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臺是否正常運營(扒了扒這些直播平臺)
2023-06-18 17:08:17 1
日前,騰訊遊戲發布了直播行為規範化的公告,對直播平臺及主播的行為規範作出了倡議,此舉引發行業關注。近年來,直播業發展迅速,用戶規模早已突破4.25億。同時,如何規範行業秩序成為了直播行業的當務之急。
為此,南都泛娛樂指數課題組選取了鬥魚直播、虎牙直播、YY直播、熊貓直播、映客直播、陌陌、企鵝電競等8個主流直播平臺,對其主播註冊合規、持牌合規、內容合規、勞資關係合規等四大維度進行了綜合調研,從而對目前直播行業的運營合規性做綜合評估。
從調研中可以看出,目前各直播平臺的主要經營風險仍然集中在內容不合規上,如傳播低俗內容,主播行為不當,而2018年監管趨嚴使得這一風險的威脅程度加大。
同時,頻頻出現的主播與平臺間的勞資糾紛,主播的跳槽不但使得平臺流失用戶,也使得平臺在培養主播上的成本投入無法得到有效回報,而平臺與主播間無法形成合法的勞動關係往往使得這一經營風險成為了暫時無法解決的死結。
在牌照方面,各平臺基礎證件齊全,但中小平臺難獲得視聽許可證。而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證與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則是大部分平臺都不具備的證件,前者的缺失是由於許多平臺不存在新聞業務且是否為必須尚存在爭議,後者則是因為大部分平臺不具備申請資格。
目前來看,所有平臺在主播註冊上均實行實名制,但大部分平臺對於規範主播相關的行為規範缺少強制性措施,某種程度上來說增加了主播們出現不當行為的風險機率。
從目前的行業發展來看,2019年直播行業的監管力度不會放鬆,而在大浪淘沙過後突圍的企業,如何做到合規經營則是生存關鍵。
【評測對象】
鬥魚直播、虎牙直播、YY直播、熊貓直播、映客直播、一直播、陌陌、企鵝電競
【評分說明】
本次測評共從「證照合規」、「流程合規」、「內容合規」、「勞資糾紛」等四個維度進行觀察。
「證照合規」滿分20分,包括「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CP)」、「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資格」、「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等項;
「流程合規」滿分15分,包括「是否為實名制註冊」、「有無特殊手段輔助認證(如人臉識別)」、「有無彈出規範條例」、「是否需要強制性瀏覽規範條例」、「條例中有無對主播或內容的具體(行為)規範」、「有無對違法違規內容制定懲治措施」、「認證流程步驟」等項;
「內容合規」滿分40分,包括「低俗內容:涉黃、涉賭」、「平臺行為不當」、「主播行為不當」、「違法直播」等;
「勞資糾紛」滿分25分,包括「糾紛次數」和「增減情況」等。
【得分情況】
【調研情況】
A.主播註冊合規
多數平臺不強制主播閱讀條例規範
八大直播平臺均為主播實名制,並且6家平臺都增設了人臉識別功能進行輔助認證。各個平臺在註冊流程中均設置了針對主播的規範條例,但僅有2家平臺對於主播閱讀條例規範有強制性要求。
這些平臺基本都可以直接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然後進入下一步註冊流程,這意味著主播在註冊流程中並不會被強制性要求了解相關的行為規範和內容限制,就可以直接註冊成功,這對於法律意識不強的主播來說無疑增加了其出現不當行為的風險機率。
對於主播違反協議中的條例後的懲治措施,8大平臺均有詳細規定,南都記者梳理發現,懲治主要集中在停播、封號、配合主管部門調查、停止結算等。
B.平臺持牌合規
熊貓直播未獲「視聽許可」
據了解,「網絡文化經營許可」(以下簡稱「網文許可」)、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以下簡稱「電信許可」)和「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以下簡稱「視聽許可」)是直播類、視頻類平臺最重要的3張證件。其中,前兩類證件是文化經營性網站的基礎證件,辦理較為容易。視聽許可則成為了許多中小型直播平臺最頭疼的證件。
南都記者發現,本次調研的8大直播平臺都具有網文許可和電信許可兩個牌照。同時,有7家平臺都具備了視聽許可,只有熊貓直播還沒有獲得該牌照。
有直播行業業內人士曾向南都記者透露,視聽許可的核發要求更加嚴格,因為其中不僅涉及經營問題,還涉及了經營問題外的其他內容合規問題。因此,近年來視聽許可證的發放基本處於暫停的狀態。部分平臺就通過收購持證公司來「曲線救國」,例如陌陌全資收購浙江盛典數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從而獲得視聽許可證。
無一平臺具備薦股資格
據了解,許多直播平臺並沒有公示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的證件,因此通過詢問企業及公開途徑查閱獲悉,在八大平臺中只有YY直播、虎牙直播和企鵝電競是具備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資格的,剩下的5家的平臺是不具備該資格的。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認為,倘若直播平臺上的內容不屬於「新聞信息」的範疇,則並非必須申辦新聞類牌照以獲得傳播平臺服務。
此外,因近年來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非法薦股」的現象增多,去年9月證監會發布警告表示,無論是主播還是直播平臺,在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的情況下有償提供薦股服務,均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為非法活動提供便利。
從南都記者的調研數據來看,目前八個平臺均不具備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但如虎牙、鬥魚、熊貓和一直播等平臺上依然存在關於投資、炒股技術、個股推薦等相關內容。對於此資格證是否是平臺必須,多位法律人士均表示存在爭議,但可以肯定的是,直播平臺對相關內容的審核義務是無法避免的。
C.內容合規
內容低俗、行為不當仍是常見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樣本中7家平臺都出現過低俗內容,其中鬥魚、YY和映客出現的次數較多;出現主播行為不當的平臺個數反而是最少的,僅為25%;剩下的(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平臺行為不當的平臺則比例相當,約為38%。
