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土壤提升功能的土壤治理用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18:51:51
本發明涉及土壤治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具有土壤提升功能的土壤治理用設備。
背景技術:
土壤治理是使遭受汙染的土壤恢復正常功能的技術措施。在土壤治理行業,已有的土壤治理技術達到一百多種,常用技術也有十多種,大致可分為物理、化學和生物三種方法。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均制定並開展了汙染土壤治理與修復計劃,因此也形成了一個新興的土壤治理行業。
「高汙染超標率」「萬億級規模市場」「複雜的系統工程」「發展初期的新興行業」,中國土壤汙染防治正貼著這些標籤步入聯合國首個「國際土壤年」。
當今社會,農業越來越發達,因此對於土壤的品質要求越來越高,可是現在環境汙染嚴重,土壤也收到了一定的汙染,直接影響到農場品的品質及產量。大部分的土壤治理是採用將液態化學試劑噴灑至土壤表面,達到治理的目的,可是此方法不能對所有土壤進行均勻的治理,而且還會導致液態化學試劑的浪費,成本投資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有土壤提升功能的土壤治理用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土壤提升功能的土壤治理用設備,包括兩塊豎直板,豎直板底端均固定連接有兩個萬向輪,兩個豎直板之間固定連接有支撐板,左側所述豎直板內側壁上固定連接有安裝板,安裝板下側均勻固定連接有若干鬆土齒;所述支撐板下側固定連接有第一套筒,第一套筒底端為封閉狀,且第一套筒底部左側壁上開設有進土口,進土口處的第一套筒側壁上固定連接有導向板;所述第一套筒內設置有第一轉軸,第一轉軸頂端與位於支撐板上側的第一電機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轉軸上固定連接有螺旋葉片;所述第一套筒右側壁上固定連接有第二套筒,第二套筒與第一套筒頂部的接觸處開設有通孔;所述第二套筒內設置有第二轉軸,第二轉軸頂端與位於支撐板上的第二電機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轉軸上均勻布置有若干個混合盤,混合盤上側均勻布置有若干混合齒;所述第二轉軸底端對稱固定連接有兩個混合裝置,所述混合裝置包括鉸鏈,鉸鏈設置在第二轉軸上,所述鉸鏈上活動鉸鏈有轉動杆,所述轉動杆與第二轉軸之間固定連接有復位彈簧,所述轉動杆的上側均勻布置有若干混合杆;所述第二套筒內頂部通過固定塊固定連接有布液裝置,所述布液裝置包括外環管、內環管和若干連接管,所述外環管和內環管通過連接管相連通,所述外環管、內環管和若干連接管上均開設有若干開口朝下設置的噴液孔,所述布液裝置通過軟管與位於支撐板上側的儲液箱相連通,且軟管上設置有泵體。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效果是:右側所述豎直板上固定連接有推動把手。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效果是:所述鬆土齒呈三稜錐狀。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效果是:所述導向板向左下方傾斜設置,且導向板呈左大右小的等腰梯形狀。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效果是:所述導向板的兩側固定連接有豎直擋板。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效果是:所述第二套筒底端固定連接有封閉板,所述封閉板上均勻開設有若干漏料孔。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效果是:所述外環管直徑大於內環管直徑。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效果是:所述支撐板上放置有蓄電池,蓄電池分別與第一電機、第二電機和泵體電連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鬆土齒對土壤進行鬆土處理,以便能夠將其成功帶起,便於後續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第一轉軸上布置的螺旋葉片將第一套筒內底部的土壤提升上去,從而實現了土壤的提升功能;混合盤上的混合齒對土壤進行細化以及混合處理,提高了土壤的治理效果;隨著土壤的繼續下落,混合裝置對土壤和化學處理液進行充分有效的混合處理;泵體將儲液箱內的化學處理劑泵出進入到布液裝置內,然後再從布液裝置上均勻布置的噴液孔均勻噴出,與土壤進行充分有效的混合處理,有效提高了土壤的化學處理效果,具有一定的推廣應用價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導向板的俯視圖;
