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動販賣機硬幣投幣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03:17:51 2
本實用新型屬於自動販賣機技術,具體涉及一種自動販賣機硬幣投幣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自動販賣機的投幣方式,大多數通過投幣滑道進入硬幣識別器,但是現有的投幣滑道都是通過卡扣件安裝於自動販賣機箱體上,外觀造型比較簡陋,投幣通道和箱體之間以及投幣通道和硬幣識別器之間容易出現鬆動,導致投幣裝置故障,特別是在光線較暗的環境中,投幣時不容易直接快速對準投幣口,投幣時容易造成對投幣通道受到外力碰撞,增加自動販賣機的故障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的自動販賣機的投幣滑道的安裝缺陷,提供一種新型的自動販賣機硬幣投幣裝置,能夠快速識別投幣口的同時,有效提高投幣裝置的工作可靠性。
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自動販賣機硬幣投幣裝置,包括投幣口1、投幣通道5和硬幣識別器6,所述投幣口1固定嵌裝在自動販賣機箱體外壁,所述投幣通道5位於自動販賣機內部,其進口端與投幣口通過螺釘連接,投幣通道5出口端與固設在自動販賣機內的硬幣識別器6固定對接;在投幣口1的周邊還設有燈光電路板4。
進一步的,所述投幣口1設有外螺紋,通過螺紋連接安裝在自動販賣機箱體安裝口的螺紋圈3上。
進一步的,所述投幣口1周邊和自動販賣機箱體之間設有對應的定位小孔,通過銷或螺釘插裝鎖定,防止投幣口轉動。
進一步的,所述燈光電路板4套裝在投幣口周邊,所述投幣口1對應光源投射處設置成透明。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投幣通道5的出口端兩側設置L形鉤501,所述硬幣識別器6的對應連接處設置定位凸塊601,所述投幣通道5和硬幣識別器6連接時,通過L形鉤501和定位凸塊601嵌合固定。
進一步的,所述硬幣識別器6通過投幣器支架7固定安裝在自動販賣機箱體2內壁。
本實用新型採用螺紋緊固結構將投幣通道和自動販賣機箱體連接,再通過L形鉤和定位凸塊的嵌合方式將投幣通道和硬幣識別器連接,可靠地將投幣口塑件、投幣通道、硬幣識別器安裝於自動販賣機箱體上,並且在投幣口設置燈光電路板,在光線較暗的環境中能夠標示投幣口的位置,提高投幣口的識別度,避免外力對投幣裝置造成碰撞損壞。整體安裝結構緊固可靠,造型美觀實用。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中的自動販賣機硬幣投幣裝置的分解示意圖。
圖中標號:1-投幣口,2-自動販賣機箱體,3-螺紋圈,4-燈光電路板,5-投幣通道,501-L形鉤,6-硬幣識別器,601-定位凸塊,7-投幣器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參見圖1,圖示中的自動販賣機硬幣投幣裝置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具體包括投幣口1、螺紋圈3、燈光電路板4、投幣通道5、硬幣識別器6和投幣器支架7等部件,投幣口1作為投幣的入口,設置在自動販賣機箱體2外壁,在自動販賣機箱體內部設置投幣通道5,將投幣口1和硬幣識別器6連通,對投入的硬幣進行識別,硬幣識別器6為自動販賣機中的常用錢幣識別部件,本實施例在此不對其工作原理做過多贅述。燈光電路板4設置在投幣口的位置處,用於顯示投幣口位置。
具體的,投幣口1採用塑件,固定嵌裝在自動販賣機箱體外壁,投幣口整體為一圓柱體,中心設有扁形的硬幣投入開口,在投幣口的外圈設置外螺紋,在自動販賣機箱體表面開設有安裝孔,安裝孔內嵌裝一螺紋圈3,螺紋圈具有與投幣口外螺紋匹配的內螺紋,投幣口螺接在螺紋圈3上,固定安裝於自動販賣機箱體上,在投幣口1周邊和自動販賣機箱體之間設有對應的定位小孔,將投幣口和自動販賣機箱體之間的定位小孔對齊,通過銷或螺釘插裝鎖定,可防止安裝固定的投幣口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轉動移位。
投幣通道5位於自動販賣機內部,具有硬幣通過的扁長形通道,投幣通道向下傾斜設置,其進口端與投幣口1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投幣通道5出口端與固設在自動販賣機內的硬幣識別器6固定對接。在投幣通道5的出口端兩側設置一對伸出的L形鉤501,硬幣識別器6的對應連接處設置定位凸塊601,投幣通道5和硬幣識別器6連接時,L形鉤夾持在硬幣識別器的進口兩側,同時將定位凸塊在L形鉤501中嵌合固定,實現投幣通道和硬幣識別器之前的定位。在拆裝檢修時,可通過L形鉤與定位凸塊快速脫離,實現投幣通道和硬幣識別器的快速分離。硬幣識別器6通過投幣器支架7固定安裝在自動販賣機箱體2內壁,保證硬幣識別器和投幣通道的穩定承託安裝,投幣器支架7通過螺釘與自動販賣機的箱體緊固連接。
本實施例在投幣口1的周邊還設有燈光電路板4,投幣口在穿過自動販賣機箱體安裝時,將燈光電路板4套裝在投幣口周邊,投幣口1對應光源投射處設置成透明,燈光電路板接通電源,光線通過投幣口塑件預設的透明處投射,即使自動販賣機置於暗處時,仍能夠保證投幣口位置指示明確。本實施例採用的燈光電路板為電子領域常用的發光控制集成電路板,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實際的安裝需求進行選用,本實施例在此不對燈光電路板的發光電路原理做過多贅述。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案例說明,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範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申請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修改,皆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