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20:35:1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裝置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
背景技術:
頭外傷多由銳器或鈍器致傷。裂口大小,深度不一,創緣整齊或不整齊,有時伴有皮膚挫傷或缺損,由於頭皮血管豐富,血管破裂後不易自行閉合,即使傷口小出血也較嚴重,甚至因此發生休克。
在創傷外科中,頭部外傷作為一種開放型損傷,需要進行清創治療,即用清水、肥皂、雙氧水、洗泌泰液等對傷口及其周邊的泥沙、汙物等進行衝刷、清理、浸泡等手術操作。一般都是將受傷的頭部放在普通的手術床邊進行清創處理,對處理後的汙水不能方便的處理,有時用水桶代替,導致廢水四處飛濺,易汙染手術床和地面;另一方面,由於患者頭位的降低,腦部靜脈回流減慢,患者必須經常變更身體與手術床位置關係以免腦部缺血和頸椎腰椎過渡疲勞,給患者帶來極大痛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有效解決了衝洗導致廢水飛濺,患者在仰坐的條件下即可完成清創,舒適快捷,避免了頭部側歪導致的腦部缺氧和肢體疲勞。該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可根據病人的不同身高及頭部高度調整裝置的角度和卡合的位點以適應各種條件下清洗清創縫合的需要,病人在整個醫療操作過程中感覺非常舒適,可根據情況坐立或半仰;同時,還極大地提升了醫生處理效率、便於醫生對患者血流量進行實時監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廢液回收裝置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所述排水孔與廢液回收裝置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優選的,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為U型體,即U型頸部夾持裝置。U型結構與人體頸部的契合度更高,同時便於根據患者的個體化特徵調整夾持裝置的閉合位置,調高處理效率。
本實用新型中U型頸部夾持裝置由彎曲部和分布在彎曲部兩側的夾持部組成。
優選的,所述U型頸部夾持裝置的夾持部對稱設置有排扣或拉鏈。根據患者的體貌特徵和操作臺的情況調整夾持裝置的位置以保證其與患者的頸部緊密連接。
優選的,所述廢液回收裝置為帶刻度的聚乙烯袋。可通過刻度來計量衝洗量,進而有效的評估患者的出血量,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優選的,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兩側的寬度為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現有的家用管道是DN20mm,市政給水壓力是0.3MPa,為了保證衝洗過程中,水流不會四處飛濺,必須保證頸部夾持裝置具有一定的寬度,本申請經過大量實驗論證後發現:當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兩側的寬度為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時,可有效地解決衝洗水流的飛濺問題。
優選的,根據上述的研究成果,考慮到人體頭部的個體化結構特徵,本申請對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前端和後端的寬度進行了進一步優化,即: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前端和後端的寬度=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0.5cm;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後端的寬度=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0.2cm。
優選的,所述排水孔分別設置在U型夾持裝置的彎曲部、兩個夾持部的底端。部分情況下,頸部夾持裝置可能存在一定的傾角,設置多組排水孔可以有效地保證裝置的排水效率。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有效解決了衝洗導致廢水飛濺,患者在仰坐的條件下即可完成清創,舒適快捷,避免了頭部側歪導致的腦部缺氧和肢體疲勞。該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可根據病人的不同身高及頭部高度調整裝置的角度和卡合的位點以適應各種條件下清洗清創縫合的需要,病人在整個醫療操作過程中感覺非常舒適,可根據情況坐立或半仰;同時,還極大地提升了醫生處理效率、便於醫生對患者血流量進行實時監控。
(2)本實用新型頸部夾持裝置為U型體。U型結構與人體頸部的契合度更高,同時便於根據患者的個體化特徵調整夾持裝置的閉合位置,調高處理效率。
(3)本實用新型U型頸部夾持裝置的夾持部對稱設置有排扣或拉鏈。根據患者的體貌特徵和操作臺的情況調整夾持裝置的位置以保證其與患者的頸部緊密連接。
(4)本實用新型廢液回收裝置為帶刻度的聚乙烯袋。可通過刻度來計量衝洗量,進而有效的評估患者的出血量,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5)本實用新型頸部夾持裝置的兩側的寬度為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現有的家用管道是DN20mm,市政給水壓力是0.3MPa,為了保證衝洗過程中,水流不會四處飛濺,必須保證頸部夾持裝置具有一定的寬度,本申請經過大量實驗論證後發現:當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兩側的寬度為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時,可有效地解決衝洗水流的飛濺問題。
(6)本實用新型根據上述的研究成果,考慮到人體頭部的個體化結構特徵,本申請對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前端和後端的寬度進行了進一步優化,即: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前端和後端的寬度=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0.5cm;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後端的寬度=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0.2cm。
(7)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臨床應用前景好,易於推廣。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頸部夾持裝置軸向橫街面積圖。
其中,1.頸部夾持裝置,2.廢液回收裝置,3.排水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實施例2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U型體。U型結構與人體頸部的契合度更高,同時便於根據患者的個體化特徵調整夾持裝置的閉合位置,調高處理效率。
實施例3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U型體;所述U型頸部夾持裝置的夾持部對稱設置有排扣或拉鏈。根據患者的體貌特徵和操作臺的情況調整夾持裝置的位置且保證其與患者的頸部緊密連接。
實施例4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廢液回收裝置2為帶刻度的聚乙烯袋。可通過刻度來計量衝洗量,進而有效的評估患者的出血量,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實施例5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兩側的寬度為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現有的家用管道是DN20mm,市政給水壓力是0.3MPa,為了保證衝洗過程中,水流不會四處飛濺,必須保證頸部夾持裝置具有一定的寬度,本申請經過大量實驗論證後發現:當所述頸部夾持裝置的兩側的寬度為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時,可有效地解決衝洗水流的飛濺問題。
實施例6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前端和後端的寬度=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0.5mm。
實施例7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後端的寬度=人體頭部高度的1/2~3/4+0.2mm。
實施例8
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包括頸部夾持裝置1、廢液回收裝置2和連接管路;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為弧形凹字結構,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底部設置有排水孔3,所述排水孔3與廢液回收裝置2相連,使用時所述頸部夾持裝置1的兩端貼合在一起,形成閉合的O型體。
其中,所述排水孔分別設置1在U型夾持裝置的彎曲部、兩個夾持部的底端。
結論: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有效解決了衝洗導致廢水飛濺,患者在仰坐的條件下即可完成清創,舒適快捷,避免了頭部側歪導致的腦部缺氧和肢體疲勞。該可調式頭部創傷衝洗裝置可根據病人的不同身高及頭部高度調整裝置的角度和卡合的位點以適應各種條件下清洗清創縫合的需要,病人在整個醫療操作過程中感覺非常舒適,可根據情況坐立或半仰,同時,還極大地提升了醫生處理效率、便於醫生對患者血流量進行實時監控。
最後應該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上述雖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但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限制,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或變形仍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