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八仙飯店滅門案全集解說(香港十大奇案之)
2023-06-18 00:18:5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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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說的這件案子可能大家都有所耳聞,畢竟八零九零後應該一部分人看過這件事改編的電影《人肉叉燒包》,沒錯,今天就讓我帶大家來看一看這件事的始末!
黃志恆本人畫像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泳客隨即通知水警。經警方清點後,當中有4隻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
澳門司警曾懷疑偷渡客遇上鯊魚,但肢體的切口十分整齊,其中斷掌手指曾被壓扁,疑似被人刻意毀滅指紋。兩天後,阿婆秧灘一隻野狗咬著一隻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後,司警再發現一隻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隻右腳腳踭。
面對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檢驗記錄,但兇案調查並沒有進展。
1986年4月,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指:「餘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於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叫黃志恆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餘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故鄉中山,此後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恆有外遇,兩人於是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後反目,於是把她一家殺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
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
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
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61歲)
受害人
兩份口供
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對司警說,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下單叫貨,職員送貨時,店內一切像往常一樣;第二天早晨,當夥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當人隱約感到可能是鄭琳家中出了什麼事,便去了鄭林的家中詢問,但來到鄭琳家中,開門的卻是一名陌生的男子,說鄭林一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另一名失蹤者、女主人岑惠儀的九姨陳麗珍也離奇失蹤。她的鄰居說,當天清晨,一名年大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麗珍,說鄭林的小兒子發燒,請她幫忙,於是兩人乘計程車離開,自此陳麗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由於黃志恆已年屆50歲,警方懷疑至少有一名年輕男子參與了謀殺。
雖然這連串案情並未能證實事情真相,但這封信以及兩份口供引起了司警對黃志恆的調查。司警重新對去年發現的殘肢進行檢驗,竟然發現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司警於是開始監視黃志恆,並訪問失蹤者的下落。這立即引起的黃志恆的恐慌,於是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匆匆離開了八仙飯店,想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後立即將其截住,帶回警署調查。警方發現,黃志恆在鄭林一家失蹤後,除了接管了八仙飯店,換上新員工外,同時把鄭林位於黑沙環第四街的單位出租,黃志恆與自己二十歲的兒子住在另一個單位,當時其子駕駛的汽車也是鄭林的。
盤問時,黃志恆指他只想把乾女兒送回大陸,否認潛逃,又說自己是用真金白銀買下鄭林的物業,這筆錢是靠私中賺取的。當晚,他稱自己哮喘病復發,情緒激動,揚言會咬舌自盡。第二天,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信息 。
此後,黃志恆又轉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元的賭債,把所有財產移交給自己,鄭林一家此後移民,但司警並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紀錄。此時,警方在黃志恆的保險箱內,搜出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黃志恆正式被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押往澳門市監獄獄候審。
1986年10月6日,黃志恆在獄中說出案發經過,起因是因為鄭林欠賭債不肯償還才導致自己起了殺心。黃志恆與八仙飯店老闆鄭林夫婦認識多年,且經常在一起賭博,通常是打麻將,有時賭沙蟹。案發前一年(1984年)某晚,黃在飯店內與鄭林夫婦及廚師在一起玩沙蟹,鄭妻的九姨陳珍也在一旁觀戰。黃志恆以2,000澳門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經一輪交鋒,黃贏取近18萬元,鄭林當時答應一年內清還賭債,並口頭承諾若不能還款,將自願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案發前一年內,黃曾多次向鄭林夫婦討債,但每次都是無功而返,一分錢都沒要到。直至案發當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飯店打烊後,黃志恆再到飯店向鄭林討債,還是遭到鄭林抵賴,由於鄭曾承諾如果不能償還賭債將讓出八仙飯店給黃經營,因此黃志恆當時已另外找到廚師及一班夥記,並已通知他們準備於8月8日上工,可是讓出飯店的方案又遭到鄭林拒絕。據黃志恆說,他原想叫鄭林先償還兩至三萬,其餘部分可以慢慢還,此時鄭林則粗口到:「還乜X嘢呀?你又冇借據。」(還什麼呀?你又沒借據。X為廣東話粗口)於是雙方發生爭執,黃志恆隨手撿起臺上的啤酒瓶,順手敲碎瓶底使其成為半截的鋒利利器,,一手箍著站在身旁的鄭觀德(鄭林小兒子),用碎瓶子頂住他的脖子,喝令其他人不得出聲。雖然當時鄭林一家及廚師共9人在場,但由於鄭觀德是鄭林夫婦的獨子,所有人均不敢妄動。黃志恆讓所有人用繩索互相捆綁,並用布條將嘴塞住,最後綁剩鄭妻岑惠儀及鄭觀德。黃於是讓岑氏也用繩綁起其幼子。此時,鄭妻突然發難,大聲呼喊並想抱起其子,黃志恆一個箭步衝上,用破玻璃瓶扔向鄭妻脖子,岑氏當場斃命。黃於是狂性大發,接著用菜刀將剩下的受害者全部砍死。當時屋內九名受害者中,最後一個遭毒手的是鄭林幼子鄭觀德,他被殺前曾向兇徒黃志恆說:「九姨婆會報警抓你的!」黃志恆之後到九姨婆陳珍的家,謊稱鄭林幼子發燒,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將她殺死。
因為事後屍體被兇手肢解,到如今都沒有找全受害者的屍首,加上嫌犯又接管了八仙飯店,所以有就有人猜測說是黃志恆把屍體做成了叉燒包,賣給了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