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鐵水球化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9 06:26:09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生產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制動鼓生產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制動鼓多是通過鑄造的形式加工而成的,鑄造的時候需要用到球化裝置,一般的球化處理裝置如圖1所示,在球化包1內設有擋板2,擋板2和球化包1內壁形成球化室,球化室內設有球化劑層、矽粒層4和覆蓋劑層5,一般採用鐵屑、鐵豆等做覆蓋劑,再用平錘人工搗實,最後進行球化處理。這種覆蓋方法在生產過程中會出現覆蓋異常引起球化反應時間劇烈波動,導致鑄件質量變差或報廢,影響了輪轂的生產。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鐵水球化裝置,解決了鐵水球化裝置因覆蓋異常導致反應時間波動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以下述技術方式實現的:一種鐵水球化裝置,包括球化包,球化包上設有澆嘴,球化包底部設有擋板,擋板和球化包內壁一側從下到上依次設有球化劑層、矽粒層和覆蓋劑層,覆蓋劑層頂部設有蓋板,球化包外壁的連接軸與變速箱相連,變速箱與連接杆相連,連接杆與吊裝架相連,連接杆上固定有支撐座,支撐座內的滑槽與卡件底部的滑塊配合,滑槽端部設有與卡件端部限位塊配合的限位槽,在球化包側壁上,設有上下並排的兩個卡杆,卡杆與卡件配合。
所述吊裝架包括兩個U型鋼,兩個U型鋼上下部與連接板焊接相連,吊環與連接板之間通過螺紋、螺栓相連,固定杆上部與兩個U型鋼焊接相連,固定杆下部與連接杆通過螺栓相連。
本申請中設置了蓋板,蓋板和覆蓋劑層的材質相同,使用的時候蓋板鋪在球化室內的覆蓋劑層上面,之後再進行球化處理,可以減少覆蓋劑的使用量,改善球化處理效果,提升鑄件質量和生產過程穩定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現有技術中球化包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球化包內部結構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吊裝架的側視圖。
圖5為支撐座與卡件分離狀態示意圖。
其中:1. 球化包,2. 擋板,3. 球化劑層,4. 矽粒層,5. 覆蓋劑層,6. 蓋板,7. 連接軸,8. 連接杆,9. 變速箱,10. 支撐座,11. 卡件,12. 限位槽,13. 限位塊,14. 卡杆,15. 吊裝架,15-1. U型鋼,15-2. 固定杆,15-3. 吊環,15-4. 連接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付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如圖2~5所示,一種鐵水球化裝置,包括球化包1,球化包1上設有澆嘴,球化包1底部設有擋板2,擋板2和球化包1內壁一側從下到上依次設有球化劑層3、矽粒層4和覆蓋劑層5,覆蓋劑層5頂部設有蓋板6,球化包1外壁的連接軸7與變速箱9相連,變速箱9與連接杆8相連,連接杆8與吊裝架15相連,連接杆8上固定有支撐座10,支撐座10內的滑槽與卡件11底部的滑塊配合,滑槽端部設有與卡件11端部的限位塊13配合的限位槽12,在球化包1側壁上,設有上下並排的兩個卡杆14,卡杆14與卡件11配合。
本實用新型中設置了蓋板6,蓋板6材質和覆蓋劑層5一致,蓋板鋪在球化室內的覆蓋劑上面之後進行球化處理,減小了覆蓋劑的使用量,改善了球化處理效果,提升了輪轂鑄件的產量和質量。使用的時候,通過吊裝工具與吊裝架15相連,帶動整個裝置到移動到澆注的模具處,拉動卡件11向外運動,使得卡件11與卡杆14脫離,之後驅動裝置、變速箱9工作,帶動球化包1傾斜使得澆注液通過澆嘴注入模具中。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還做出了如下改進:常規技術中沒有卡杆14,而是直接在球化包頂部焊接一個卡塊與卡件配合,卡塊熱傳導作用下,卡塊和卡件易變形導致了二者配合不好。而本申請中採用的是上下兩個卡杆,卡杆的熱傳導效果相對變小,變形情況得到改善。另外,本申請在移動的過程中,卡件11前端的卡塊13卡在限位槽12內,只有人為將卡塊移出的時候才能傾倒液體,可以使得裝置運行更安全。
優選的,所述吊裝架15包括兩個U型鋼15-1,兩個U型鋼15-1上下部與連接板15-4焊接相連,吊環15-3與連接板15-4之間通過螺紋、螺栓相連,固定杆15-2上部與兩個U型鋼15-1焊接相連,固定杆15-2下部與連接杆8通過螺栓相連。吊裝架採用U型鋼15-1和連接板15-4作為主體,能夠減輕重量,且保證剛度和強度。而連接杆8在使用中是易變形的,通過固定杆15-2和連接杆8的分離,在更換或者維修的時候更容易。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