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型淨水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5-26 23:31:11 3
本發明涉及淨水設備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穩定型淨水設備。
背景技術:
淨水設備,簡單來說就是生產淨水的設備。而淨水又被我們廣泛用於:生活飲用、化工、醫療、養殖、種植、食品、飲料等。下面將為您簡單介紹一下:淨水設備組成的部件及生產淨水的流程。淨水設備多採用反滲透工藝,反滲透是在室溫條件下,採用無相變的物理方法將含鹽水進行脫鹽、除鹽。但傳統的淨水設備只是注重內部過濾性能,缺乏對自身穩定性的設計加固,並且不適用惡劣天氣使用,不能對導水管進行對應保護。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穩定型淨水設備,能夠加固淨水設備本體,提高淨水設備本體運行穩定性,而且提供加熱型導水管支座來對導水管加熱。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採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穩定型淨水設備,包括淨水設備本體,所述淨水設備本體底部安裝支撐底座,所述支撐底座上端安裝有彈力支撐臺板,所述彈力支撐臺板下端設有多組壓力彈簧組,所述彈力支撐臺板外側板沿凸起設置有防護圍板條,所述淨水設備本體固定座於所述彈力支撐臺板上,所述支撐底座一側導出一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內部安裝升降調節機構,所述支撐架上端安裝設置有導水管支座,所述導水管支座上端座體上開設有導水管嵌入式凹槽,所述導水管支座內部安裝有加熱器裝置,加熱器裝置貼合在導水管嵌入式凹槽底部槽面下方。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升降調節機構設於所述支撐架下端位置,所述導水管支座通過所述升降調節機構調節高度。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壓力彈簧組豎直設置於所述支撐底座與所述彈力支撐臺板之間,所述壓力彈簧組一端與所述支撐底座連接固定,所述壓力彈簧組另一端與所述彈力支撐臺板底部板面連接固定。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不僅能夠加固淨水設備本體,提高淨水設備本體運行穩定性,而且提供加熱型導水管支座來對導水管加熱,避免嚴寒天氣導水管凍裂。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明穩定型淨水設備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 1、淨水設備本體; 2、支撐底座; 3、彈力支撐臺板; 4、壓力彈簧組; 5、防護圍板條; 6、支撐架; 7、升降調節機構; 8、導水管支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穩定型淨水設備,包括淨水設備本體1,所述淨水設備本體1底部安裝支撐底座2,所述支撐底座2上端安裝有彈力支撐臺板3,所述彈力支撐臺板3下端設有多組壓力彈簧組4,所述彈力支撐臺板3外側板沿凸起設置有防護圍板條5,所述淨水設備本體1固定座於所述彈力支撐臺板3上,所述支撐底座2一側導出一支撐架6,所述支撐架6內部安裝升降調節機構7,所述支撐架6上端安裝設置有導水管支座8,所述導水管支座8上端座體上開設有導水管嵌入式凹槽,所述導水管支座8內部安裝有加熱器裝置,加熱器裝置貼合在導水管嵌入式凹槽底部槽面下方。
另外,所述升降調節機構7設於所述支撐架6下端位置,所述導水管支座8通過所述升降調節機構7調節高度。
另外,所述壓力彈簧組4豎直設置於所述支撐底座2與所述彈力支撐臺板3之間,所述壓力彈簧組4一端與所述支撐底座2連接固定,所述壓力彈簧組4另一端與所述彈力支撐臺板3底部板面連接固定。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為在淨水設備本體1底部安裝支撐底座2,支撐底座2上端安裝有彈力支撐臺板3,彈力支撐臺板3下端設有多組壓力彈簧組4,壓力彈簧組4豎直設置於支撐底座2與彈力支撐臺板3之間,壓力彈簧組4一端與支撐底座2連接固定,壓力彈簧組4另一端與彈力支撐臺板3底部板面連接固定,彈力支撐臺板3外側板沿凸起設置有防護圍板條5,淨水設備本體1固定座於彈力支撐臺板3上,支撐底座2一側導出一支撐架6,支撐架6內部安裝升降調節機構7,支撐架6上端安裝設置有導水管支座8,升降調節機構7設於支撐架6下端位置,導水管支座8通過升降調節機構7調節高度,導水管支座8上端座體上開設有導水管嵌入式凹槽,導水管支座8內部安裝有加熱器裝置,加熱器裝置貼合在導水管嵌入式凹槽底部槽面下方,淨水設備本體1不僅能夠的到很好的加固,提高淨水設備本體1運行穩定性,而且提供加熱型導水管支座8來對導水管加熱,避免嚴寒天氣導水管凍裂。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