圖3為本發明混合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布液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圖4,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具有土壤提升功能的土壤治理用設備,包括兩塊豎直板1,豎直板1底端均固定連接有兩個萬向輪2,兩個豎直板1之間固定連接有支撐板5,左側所述豎直板1內側壁上固定連接有安裝板3,安裝板3下側均勻固定連接有若干鬆土齒4,當整個裝置向左移動時,鬆土齒4對土壤進行鬆土處理,以便能夠將其成功帶起,便於後續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所述支撐板5下側固定連接有第一套10筒,第一套筒10底端為封閉狀,且第一套筒10底部左側壁上開設有進土口9,進土口9處的第一套筒10側壁上固定連接有導向板7;所述第一套筒10內設置有第一轉軸11,第一轉軸11頂端與位於支撐板5上側的第一電機13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轉軸11上固定連接有螺旋葉片12,在導向板7作用下,被鬆土齒4鬆開的土壤能夠進入到第一套筒10內底部,啟動第一電機13,第一電機13帶動第一轉軸11轉動,第一轉軸11上布置的螺旋葉片12將第一套筒10內底部的土壤提升上去,從而實現了土壤的提升功能;
所述第一套筒10右側壁上固定連接有第二套筒22,第二套筒22與第一套筒10頂部的接觸處開設有通孔14;所述第二套筒22內設置有第二轉軸16,第二轉軸16頂端與位於支撐板5上的第二電機15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轉軸16上均勻布置有若干個混合盤19,混合盤19上側均勻布置有若干混合齒20;所述第二轉軸16底端對稱固定連接有兩個混合裝置21,所述混合裝置21包括鉸鏈211,鉸鏈211設置在第二轉軸16上,所述鉸鏈211上活動鉸鏈有轉動杆212,所述轉動杆212與第二轉軸16之間固定連接有復位彈簧214,所述轉動杆212的上側均勻布置有若干混合杆213,土壤被提升至第一套筒10頂部後,再通過通孔14進入到第二套筒22內部,啟動第二電機15,第二電機15帶動第二轉軸16轉動,土壤進入到第二套筒22內部後會落到混合盤19上,混合盤19上的混合齒20對土壤進行細化以及混合處理,提高了土壤的治理效果;隨著土壤的繼續下落,混合裝置21對土壤和化學處理液進行充分有效的混合處理,其具體做法為:第二電機15帶動轉動杆212轉動,轉動杆212受到離心力後遠離第二轉軸16,從而改變了轉動杆212的角度,改變了混合杆213的混合範圍,從而提高了混合效果;當第二電機15的轉速降低時,轉動杆212受到的離心力較小,在復位彈簧214作用下使轉動杆212靠近第二轉軸16,繼而改變了混合範圍,再進一步地提高了混合效果;
所述第二套筒22內頂部通過固定塊17固定連接有布液裝置18,所述布液裝置18通過軟管26與位於支撐板5上側的儲液箱27相連通,且軟管26上設置有泵體25,所述布液裝置18包括外環管181、內環管182和若干連接管183,所述外環管181和內環管182通過連接管183相連通,所述外環管181、內環管182和若干連接管183上均開設有若干開口朝下設置的噴液孔184,在混合裝置21對土壤進行混合時,需要加入化學處理劑對土壤進行處理,啟動泵體25,泵體25將儲液箱27內的化學處理劑泵出進入到布液裝置18內,然後再從布液裝置18上均勻布置的噴液孔184均勻噴出,與土壤進行充分有效的混合處理,有效提高了土壤的化學處理效果,具有一定的推廣應用價值。
所述外環管181直徑大於內環管82直徑。
右側所述豎直板1上固定連接有推動把手28。
所述鬆土齒5呈三稜錐狀。
所述導向板7向左下方傾斜設置,且導向板7呈左大右小的等腰梯形狀。
所述導向板7的兩側固定連接有豎直擋板8。
所述第二套筒22底端固定連接有封閉板23,所述封閉板23上均勻開設有若干漏料孔24,利用漏料孔24使經過處理的土壤均勻落到地面時,減少了後續平整土地的工作量。
所述支撐板5上放置有蓄電池6,蓄電池6分別與第一電機13、第二電機15和泵體25電連接。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當整個裝置向左移動時,鬆土齒4對土壤進行鬆土處理,以便能夠將其成功帶起,便於後續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導向板7作用下,被鬆土齒4鬆開的土壤能夠進入到第一套筒10內底部,啟動第一電機13,第一電機13帶動第一轉軸11轉動,第一轉軸11上布置的螺旋葉片12將第一套筒10內底部的土壤提升上去,從而實現了土壤的提升功能;土壤被提升至第一套筒10頂部後,再通過通孔14進入到第二套筒22內部,啟動第二電機15,第二電機15帶動第二轉軸16轉動,土壤進入到第二套筒22內部後會落到混合盤19上,混合盤19上的混合齒20對土壤進行細化以及混合處理,提高了土壤的治理效果;隨著土壤的繼續下落,混合裝置21對土壤和化學處理液進行充分有效的混合處理,其具體做法為:第二電機15帶動轉動杆212轉動,轉動杆212受到離心力後遠離第二轉軸16,從而改變了轉動杆212的角度,改變了混合杆213的混合範圍,從而提高了混合效果;當第二電機15的轉速降低時,轉動杆212受到的離心力較小,在復位彈簧214作用下使轉動杆212靠近第二轉軸16,繼而改變了混合範圍,再進一步地提高了混合效果;在混合裝置21對土壤進行混合時,需要加入化學處理劑對土壤進行處理,啟動泵體25,泵體25將儲液箱27內的化學處理劑泵出進入到布液裝置18內,然後再從布液裝置18上均勻布置的噴液孔184均勻噴出,與土壤進行充分有效的混合處理,有效提高了土壤的化學處理效果,具有一定的推廣應用價值。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