件讓位,防止造成幹涉,又可減輕底板I1和底板II2的重量。
本實施例中,兩底板1、2相背的一側之間的距離L為170mm,使其能夠滿足雙缸發動機的安裝要求,便於裝配。
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宗旨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