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安全詞(這些安全方面的詞語)
2023-05-27 19:57:48 2
安全管理中,有些安全專業詞,你會牢記於心,可有些卻隨著人云亦云,慢慢偏離了原來的意思,而你卻不知道已經用錯。那麼接下來就給大家盤點這些年你曾用過的詞語,你真的都用對了嗎?
1、「主體責任」不能亂了套
「主體」的意思,在法律上指權利義務的承受者。不過現在,「主體責任」專指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企業對安全生產有法定的義務,說是「主體責任」,很合理。
雖然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有監管的職權,但畢竟不是安全生產責任義務的主要承受者,只是監管而已,與「主體」好像不搭界。
2、「安全生產事故」說法不合法律規範
發生在信息領域的事故就叫「信息安全事故」、發生在政治區域的事故就叫「政治安全事故」、發生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事故就叫「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在交通活動中的事故就叫「交通安全事故」。
3、把「意外事故」當成「非責任事故」
發生事故時,常有人會說這是意外事故,不應該追究自己的責任。事實上任何事故發生沒有不意外的,追不追究責任在於是不是人為導致。
事故的發生不是人為錯誤導致的,應當是非責任事故,而不是人們常說的意外事故,這個一定要注意了。
4、「安全隱患」原本是「事故隱患」
有人認為叫「安全隱患」不對,應該叫「事故隱患」,因為這詞本來的意思,就是指存在發生事故的潛在風險和隱憂。
現實中,因為「事故」也叫「生產安全事故」,而所謂的隱患,就是指「容易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簡稱為「安全隱患」或「事故隱患」。因為說「安全隱患」的多了,而且正式行文也這麼說,「安全隱患」也就代替了「事故隱患」。
5、「亡人事故」的說法不規範
很多人喜歡把死亡事故說成「亡人事故」。「亡」本意是隱匿不見,逃跑了,後來引申為死亡,所以「亡人」主要指逃命的人,但也可以指死者。
把「死亡事故」說成「亡人事故」,容易被誤解為發生了有人逃跑的事故。況且國家標準對事故定級,有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並沒有「亡人事故」之一說。所以「亡人事故」的說法不規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