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被騙80萬(以充值DOU)
2023-06-07 11:19:19 3
網絡主播被騙80萬?葉女士經營一家茶葉店,為趕上電商直播經營浪潮,不熟悉直播操作的葉女士發出了抖音運營人員的招聘啟事不曾想,本欲抓住網際網路流量紅利的葉女士,十天被詐騙十餘萬近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案,裁定維持樂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於網絡主播被騙80萬?我們一起去了解並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吧!

網絡主播被騙80萬
葉女士經營一家茶葉店,為趕上電商直播經營浪潮,不熟悉直播操作的葉女士發出了抖音運營人員的招聘啟事。不曾想,本欲抓住網際網路流量紅利的葉女士,十天被詐騙十餘萬。近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此案,裁定維持樂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
2021年1月6日,自稱專門負責抖音推廣的盧某來到葉女士的茶葉店應聘抖音運營。「新官」上任三把火,其要求葉女士準備7-8個手機、支付3萬元「DOU 」運營費(抖音官方視頻推廣費用)並聘請主播帶貨(主播佣金為每單銷售金額的50%)。除無法提供多部手機,其餘葉女士均按盧某要求操作。
盧某在抖音上掛出標價為「108元一個的紅茶禮盒」的連結進行銷售,2021年1月11日-17日共出售1945單。期間,葉女士共向盧某支付訂單佣金及充值「DOU 」費用160875元。
然而,葉女士發現這1945單均處於要求退款狀態。原來盧某並未聘請任何主播,「DOU 」也僅充值了不到5000元,其擅自在抖音平臺進行「一元秒殺」活動,1945單均是將108元的茶葉改為1元價格出售,製造虛假訂單騙取提成和佣金。葉女士轉給盧某的錢大部分被盧某用於個人消費。
葉女士報案,2021年9月,盧某被抓捕歸案。
經審查,2020年11月-12月,盧某用類似手段向多人實施詐騙。2020年11月,盧某以抖音帳戶推廣、墊付貨款等理由,騙取被害人蔡某62000元;2020年11月27日,盧某以帶貨主播要查看資金流水,向主播顯示實力為由,騙取被害人李某、徐某150000元;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盧某以運營抖音需要購買抖幣或以低價出售「DOU 」積分帳號等為由,分別騙取被害人邱某、吳某、熊某等資金。
樂清法院經審理後,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5000元。責令盧某退賠贓款,返還各被害人。
被告人盧某提起上訴。
溫州中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已經綜合考慮盧某的法定、酌定量刑情節,對其判處的刑罰,量刑適當,盧某的上訴理由依據不足,不予採納,裁定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網際網路 」時代下,直播帶貨已日漸成為消費者購物的新型模式,在後疫情時代更是蓬勃發展,但網紅直播帶貨往往又需要流量支持,於是平臺順勢推出流量收費模式,為新商家、中小商家創造廣告機會,增加新的商機,卻被狡詐的犯罪分子利用,借著正規平臺製造虛假訂單騙取提成和佣金。本案人民法院依法懲治了犯罪分子,嚴厲打擊了新業態形式下的犯罪行為,彰顯法律指引、評價、教育等功能,為網際網路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法官提醒,各類電商平臺要規範直播運營行為準則,提高直播產業透明度。廣大商家更要擦亮眼睛,切勿盲目追求流量,謹防詐騙分子多類型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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