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中學費一學期多少(聊城市公辦高中學費)
2023-07-02 06:05:13
為進一步完善聊城市公辦高中收費政策,滿足學生及家長的需求,維護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更好促進高中教育健康發展,日前,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聊城市財政局、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通知,將聊城市公辦高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等事項進行明確。
一、學費
聊城市轄區(東昌府區、茌平區、市屬開發區)內公辦高中每生每學期800元,各縣(市)內公辦高中每生每學期700元。經省市評估認定的公辦特色高中,學費標準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過30%。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另行申請制定。
二、住宿費
(一)普通宿舍
每生每學期70元,每間配備空調的每生每學期可加收40元。
(二)公寓
1.基本條件
(1)每房間住宿不超過8人;
(2)每人配備一套床、櫥櫃,每間配備電風扇(或空調)、供暖設備等生活基本設施;
(3)每樓層設有衛生間、盥洗室、沐浴間,配備飲水設備、公共電話;
(4)配備專職宿管員、衛生保潔員,有健全的安保、衛生、服務等管理制度。
2.收費標準
(1)7—8人間:每生每學期200元,每人配備整套桌椅的可加收20元,每間配備空調的可加收60元,每間設有陽臺、獨立衛生間、配備獨立沐浴設備的可分別加收10元,每樓層設有洗衣室且配備洗衣設備的可加收10元。
(2)5—6人間:每生每學期360元,每人配備整套桌椅的可加收20元,每間配備空調的可加收80元,每間設有獨立衛生間、陽臺、配備獨立沐浴設備的可分別加收20元,每樓層設有洗衣室且配備洗衣設備的可加收20元。
(3)住宿人數4人及以下、體育等特色專業的住宿費標準另行申請、據實制定。
三、服務性收費、代收費
(一)服務性收費
服務性收費項目包括夥食費、校車服務費、補辦證卡工本費,由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願選擇,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
(二)代收費
代收費項目包括作業本費、學生裝費、社會實踐活動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教輔材料費、高中課本費,由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願選擇,按照實際支出情況收取。
(三)相關規定
與學校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直接關聯的服務事項,以及國家明令嚴禁或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不得列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嚴禁學校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以及軍訓期間發生的費用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可由學校提出統一規格要求後由學生自主準備,不得強制統一採購。
四、其他規定
(一)收費方式
1.學費及住宿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取。
2.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多退少補。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併收取。
(二)退費辦法
學生退學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住宿費等。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學年10個月計算。學生休學、經批准轉學等,參照退學規定退還有關費用。學生休學期間不交納學費、住宿費等。復學後,按照隨讀年級的收費標準交納有關費用。
(三)有關要求
1.公辦高中學費及住宿費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收費使用山東省財政廳統一監製的山東省財政票據,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徵收和財政票據管理系統全額繳入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提高收費標準,只限於入校的新生,老生繼續執行入校時的收費標準;學校降低收費標準,老生新生均執行降低後的收費標準。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費用減免按照財政、教育、民政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4.學校應當按照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通過門戶網站、公眾號、公示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和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發生變化的,應及時更新公示內容。自覺接受發改、教育、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四)其他說明事項
1.實施全日制教育的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各類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收學費,住宿費等其他收費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2.學校制定或調整學生公寓收費標準,應根據實際住宿條件,按照相對應的收費標準,填寫《聊城市公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申報(核定)表》(見附件),於當年5月底前按隸屬關係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發改、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市級發改、財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學校不得擅自收費。
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開學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與本通知不符的有關規定,以本通知內容為準。《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費管理辦公室關於聊城市公辦高中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聊費辦發〔2017〕76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聊城市公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申報(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