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的製作方法
2023-05-28 15:48:51 1
本發明涉及汽車內飾發泡材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擁有私家車的家庭也越來越多。人們在購買汽車時,不懂行的人對汽車的關注點主要集中在汽車動力性、外觀美觀度、燃油經濟性、功能多樣性等方面,懂行的人還會關注汽車制動性、操控穩定性、平順性以及通過性等方面,其中,汽車內飾方面現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置物架是汽車內飾之一,現有的置物架上沒有菸灰缸,對於喜歡抽菸的人來說有些不方便,另外,現有置物架上的水杯槽不能適合多種直徑的水杯,如果水杯直徑較小,放置不穩定,產生碰撞噪音,還容易傾倒,比較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結構簡單合理,具有放置雜物和菸灰缸的功能,放置水杯比較穩定,實用性強。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採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包括:中間用來放置雜物的置物盒、設置在所述置物盒前方的水杯槽和設置在所述置物盒後方的菸灰槽,所述置物盒上設置有蓋板,所述蓋板與置物盒的前端之間鉸接連接,所述菸灰槽包括由發泡材料製成的菸灰槽本體,所述菸灰槽本體內部放置有陶瓷菸灰缸,所述陶瓷菸灰缸的上周沿具有一圈便於提拎菸灰缸的邊圈,所述邊圈與菸灰槽本體的上表面之間具有一個便於用手指拿住邊圈的高度為0.8~1釐米的間距;
所述置物盒前方的水杯槽包括圓柱形的水杯槽本體和設置在所述水杯槽本體內部的兩個對稱設置的金屬彈性片,所述水杯槽本體包括杯壁和杯底,所述杯壁的上部具有兩個對稱設置的斜向上的插槽,所述金屬彈性片的中部具有向水杯槽中軸線方向凸起的圓弧部,所述金屬彈性片的上端通過膠水粘固在所述插槽中,所述金屬彈性片的下端與水杯槽的壁體在水杯槽徑向上有1~1.2釐米的距離。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邊圈與菸灰槽本體的上表面之間具有一個便於用手指拿住邊圈的高度為0.9釐米的間距。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邊圈的寬度為1.2釐米。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邊圈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用來卡住香菸的卡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結構簡單合理,具有放置雜物和菸灰缸的功能,放置水杯比較穩定,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明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置物盒,2、水杯槽,3、菸灰槽,4、蓋板,5、陶瓷菸灰缸,6、邊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包括:中間用來放置雜物的置物盒1、設置在所述置物盒前方的水杯槽2和設置在所述置物盒後方的菸灰槽3,所述置物盒上設置有蓋板4,所述蓋板4與置物盒的前端之間鉸接連接,所述菸灰槽包括由發泡材料製成的菸灰槽本體,所述菸灰槽本體內部放置有陶瓷菸灰缸5,所述陶瓷菸灰缸的上周沿具有一圈便於提拎菸灰缸的邊圈6,所述邊圈與菸灰槽本體的上表面之間具有一個便於用手指拿住邊圈的高度為0.8~1釐米的間距,當所述陶瓷菸灰缸需要倒菸灰時,可以輕鬆的取下來,比較方便。
所述置物盒前方的水杯槽包括圓柱形的水杯槽本體和設置在所述水杯槽本體內部的兩個對稱設置的金屬彈性片,所述水杯槽本體包括杯壁和杯底,所述杯壁的上部具有兩個對稱設置的斜向上的插槽,所述金屬彈性片的中部具有向水杯槽中軸線方向凸起的圓弧部,所述金屬彈性片的上端通過膠水粘固在所述插槽中,所述金屬彈性片的下端與水杯槽的壁體在水杯槽徑向上有1~1.2釐米的距離,本發明在使用時通過金屬彈性片的作用能夠夾緊小直徑的水杯,當遇到大直徑水杯時,則水杯會將金屬彈性片向外壓,同樣適用。
優選的,所述邊圈與菸灰槽本體的上表面之間具有一個便於用手指拿住邊圈的高度為0.9釐米的間距,倒菸灰時比較方便。
優選的,所述邊圈的寬度為1.2釐米,便於提拎菸灰缸。
優選的,所述邊圈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用來卡住香菸的卡槽,所述卡槽用來臨時放置香菸。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汽車內飾硬質發泡置物架,結構簡單合理,具有放置雜物和菸灰缸的功能,放置水杯比較穩定,實用性強。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