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15:18:16 2
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包括LOGO安裝板,以及固定在LOGO安裝板上的LOGO本體和LOGO安裝副板,LOGO安裝副板下方設有連接軸,LOGO安裝板通過連接軸、彈簧和子母型膨脹卡扣連接在前保上格柵上,所述的LOGO安裝板能夠以連接軸為中心並相對於前保上格柵進行旋轉,所述的連接軸上有條狀突起,所述的LOGO安裝副板設有形狀不規則的通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充電口蓋旋轉式開啟結構,充電插頭輕而易舉的從前保上格柵處進入進行充電,操作方便,而且整體為塑料件,修改方便。
【專利說明】—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
[0001]【技術領域】:
[0002]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領域,具體地說,特別涉及到一種適用於傳統汽車或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結構。
[0003]【背景技術】:
[0004]目前,一般電動車型充電口蓋的解鎖/鎖止機構基本都沿用傳統燃油車的加油口解鎖/鎖止機構,考慮到傳統車輛加油口蓋的防盜,安全等功能,該機構一般由駕駛員在駕駛室內解鎖,加油站工作人員在車輛外部開啟口蓋進行加油操作。而電動車充電時一般需要駕駛員同時對充電口蓋進行解鎖和開啟,顯然這種機構過於繁瑣,需要進行改進。
[0005]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
[0007]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其特徵在於:包括LOGO安裝板,以及固定在LOGO安裝板上的LOGO本體和LOGO安裝副板,LOGO安裝副板下方設有連接軸,LOGO安裝板通過連接軸、彈簧和子母型膨脹卡扣連接在前保上格柵上。
[0008]進一步,所述的LOGO安裝板能夠以連接軸為中心並相對於前保上格柵進行旋轉。
[0009]進一步,所述的連接軸上有條狀突起。
[0010]進一步,所述的LOGO安裝副板設有形狀不規則的通孔。
[0011]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充電口蓋旋轉式開啟結構,充電插頭輕而易舉的從前保上格柵處進入進行充電,操作方便,而且整體為塑料件,修改方便。
[0012]【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參考圖。
[0015]【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7]如圖一所示,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包括LOGO安裝板2,以及固定在LOGO安裝板2上的LOGO本體I和LOGO安裝副板3。LOGO安裝板2、LOGO本體I和LOGO安裝副板3均為橢圓形結構,以LOGO安裝板2為主體,在LOGO安裝板2上方安裝LOGO本體1,在LOGO安裝板2下方安裝LOGO安裝副板3。在LOGO安裝副板3下方靠近邊緣處設置有連接軸7,連接軸7上有兩個條狀突起,分別設置在連接軸7軸線的兩端,用於在連接軸7旋轉後通過與前保上格柵4上的軸套8配合,限制連接軸7的旋轉角度,使其最大旋轉角度為180度。
[0018]LOGO安裝板2通過連接軸7、彈簧5和子母型膨脹卡扣6連接在前保上格柵上4。連接在LOGO安裝副板3上的連接軸7插入前保上格柵4中的軸套8中,在連接軸7下方套上彈簧5,彈簧5的下端套上子母型膨脹卡扣6,子母型膨脹卡扣6通過彈簧5與連接軸7螺紋連接,使LOGO安裝板2能夠以連接軸7為中心並相對於前保上格柵4進行旋轉。
[0019]LOGO安裝副板3還設有形狀不規則的通孔,用於和前保上格柵4上的凸起配合固定LOGO安裝板2,前保上格柵4正面的大孔用於為充電插頭留下空位,LOGO安裝板2跟前保上格柵4安裝處旋轉180度之後,充電插頭輕而易舉的從前保上格柵4處進入進行充電。
[0020]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其特徵在於:包括LOGO安裝板,以及固定在LOGO安裝板上的LOGO本體和LOGO安裝副板,LOGO安裝副板下方設有連接軸,LOGO安裝板通過連接軸、彈簧和子母型膨脹卡扣連接在前保上格柵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LOGO安裝板能夠以連接軸為中心並相對於前保上格柵進行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式電動汽車的充電口蓋安裝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連接軸上有條狀突起。
【文檔編號】B60L11/18GK203958338SQ201420266732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23日
【發明者】劉傳富, 李彥輝, 張海波, 張寶傑 申請人:河南速達電動汽車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