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日本旅遊籤證(日本旅遊籤證攻略)
2023-06-26 22:33:37
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明
★中國大陸因私護照:
1、護照上面行程結束後至少還得有6個月的有效期;
2、換過護照,需提供舊護照原件;遺失的需提供中文遺失說明;
3、至少有2頁空白籤證頁(不含備註頁);
4、舊版護照,需要在護照末頁籤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籤名(不可用鉛筆);
★身份證複印件
提供正反面複印件,16周歲以下如沒有可不提供;
★戶口簿整本複印件
整本複印件(連續複印至第一頁空白頁);
二.生活證明
★長期居住地證明複印件
1、戶籍所在地為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的申請人無需提供; 2、非以上五地戶籍,提供以上五地3個月以上足以證明其本領館轄區居住的證明材料(如暫住證,居住證,個人完稅證明,信用卡對帳單,社會保險帳號及密碼等)。
★籤證申請表
1、正反面列印在1張A4紙上;
2、用黑色水筆按照樣本手寫中文填寫,無需粘貼照片;
3、本人在籤名欄處用黑色水筆中文籤名(與護照籤名一致);
4、未成年人籤字格式:未成年人姓名 (父代/母代);
5、個人基本信息務必填寫完整,包括籤證申請表反面「是否」選項;
備註:如您曾在日本有非法滯留的,請提交中日文的反省書(內容包括滯留時間、原因、此次出行目的並保證會按時回國);
四.照片
★照片(2張)
1、近6個月內拍攝2寸(3.5cm×4.5cm或4.5cm×4.5cm)白底彩照2張(照片背後用鉛筆寫姓名);
2、不接收側身過胸照;
其他注意事項
1、首次赴日必須在自籤證籤發之日起3個月內,每次赴日停留時間不能超過15天;
2、如果您找的供應商辦理的籤證,請您在回國後5個工作日內將在日本航空公司櫃檯蓋章後的歸國報告書(出行前供應商會提供)寄至供應商辦理銷籤,如未按要求提供辦理銷籤,可能影響您今後的籤證辦理和出行(辦理銷籤是向領館證明您已按時回國,並不是將您的籤證註銷);
3、如《歸國報告書》遺失,可提供護照首頁、籤證頁及出入境章頁的複印件或掃描件;
5、日本入境審查時,邊防可能要求您出具證明「短期滯留」的材料(如行程表、機位預訂記錄、邀請函等);
6、如需撤籤,提供護照原件及親筆籤名的撤籤說明複印件,撤籤說明需包含申請人姓名、護照號碼、撤籤原因、辦籤時預訂的出行日期;
7、此籤證所在的護照如過期且籤證仍在有效期內,無需辦理撤籤,申請人同時持新舊護照出行即可;
8、如發生領館要求增補材料情況,您的出籤日期會相應延遲,具體出籤日期以領館籤發為準,請您第一時間按照領館要求增補材料,並且合理處理您的機票、酒店事宜;
9、個人資料一經提交領事館即恕不退還。發放籤證是國家主權行為,能否籤發由大使館視情況自行決定,旅行社無權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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