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外帶冷卻效果的火法煉銅煙氣吸收塔的製作方法
2023-05-29 20:01:16 5

本實用新型屬於火法煉銅廢氣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外帶冷卻效果的火法煉銅煙氣吸收塔。
背景技術:
火法煉銅包括焙燒、熔煉、吹煉、精煉等工序,以 硫化銅精礦為 主要原料。 焙燒分半氧化焙燒和全氧化焙燒(「死焙燒」),脫除精礦中部分或全部的硫,同時除去部分砷、銻等易揮發的雜質。 熔煉主要是造鋶熔煉,目的是使銅精礦或焙燒礦中的部分鐵氧化,並與脈石、熔劑等造渣除去,產出含銅較高的冰銅。精煉分火法精煉和電解精煉。粗銅精 分火法精煉和電解精煉。火法精煉是利用某些雜質對氧的親和力大於銅,而其氧化物又不溶於銅液等性質,通過氧化造渣或揮發除去。在焙烤、熔煉和火法精煉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煙氣,為了環保和節能,而煙氣會通過煙氣吸收塔處理作為我們的一道工序。
目前,我們廠裡面的煙氣吸收塔,由於煙氣溫度高,造成熱量聚積在吸收塔內,使塔液溫度很快升高直至沸騰,短時間內就會蒸發,失去吸收作用,塔液溫度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生產狀況不穩定,造成環境汙染,也不利於節約能源。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確有必要提供一種外帶冷卻效果的火法煉銅煙氣吸收塔,來達到降低吸並有效控制吸收塔溫度的效果。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外帶冷卻效果的火法煉銅煙氣吸收塔,包括一個下部為圓錐形的塔體,該圓錐形的小口朝下,該小口為進煙口,所述塔體的上端設置有塔蓋,塔蓋上設置有出煙口,所述塔體的中部的前後兩側呈圓弧形,左右兩側呈平直狀,且所述塔體中部的左右兩側各設置有一個金屬製成的冷卻管,該冷卻管從外向內穿進所述冷卻塔的塔體,並在塔體內保留一段後再穿出塔體,穿出後在塔體外保留一段後再穿入塔體,如此多次穿入和穿出直至最後穿出塔體外,所述塔體上冷卻管穿入的每個位置在豎直方向上連成一條直線,且所述冷卻管穿出的每個位置在豎直方向上也連成一條線,所述冷卻管的外壁上通體設置有多個傳熱片,多個所述傳熱片於冷卻管徑向設置,所述傳熱片由金屬製成。
優選地,所述冷卻管的上端作為進水口,下端作為出水口。
優選地,所述冷卻管穿入和穿出所述塔體的位置設置有密封環。
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在塔體左右兩側設置穿入塔體的冷卻管,並在冷卻管內灌入流動的冷卻水來達到冷卻吸收塔的目的,使得吸收塔內的吸收溫度處於受控狀態,保證生產狀況的穩定。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外帶冷卻效果的火法煉銅煙氣吸收塔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塔體與冷卻管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的側視圖。
如下具體實施例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參見圖1至圖3,一種外帶冷卻效果的火法煉銅煙氣吸收塔,包括一個下部為圓錐形的塔體1,該圓錐形的小口朝下,該小口為進煙口1a,所述塔體1的上端設置有塔蓋2,塔蓋2上設置有出煙口2a,所述塔體1的中部的前後兩側呈圓弧形,左右兩側呈平直狀,且所述塔體1中部的左右兩側各設置有一個金屬製成的冷卻管3,該冷卻管3從外向內穿進所述冷卻塔的塔體1,並在塔體1內保留一段後再穿出塔體1,穿出後在塔體1外保留一段後再穿入塔體1,如此多次穿入和穿出直至最後穿出塔體1外,所述塔體1上冷卻管3穿入的每個位置在豎直方向上連成一條直線,且所述冷卻管3穿出的每個位置在豎直方向上也連成一條線,所述冷卻管3的外壁上通體設置有多個傳熱片3c,多個所述傳熱片3c於冷卻管3徑向設置,所述傳熱片3c由金屬製成。
優選地,所述冷卻管3的上端作為進水口3a,下端作為出水口3b。
優選地,所述冷卻管3穿入和穿出所述塔體1的位置設置有密封環。
本使用新型的原理及使用方法如下:
在使用時,煙氣從塔體1下方的進煙口1a進入,往上移動,從塔蓋2上出冒出。通入冷卻管3的冷卻液從上方的進水口3a進入,下方的出水口3b流出。冷卻液隨著冷卻管3流動,在流經冷卻管3的塔內段時,通過冷卻管3管體和傳熱片3c對塔內的熱量進行吸收,然後流動到塔外段時,在通過冷卻管3和傳熱片3c散失掉,如此將塔體1內的熱量帶到塔外,起到降溫的作用。
塔體1兩側呈平直狀,便於冷卻管3的安設。在實際安裝時,每段你冷卻管3的間距較小,便於在固定高度的塔體1上儘量多設置冷卻管3的段數。冷卻管3穿入和穿出塔體1,在穿入和穿出口出設置了密封環,起到密封隔絕的作用,實際實施時可採用陶瓷材料製成。
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於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內。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範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於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