到了2018年,上述比例情況則有了較大變化。出現低俗內容的平臺比例下降為38%,但出現主播行為不當的佔比卻上升為38%,鬥魚是當中次數最多的。平臺行為不當則是違規頻次最少的,(涉嫌)違法違規的佔比則與2017年持平。
縱觀四個細分維度的違規總次數可以發現,2017年平臺共違規17次,2018年下降為10次。2017年,佔比最高的是出現低俗內容,佔到了總違規次數的近56%,而到了2018年,主播行為不當則佔比最高,為40%。
從直播風口興起的2016年開始,各大平臺「踩紅線」的消息便屢見不鮮,近兩年來更是出現了不少典型事件。其中包括YY主播天佑在直播當中用說唱詳細描述吸毒、鬥魚主播陳一發在直播時調侃南京大屠殺、虎牙主播莉哥直播時篡改國歌、熊貓平臺上多位主播邊開車邊直播等。
可以發現,目前直播平臺的運營風險較大程度集中在內容違規上,由於直播無法「先審後播」的特殊性,平臺對主播的不當行為常常是後知後覺,因此傳播不良內容的問題頻頻爆發。
監管趨嚴,平臺被約談增加
南都記者發現在8個樣本平臺中,在2017年被有關部門約談過的佔到了近38%,而在2018年這一比例飆升為近88%。可見雖然總體內容違規次數有所下降,但整個直播行業的監管態勢則是日漸趨嚴。
針對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聯合六大部門下發了《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加強網絡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內容監看、審查制度和違法有害內容處置措施」。並且強調應用商店不得為列入有關部門黑名單的網絡直播APP提供分發服務,可謂是監管上的「重拳」出擊。
D.勞資關係合規
主播違約跳槽致勞資糾紛頻發
南都記者以媒體報導和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相關信息作為數據來源進行了不完全統計,發現主播與平臺間的勞資糾紛相比於其他維度的統計數據要高得多。2017年,八個樣本直播平臺涉及勞資糾紛的法律訴訟共計34次,2018年頻率下降了35%左右,但也達到了共22次,平均下來幾乎每月2次。
在2017年出現勞資糾紛最多的平臺是鬥魚,達到15次,佔8個樣本平臺總數的44%,2018年勞資糾紛最多的平臺則是虎牙,共計12次,佔總樣本平臺的近55%。可見遊戲直播平臺的勞資糾紛發生頻率較高,遊戲主播更容易違約跳槽。
從2018年的幾次主播與平臺的勞資糾紛都可以發現,雙方主要矛盾通常集中在主播違約跳槽和平臺拖欠薪資,兩者就是否達成勞動關係有較大爭議,而雙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基本都不低於千萬,有些甚至過億。
如在當時轟動一時的鬥魚向其平臺主播蛇哥要求賠償近1.5億元違約金,糾紛原因便是主播認為鬥魚存在欠薪行為決定停播,而鬥魚則表示主播歪曲事實損害了平臺商譽。
此外,頭部主播韋神、許雷皆因違規在其他平臺直播被鬥魚要求3000萬元和1392萬元。而曾經的抖音一姐莉哥在5000萬籤約虎牙後不久就因篡改國歌而遭到封殺,這也讓虎牙損失不小。
平臺主播多不構成「勞動關係」
對於主播是否和平臺形成勞動關係,南都記者曾為此諮詢過法律業界人士,多位律師均表示大部分平臺與主播間均不構成勞動關係,因此在勞資糾紛發生時責任難以認定。
有律師曾告訴南都記者,「誰先違約」會成為大多數直播行業勞資糾紛的爭論焦點,「主播可能認為是平臺資源首先沒給到位,平臺違約在先,所以要跳槽。但平臺又認為是主播違反了約定,擅自跳槽,所以要求賠償。」因此,從一定程度上來說,直播行業既定的商業模式就為其埋下了勞資糾紛頻發的運營風險。
【直播業監管措施】
• 2016年9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機構和個人不能從事直播服務。
• 2016年11月,網信辦發布了《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首次提出實行「主播實名制登記」「黑名單制度」等措施,同時明確提出了「雙資質」的要求。
• 2016年12月,文化部印發《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對網絡表演單位、表演者和表演內容的資質問題進一步規範。
• 2018年2月,廣電總局下發《加強網絡直播答題節目管理》通知,對直播平臺的資質、內容審核、主體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
• 2018年8月,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實行用戶實名制, 加強網絡主播管理, 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 完善直播內容監控、審查制度和違法有害內容處置措施。
【直播平臺違規查處情況】
• 2016年,文化部下發第25批違法違規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查處名單,其中鬥魚、虎牙直播、YY、熊貓TV、等多家網絡直播平臺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會公德內容的網際網路文化產品,被列入查處名單。
• 2017年,文化部部署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50家主要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進行集中執法檢查,其中12家網絡表演平臺被直接關停。
• 2018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通報了與多部門開展的直播平臺涉「黃」專項整治情況。其中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查辦了「映客」「花椒」等平臺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案,「映客」因向註冊用戶提供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中,含有淫穢色情信息內容,而被行政處罰。
• 2018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召集直播平臺及短視頻相關的18家網際網路公司相關負責人,召開網絡直播及短視頻企業加強內容安全管理會議,嚴明監管要求。
(註:各地方網信辦及相關部門的約談未做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