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包裝卸妝溼巾的盒子的製作方法
2023-06-02 03:27:01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用於包裝卸妝溼巾的盒子,屬於日化用品領域。
背景技術:
在時間緊迫或者條件有限的場合,比如旅行途中,露營,去健身房等地方無法保證能用洗面奶和清水洗臉,那麼卸妝溼巾是一個很好的替代品。對於油性皮膚或者痘痘皮膚的人來說,在沒有清水的場合,它更是必需品。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1620313540.X的一種新型溼巾包裝盒,包括盒體,在盒體內設有隔離膜,隔離膜將盒體分為紙巾盒體、溼巾盒體,所述的紙巾盒體包括上表面設有出紙口,所述的出紙口邊緣處前、後對稱設有第一弧形板、第二弧形板,所述的溼巾盒體上壁外側設有啟封件,所述的啟封件包括底板、及與底板一邊活動連接的上蓋,所述的底板上設有溼巾口,所述的上蓋的下表面設有與凹槽相配合的卡柱。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設置的紙巾盒體、溼巾盒體兩個盒體,可以一盒兩用,提高其使用性;在紙巾盒體上出紙口處設置的第一、二弧形,溼巾盒體上設置的啟封件,均可以到防止盒體內的紙巾、溼巾收到汙染,提高其保護性,設置的啟封件進一步提高了溼巾的溼度。但是其不足之處在於盒體內置溼巾用於清洗臉部,容易將細絨毛粘在臉上。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用於包裝卸妝溼巾的盒子,以解決現有的盒體內置溼巾用於清洗臉部,容易將細絨毛粘在臉上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用於包裝卸妝溼巾的盒子,其結構包括溼巾盒腔、上滑槽、外框架、側邊架、盒板、底座、下滑槽、擋板、盒蓋、防護夾層、抽拉裝置、內凹槽,所述溼巾盒腔與上滑槽相連接,所述外框架與側邊架相連接,所述盒板與底座固定連接,所述下滑槽與擋板相連接,所述盒蓋內設有防護夾層所述防護夾層內設有抽拉裝置,所述抽拉裝置由內凹件、緊固件、邊框、防護板、推件、鏡子組成,所述內凹件與緊固件固定連接,所述緊固件與邊框相連接,所述邊框上設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上設有推件,所述鏡子設在防護板下方,所述內凹件置於防護夾層外端,所述內凹槽設在盒蓋側邊上。
進一步地,所述上滑槽與外框架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側邊架與盒板緊固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底座與下滑槽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擋板與盒蓋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邊框一側為空槽。
進一步地,所述內凹件與緊固件形成凹凸狀。
進一步地,所述推件為錐形狀,與邊框處在同一平面高度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抽拉裝置,能夠通過內置的鏡子將粘在臉上的溼巾細絨毛清理乾淨,以更好的面貌展現。防護板增加阻擋溼氣有效防護。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包裝卸妝溼巾的盒子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抽拉裝置示意圖。
圖中:溼巾盒腔-1、上滑槽-2、外框架-3、側邊架-4、盒板-5、底座-6、下滑槽-7、擋板-8、盒蓋-9、防護夾層-10、抽拉裝置-11、內凹件-111、緊固件-112、邊框-113、防護板-114、推件-115、鏡子-116、內凹槽-12。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於包裝卸妝溼巾的盒子,其結構包括溼巾盒腔1、上滑槽2、外框架3、側邊架4、盒板5、底座6、下滑槽7、擋板8、盒蓋9、防護夾層10、抽拉裝置11、內凹槽12,所述溼巾盒腔1與上滑槽2相連接,所述外框架3與側邊架4相連接,所述盒板5與底座6固定連接,所述下滑槽7與擋板8相連接,所述盒蓋9內設有防護夾層10所述防護夾層10內設有抽拉裝置11,所述抽拉裝置11由內凹件111、緊固件112、邊框113、防護板114、推件115、鏡子116組成,所述內凹件111與緊固件112固定連接,所述緊固件112與邊框113相連接,所述邊框113上設有防護板114,所述防護板114上設有推件115,所述鏡子116設在防護板114下方,所述內凹件111置於防護夾層10外端,所述內凹槽12設在盒蓋9側邊上,所述上滑槽2與外框架3相連接,所述側邊架4與盒板5緊固連接,所述底座6與下滑槽7相連接,所述擋板8與盒蓋9相連接,所述內凹槽12與上滑槽2活動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在利用溼巾擦洗臉部時使用本實用新型。首先將內凹件111與緊固件112形成的凹凸狀防滑杆拉出防護夾層10後,再拉開推件115,防護板114隨著移動從邊框113一側空槽移出,推件115抵住邊框113內側後,露出鏡子116,通過內置的鏡子116將粘在臉上的溼巾細絨毛清理乾淨,以更好的面貌展現出來。防護板114增加阻擋溼氣有效防護。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