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材型拼接地板的製作方法
2023-05-26 11:23:11
專利名稱:省材型拼接地板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拼接地板,是一種只有凹槽沒有凸脊的用附件配合拼鋪的拼接地板。
背景技術:
沿用多年的拼接地板的企口,均在相鄰地板的拼接邊上,一槽一脊嵌入式拼接,拼接部重疊,凸脊部的面積全部嵌入相鄰地板的凹槽中,拼鋪時,造成地板面積的浪費,生產地板時,造成每塊板材面積的浪費。一塊長900mm×寬90mm的拼接地板,面積為0.081m2,其橫向凸脊的長寬為90mm和5mm,縱向凸脊的長寬為900mm和5mm,凸脊的總面積為0.00495m2,[(900mm+90mm)×5mm],佔拼接地板6.1%的面積因重疊而浪費。拼鋪100m2的室內地面,浪費6.1m2的地板,生產100萬m2的地板,將因重疊而浪費的面積為6.1萬m2!對一個常年生產拼接地板的專業工廠而言,其數字尤為驚人。
在企口拼接中,都是脊槽相嵌式,有雙企口和單企口即雙脊槽和單脊槽相嵌之分。經檢索與市場調查,未發現只有凹槽沒有凸脊的拼接地板的資料報導和相關實物的面世。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不足,設計出一種只有凹槽而無凸脊的、拼接時不產生重疊面積因而不浪費的省材型拼接地板。
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如下措施實現板體兩側開有縱向的側凹槽,兩條側凹槽下部的板體寬度小於兩條側凹槽上部的板體寬度,板體下底面位於側凹槽內下側開有縱向的底縱凹槽。
本發明的目的還可以通過如下措施完善板體寬度較小的狹長型地板,兩端面平直,下底面只有底縱凹槽(2、3);板體寬度較大的闊型地板兩端開有端凹槽(7、8)和相應的底橫凹槽(5、6)。板體兩側各有至少一條側凹槽,開有端凹槽的板體兩端各有至少一條端凹槽,板體下底部至少有兩條底縱凹槽和至少兩條底橫凹槽。以板體縱向或橫向中間線為界,地板的中間線兩邊結構對稱。
圖1為本發明闊型的有端凹槽與底橫凹槽地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狹長型的無端凹槽與底橫凹槽地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兩地板拼接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下面將結合實施例並參照附圖予以闡述本省材型拼接地板在拼接時,必須用一種硬度與韌性適合的塑料熱模壓而成的附件(同日另申請專利),它具有替代凸脊與地板擱條(俗稱地壟)的雙重功能。生產本地板,要求兩側的側凹槽1和4以及兩端的端凹槽7、8長、寬、深一一對應相等,下底部的底縱凹槽2和3以及底橫凹槽5、6的長、寬、深也一一對應相等,無論側凹槽、端凹槽、底凹槽有幾條,要求以板體縱向和橫向的中間線為界,中間線兩邊的結構必須對稱。
本拼接地板因長、寬、高的不同,設計的側凹槽1和4、端凹槽7和8、底橫凹槽5和6、底縱凹槽2和3的相關尺寸也應相適應。一般說50-150mm寬、10-20mm厚的拼接地板以各側一條槽、底部兩條槽的結構有利確保強度。地板厚而寬的,應開有端凹槽與相應的底橫凹槽,甚至可以各多1-2條槽,再與相應的附件配套拼接,有利提高拼接的穩固度和平整度。至於「狹長型」、「闊型」地板,沒有一個截然的區分尺度,應以用戶的要求和生產廠家的設計理念而定。一般講寬度可考慮100mm作為區劃尺度。本拼接地板的結構形式可應用於竹、木、強化地板等各類地板,還可應用於各類牆板。
本發明相比現有技術,拼接地板不設凸脊,拼鋪時不造成槽脊相嵌重疊的面積損失,因而大大節省地板材料的優點。
權利要求
1.一種省材型拼接地板,其特徵是板體兩側開有縱向的側凹槽(1、4),兩條側凹槽(1、4)下部的板體寬度小於上部的板體寬度,板體下底面位於側凹槽(1、4)內下側開有縱向的底縱凹槽(2、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省材型拼接地板,其特徵是板體寬度較小的狹長型地板兩端面平直,下底面只有底縱凹槽(2、3);板體寬度較大的闊型地板兩端開有端凹槽(7、8)和相應的底橫凹槽(5、6)。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省材型拼接地板,其特徵是板體兩側各有至少一條側凹槽,開有端凹槽的板體兩端各有至少一條端凹槽,板體下底部至少有兩條底縱凹槽和至少兩條底橫凹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省材型拼接地板,其特徵是以板體縱向或橫向中間線為界,地板的中間線兩邊結構對稱。
全文摘要
一種省材型拼接地板,板體兩側開有縱向的側凹槽(1、4),兩條側凹槽(1、4)下部的板體寬度小於兩條側凹槽(1、4)上部的板體寬度,板體下底面位於側凹槽(1、4)內下側開有縱向的底縱凹槽(2、3)。上述結構特徵可以在竹、木、強化等各類拼接地板和各類拼接牆板中應用,本發明相比現有技術,因拼接地板不設凸脊,拼鋪時不造成槽脊相嵌重疊的面積損失,具有大大節省地板材料的優點。
文檔編號E04F15/02GK1888353SQ200610094768
公開日2007年1月3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17日 優先權日2006年7月17日
發明者陳其東 申請人:陳其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