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的製造方法
2023-06-04 02:22:56 1
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出一種可便捷的完成拾球動作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包括一桿體,該杆體的前端連接有拾球機構,杆體的尾端提供有握持部;所述拾球機構包括一基座,設於該基座上的至少兩支夾持臂\夾持爪,以及設於基座內的、控制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展開或復位收緊的彈簧機構。本發明避免了拾球者多次彎腰、下蹲拾球的動作,將高爾夫運動的焦點從拾球回歸到擊球入洞上。
【專利說明】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高爾夫運動的附件工具,具體涉及一種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
【背景技術】
[0002]高爾夫球是一種以棒擊球入穴的球類運動,現今越來越為大眾所喜愛。在運動當中,不可避免地有多次彎腰、下蹲拾球的動作,除使得拾球者的腰腿勞累疼痛外,對於體形肥胖的運動員來講更是甚為艱堪。基於拾球工作與優雅拾球動作的需求,高爾夫運動需要一種免除拾球者彎腰、下蹲等動作的拾球器,既方便拾球者,又顯得動作相對優雅。
【發明內容】
[0003]考慮到【背景技術】中提及的拾球需求,本發明提出一種可便捷的完成拾球動作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避免了拾球者多次彎腰、下蹲拾球的動作,將高爾夫運動的焦點從拾球回歸到擊球入洞上。本發明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包括一桿體,該杆體的前端連接有拾球機構,杆體的尾端提供有握持部;所述拾球機構包括一基座,設於該基座上的至少兩支夾持臂\夾持爪,以及設於基座內的、控制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展開或復位收緊的彈簧機構。
[0004]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夾持臂\夾持爪的數量為3支,並呈等距共圓周分布。
[0005]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各夾持臂\夾持爪的位於基座上的根部設有凸軸,所述凸軸配合基座實現轉動;彈簧機構包括套設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的凸軸上的復位彈簧、操作滑塊及連接操作滑塊與夾持臂\夾持爪之間的鋼絲,所述基座上設有供鋼絲搭接的導向滑輪;所述操作滑塊設於杆體尾端的握持部處。
[0006]當往遠端拉動所述操作滑塊時,通過鋼絲施力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使夾持臂\夾持爪沿其凸軸轉動,實現拾球機構的展開;當釋放所述操作滑塊時,復位彈簧提供回復力,使所述夾持臂\夾持爪沿其凸軸轉動,實現拾球機構的復位收緊,同時,鋼絲帶動操作滑塊進行復位。
[0007]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夾持臂\夾持爪的根部設有與鋼絲固定的圓環。
[0008]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杆體包括若干伸縮段。
[0009]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展開時,其自由端所在圓的直徑大於高爾夫球最大號球的直徑;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復位收緊時,其自由端所在圓的直徑小於高爾夫球最小號球的直徑。
[0010]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夾持臂\夾持爪上設有軟膠套。
[0011]本發明的優越性體現在:便捷的完成拾球動作,避免了拾球者多次彎腰、下蹲拾球的動作,將高爾夫運動的焦點從拾球回歸到擊球入洞上;可控爪狀拾球部的設計,方便對高爾夫球的拾取與放置,除滿足平地拾球的需求外,還可完成在洞中、石縫中拾球的動作,具有高度的實用性;具有可伸縮結構,滿足產品便攜性的要求;諸如上述優點,可以看出本發明的產品是具有卓越性能的,十分適全合推廣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發明杆體伸展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發明杆體收納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3為本發明夾持高爾夫球時的使用狀態示意圖。
[0015]圖4為本發明復位收緊狀態下的彈簧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5為本發明展開狀態下的彈簧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如下結合附圖,對本申請方案作進一步描述:
如圖1-3所示,一種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包括一由伸縮段10a、10b和1c組成的杆體10,該杆體10的前端伸縮段1c連接有拾球機構20,杆體10的尾端伸縮段1a提供有握持部;所述拾球機構20包括一基座,設於該基座上的夾持臂\夾持爪20a、20b和20c,以及設於基座內的、控制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20b和20c展開或復位收緊的彈簧機構。
[0018]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20b和20c呈等距共圓周分布。
[0019]如圖4-5所示,以下以夾持臂\夾持爪20a為例,說明所述彈簧機構的結構:
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的位於基座上的根部設有凸軸21,所述凸軸21配合基座實現轉動;彈簧機構包括套設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的凸軸21上的復位彈簧22、操作滑塊30及連接操作滑塊30與夾持臂\夾持爪20a之間的鋼絲25,所述基座上設有供鋼絲25搭接的導向滑輪24 ;所述操作滑塊30設於杆體尾端伸縮段1a處。
[0020]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的根部設有與鋼絲25固定的圓環23。
[0021]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20b和20c展開時,其自由端所在圓的直徑大於高爾夫球最大號球的直徑;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20b和20c復位收緊時,其自由端所在圓的直徑小於高爾夫球最小號球的直徑。
[0022]所述夾持臂\夾持爪20a、20b和20c上設有軟膠套。
[0023]上述優選實施方式應視為本申請方案實施方式的舉例說明,凡與本申請方案雷同、近似或以此為基礎作出的技術推演、替換、改進等,均應視為本專利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包括一桿體,該杆體的前端連接有拾球機構,杆體的尾端提供有握持部;所述拾球機構包括一基座,設於該基座上的至少兩支夾持臂\夾持爪,以及設於基座內的、控制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展開或復位收緊的彈簧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的數量為3支,並呈等距共圓周分布。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各夾持臂\夾持爪的位於基座上的根部設有凸軸,所述凸軸配合基座實現轉動;彈簧機構包括套設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的凸軸上的復位彈簧、操作滑塊及連接操作滑塊與夾持臂\夾持爪之間的鋼絲,所述基座上設有供鋼絲搭接的導向滑輪;所述操作滑塊設於杆體尾端的握持部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的根部設有與鋼絲固定的圓環。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杆體包括若干伸縮段。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展開時,其自由端所在圓的直徑大於高爾夫球最大號球的直徑;所述夾持臂\夾持爪復位收緊時,其自由端所在圓的直徑小於高爾夫球最小號球的直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攜式高爾夫拾球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夾持臂\夾持爪上設有軟膠套。
【文檔編號】A63B69/36GK104353233SQ201410562751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1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21日
【發明者】譚秋華, 鄧貴堂, 葉麗 申請人:中山市邁進高爾夫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