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製作方法
2023-05-27 10:41:31 1
專利名稱:一種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外用藥膏,特別是一種用中草藥為原料製成的治療褥瘡的外用藥膏及其製法。
已有技術中,治療褥瘡大多是採用西藥紫藥水或雷夫諾爾敷料等。這種藥只能殺死瘡口外表面一層的細菌,對於瘡口較深層的細菌沒有作用,因而瘡口較深層的細菌會繼續繁殖,造成瘡口繼續潰爛,使褥瘡難以治癒。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不足,提出一種以中草藥為原料的治療褥瘡的藥膏及其製法。
本發明是用如下方法實現的。
治療褥瘡的生肌膏是用多味中草藥為原料,經芝麻油煎熬、過濾、除渣後,在得到的濾清油裡再加入多味中草藥粉和賦形劑製成。
為實現上述發明方案,治療褥瘡生肌膏的組成有中草藥當歸、生龜板、生地、黃柏、紫草等用芝麻油煎熬的提取物,象皮粉、血餘炭粉、血竭粉、生石膏粉、生爐甘石粉,芝麻油和賦形劑黃蠟、凡士林油。
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製法是按重量份計,取1000份芝麻油在鍋中燒沸40~50分鐘,取中草藥龜板35~45份、生地33~39份、當歸15~25份、黃柏25~35份、紫草25~35份放入熱芝麻油中煎熬30~40分鐘,然後過濾、去渣,在得到的含有上述中草藥的浸提物的濾清油中放入生爐甘石粉60~80份,生石膏粉25~35份,文火煎熬30~50分鐘,然後放入賦形劑黃蠟90~110份,凡士林油40~60份,調勻成膏狀,冷卻到30~40℃後,放入象皮粉25~35份、血餘炭粉15~25份、血竭粉10~20份,調勻成膏狀,即為治療褥瘡的生肌膏。
本發明因採用多種中草藥,具有消炎、止痛、斂瘡、潤肌、防腐、脫膿、生肌養血的作用,對褥瘡、壓瘡有較好的療效,另外對開放型骨傷感染或深度燒傷感染也有較好的療效。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組成有中草藥當歸、龜板、生地、黃柏、紫草等用芝麻油煎熬的提取物,象皮粉、血餘炭粉、血竭粉、生爐甘石粉、生石膏粉,芝麻油,賦形劑黃蠟、凡士林油。
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製法是按重量份計,取1000份芝麻油在銅鍋內燒沸40~50分鐘,取龜板40份、生地36份、當歸20份、黃柏30份、紫草30份放入熱芝麻油中煎熬30~40分鐘,然後過濾、除渣,在得到的含有上述中草藥的浸提物的濾清油中放入生爐甘石粉70份,生石膏粉30份,文火煎熬30~50分鐘,然後放入黃蠟100份、凡士林油50份,調勻成膏狀,冷卻到30~40℃後,放入象皮粉30份、血餘炭20份、血竭粉15份,調勻成膏狀。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褥瘡的生肌膏,是膏狀物,其特徵在於其組成有按重量份計的中草藥龜板35~45份、生地33~39份、當歸15~25份、黃柏25~35份、紫草25~35份用1000份芝麻油煎熬後的浸提物,生爐甘石粉60~80份、生石膏粉25~35份、象皮粉25~35份、血餘炭粉15~25份、血竭粉10~20份,芝麻油1000份,賦形劑黃蠟90~110份和凡士林油40~60份。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肌膏,其特徵是所述的組分的重量份是龜板40份、生地36份、當歸20份、黃柏30份、紫草30份、芝麻油1000份、生爐甘石粉70份、生石膏粉30份、象皮粉30份、血餘炭粉20份、血竭粉15份、黃蠟100份、凡士林油50份。
3.一種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製備方法,其特徵在於按重量份計,取1000份芝麻油在鍋中燒沸40~50分鐘,取中草藥龜板35~45份、生地33~39份、當歸15~25份、黃柏25~35份、紫草25~35份放入熱芝麻油中煎熬30~40分鐘,過濾、除渣,在得到的濾清油中放入生爐甘石粉60~80份、生石膏粉25~35份,文火煎熬30~50分鐘,然後加入黃蠟90~110份、凡士林油40~60份,調勻成膏狀,冷卻到30~40℃後,加入象皮粉25~35份、血餘炭粉15~25份、血竭粉10~20份,調勻成膏狀。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治療褥瘡的生肌膏的製備方法,其特徵是在製備時,取各組份的重量份是,芝麻油1000份、龜板30份、生地36份、當歸20份、黃柏30份、紫草30份、生爐甘石粉70份、生石膏粉30份、象皮粉30份、血餘炭粉20份、血竭粉15份、黃蠟100份、凡士林油50份。
全文摘要
一種治療褥瘡的生肌膏,其製法是:按重量份計,取中草藥龜板、生地、當歸、黃柏、紫草等放入熱芝麻油中煎熬30~40分鐘,然後過濾、去渣,在得到的含有上述中草藥的浸提物的濾清油中放入生爐甘石粉,生石膏粉,文火煎熬30~50分鐘,然後放入賦形劑黃蠟,凡士林油,調勻成膏狀,冷卻至30~40℃後,放入象皮粉、血餘炭粉、血竭粉,調勻成膏狀,本發明具有消火、斂瘡、潤肌、防腐、脫膿、生肌養血的作用,對褥瘡、壓瘡有較好地療效。
文檔編號A61K9/06GK1190008SQ9710508
公開日1998年8月12日 申請日期1997年2月4日 優先權日1997年2月4日
發明者林恆 申請人:林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