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力繩終端成型機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06:58:36 1
專利名稱:拉力繩終端成型機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成型機,特別是一種用於將拉力繩兩端擠壓成型的成型機。
背景技術:
拉力繩在生產過程中,其兩終端一般均採用打結或採用鋼圈套住後放入手柄,拉力繩採用打結方式,其兩端較大不容易放入手柄,採用鋼圈時,先將鋼圈套在拉力繩上,然後人工將鋼圈壓緊拉力繩,即需要壓繩兩次然後再衝壓兩次,較為不便,工作效率降低,且成品形狀為各樣式。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以上的不足,提供一種提高工作效率,尺寸精度控制精確的拉力繩終端成型機
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拉力繩終端成型機,包括機架,機架上設有底座,底座上設有用於放置拉力繩兩個終端的通孔,兩個通孔左右放置,底座的前部設有壓緊塊,壓緊塊的兩個壓緊條均穿過底座分別與兩個通孔相通,底座的連接有支架,支架的頂端與頂板相連,頂板上設有第一氣缸,第一氣缸的氣缸軸穿過頂板連接有頂壓頭,兩個通孔中均設有可上下微調的頂升塊,底座的一側設有第二氣缸,第二氣缸的氣缸軸通過轉向機構與兩個頂升塊相連。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頂壓頭包括兩個頂壓件,兩個頂壓件分別與兩個通孔相對應。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使用較為方便,將原先工藝由四道變為一道,提高了工作效率,且尺寸控制較為精確,成品形狀一致,保證了產品質量。
: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 圖2為圖1中A-A向的示意 圖中標號:1_機架、2-底座、3-通孔、4-壓緊塊、5-壓緊條、6-支架、7-頂板、8-第一氣缸、9-氣缸軸、10-頂壓頭、11-頂升塊、12-第二氣缸、13-頂壓件。
具體實施方式
:
為了加深對本發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保護範圍的限定。如圖1和圖2示出了本發明拉力繩終端成型機的具體實施方式
,包括機架1,機架I上設有底座2,底座2上設有用於放置拉力繩兩個終端的通孔3,兩個通孔3左右放置,底座2的前部設有壓緊塊4,壓緊塊4的兩個壓緊條5均穿過底座2分別與兩個通孔3相通,底座I的連接有支架6,支架6的頂端與頂板7相連,頂板7上設有第一氣缸8,第一氣缸8的氣缸軸9穿過頂板7連接有頂壓頭10,兩個通孔3中均設有可上下微調的頂升塊11,底座2的一側設有第二氣缸12,第二氣缸12的氣缸軸通過轉向機構與兩個頂升塊11相連,頂壓頭10包括兩個頂壓件13,兩個頂壓件13分別與兩個通孔3相對應。本發明所述的成型機在使用時,先將兩個鋼圈分別套在拉力繩兩端,然後將兩個鋼圈分別放在兩個通孔3中,啟動第一氣缸8,第一氣缸8的氣缸軸9推動頂壓頭10的兩個頂壓件13分別將兩個鋼圈向下壓,從而將拉力繩兩端壓緊,此時鋼圈為變形壓緊,然後壓緊塊4的兩個壓緊條動作,將鋼圈稍稍復位點,以便鋼圈能從通孔3中出來,第二氣缸12工作,第二氣缸12的氣缸軸通過轉向機構帶動兩個頂升塊11向上微調將鋼圈從通孔3中頂出,這樣使用較為方便,將原先工藝由四道變為一道,提高了工作效率,且尺寸控制較為精確,成品形狀一致,保證了產品質量。
權利要求
1.一種拉力繩終端成型機,包括機架(1),其特徵在於:所述機架(I)上設有底座(2),所述底座(2 )上設有用於放置拉力繩兩個終端的通孔(3 ),兩個所述通孔(3 )左右放置,所述底座(2)的前部設有壓緊塊(4),所述壓緊塊(4)的兩個壓緊條(5)均穿過所述底座(2)分別與兩個所述通孔(3)相通,所述底座(I)的連接有支架(6),所述支架(6)的頂端與頂板(7)相連,所述頂板(7)上設有第一氣缸(8),所述第一氣缸(8)的氣缸軸(9)穿過所述頂板(7 )連接有頂壓頭(10 ),兩個所述通孔(3 )中均設有可上下微調的頂升塊(11),所述底座(2)的一側設有第二氣缸(12),所述第二氣缸(12)的氣缸軸通過轉向機構與兩個所述頂升塊(11)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拉力繩終端成型機,其特徵在於:所述頂壓頭(10)包括兩個頂壓件(13 ),兩個所述頂壓件(13 )分別與兩個所述通孔(3 )相對應。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拉力繩終端成型機,包括機架,機架上設有底座,底座上設有用於放置拉力繩兩個終端的通孔,兩個通孔左右放置,底座的前部設有壓緊塊,壓緊塊的兩個壓緊條均穿過底座分別與兩個通孔相通,底座的連接有支架,支架的頂端與頂板相連,頂板上設有第一氣缸,第一氣缸的氣缸軸穿過頂板連接有頂壓頭,兩個通孔中均設有可上下微調的頂升塊,底座的一側設有第二氣缸,第二氣缸的氣缸軸通過轉向機構與兩個頂升塊相連。本發明具有提高工作效率,尺寸精度控制精確的優點。
文檔編號D07B9/00GK103194922SQ20131013879
公開日2013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22日 優先權日2013年4月22日
發明者蔣建華 申請人:江蘇康非特動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