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的製作方法
2023-06-03 15:47:11

本實用新型屬於耳鼻咽喉科醫療器械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
背景技術:
耳鼻咽喉科臨床上處理鼓室積液患者例如急慢性分泌性中耳炎、鼓室積血等情況時,特別是中耳積液非常粘稠。目前我們傳統的鼓膜穿刺方法是穿刺針連接1ml注射器,做穿刺吸引,其主要弊端在於:(1)手持在注射器上,針頭不穩,位置容易偏移,導致中耳損傷;(2)視野不清,容易被遮擋;(3)抽吸時針頭容易滑脫或伸入,導致鼓膜及中耳黏膜損傷、出血;(4)抽吸吸引力弱,很難吸出粘稠液體,且吸引力無可控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針頭不穩,容易損傷中耳的缺陷,提供一種安全穩定的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包括扳手,手柄和設置在工作檯上的吸引器,所述的手柄的上端固定有穿刺針,所述的扳手的上端固定有穿刺針尾端接口,所述的扳手還固定有與穿刺針尾端接口相通的吸引管,所述的穿刺針尾端接口伸入到穿刺針的針尾接頭中,所述的扳手和手柄鉸接,所述的扳手和手柄的鉸接處靠近扳手和手柄的上端,所述的穿刺針尾端接口另一端 為吸引器連接端,所述的吸引器連接端與吸引器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的穿刺針尾端接口為圓錐形,沿伸入針尾接頭方向,穿刺針尾端接口的外徑逐漸縮小。
進一步的,所述的扳手和手柄之間在靠近下端位置設有彈性復位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的彈性復位裝置為扭轉彈簧。
進一步的,所述的穿刺針和手柄可拆卸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的扳手上端固定有穿刺針尾端固定架,所述的穿刺針固定在穿刺針尾端固定架,所述的穿刺針尾端固定架上端面設有與穿刺針的針尾形狀相匹配的槽,所述的穿刺針尾端固定架側面設有用於固定針尾的緊定螺釘。
進一步的,所述的手柄上設有手把。手把提供了握緊位置。
吸引管固定在扳手上,不會發生纏繞或漏氣等現象。
有益效果:
(1)穿刺時握緊扳手及手柄,穿刺針尾端接口伸入到穿刺針的針尾接頭並壓緊固定,增加穩定性;
(2)穿刺針固定在裝置上,穿刺時視野清楚,無遮擋可能;
(3)針頭固定在手柄上端,不會出現滑落現象,使用過程安全;
(4)通過手柄的鬆緊控制吸引力的大小使吸引時中耳負壓呈可控狀態,從而減輕對鼓膜及中耳黏膜損傷。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是傳統的鼓膜穿刺吸引器;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穿刺針尾端固定架的俯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的工作狀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穿刺針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穿刺針尾端固定架,2、穿刺針尾端接口,3、吸引管,4、手把,5、扳手,6、手柄,7、吸引器連接端,8、緊定螺釘,9、穿刺針,91、針尾接頭,92、針尾,10、扭轉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為傳統的鼓膜穿刺吸引器,手持在注射器上,視野不清,容易被遮擋,針頭不穩,位置容易偏移,導致中耳損傷,針頭容易滑脫或伸入。
如圖2-5,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鼓膜穿刺固定吸引器,包括扳手5,手柄6和設置在工作檯上的吸引器,手柄6上設有用於握緊的手把4,手柄6的上端固定有穿刺針9,扳手5的上端固定有穿刺針尾端接口2,所述的扳手5還固定有與穿刺針尾端接口2相通的吸引管3,穿刺針尾端接口2伸入到穿刺針9的針尾接頭91中,扳手5和手柄6鉸接,扳手5和手柄6的鉸接處靠近扳手5和手柄6的上端,穿刺針尾端接口2另一端為吸引器連 接端7,吸引器連接端7與吸引器連接。
穿刺針尾端接口2為圓錐形,沿伸入針尾接頭91方向,穿刺針尾端接口2的外徑逐漸縮小。
扳手5和手柄6之間在靠近下端位置設有彈性復位裝置。本實施例中,彈性復位裝置為扭轉彈簧10。
穿刺針9和手柄6可拆卸固定連接。具體的,扳手5上端固定有穿刺針尾端固定架1,穿刺針9固定在穿刺針尾端固定架1,穿刺針尾端固定架1上端面設有與穿刺針9的針尾92形狀相匹配的槽,穿刺針尾端固定架1側面設有用於固定針尾92的緊定螺釘8。
採用穿刺針9和手柄6可拆卸方式固定連接的方式,便於更換穿刺針9,更換時,將原來上面的穿刺針9取下,將新的穿刺針9的針尾92卡到穿刺針尾端固定架1的槽中,然後用緊定螺釘8固定。
工作過程:
穿刺時通過手柄6來調節穿刺針尾端接口2伸入到針尾接頭91的長度,當握緊手柄6時,穿刺針尾端接口2完全卡在針尾接頭91上,調節針尾接頭91和穿刺針尾端接口2之間密封效果最好,吸引力最大,當握鬆手柄6時,在扭轉彈簧10的作用下,穿刺針尾端接口2從調節針尾接頭91移出一端距離,因為穿刺針尾端接口2為圓錐形,移出後,調節針尾接頭91和穿刺針尾端接口2之間留有間隙,密封效果降低,吸引力變小, 因此,通過手柄6的握力控制吸引力量的大小使其吸引力呈可控狀態。
應當理解,以上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由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