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的製作方法
2023-12-12 23:53:22 4
專利名稱: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尤其指針對直接在各種不同外型與材質的浮標內設置以隱藏式的發光構造,並同時配合其內亦設置有電池元件,來作確切導通發光與否的組成形態,來使浮標可在平日為關閉電源的使用,而在夜釣時開啟電源則明顯標示其所在位置的浮標。
2、由於強力手電筒具有相當的體積與重量,因此,在攜帶與使用上十分不便。
3、當強力手電筒照射於水面上時,忽然間的強光會使水面下的魚兒受到驚嚇,而不會再食用魚餌,而降低魚兒上鉤的機率。
4、另對使用螢光捧來標定浮標的位置,由於螢光棒距離浮標仍有一段距離,因此,無法確實得知魚兒咬食魚餌而拉動浮標的情形,故在使用上仍有缺憾。
5、使用螢光棒時,需將螢光棒折斷後方能發出螢光的效果,且螢光棒在一經折斷而發光後,即無法再回收使用,也造成資源的浪費。
6、螢光棒中用以混合後產生螢光效果的化學藥劑具有毒性,因此在丟棄螢光棒後,即會對環境造成汙染。
本實用新型在於提供一種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由上座及下座所相銜組成,其中,該上座的頂端一體延伸有燈罩部,沿著上座朝下座對應端的裡側為形成相通至燈罩部內的中空容室,於中容容室的段落依序形成設置有螺紋段及發光構造;此發光構造包括有一LED發光元件,一區隔元件,及套覆以發光元件另一插腳及區隔元件的一導電元件;該下座則在對應上座中空容室方位的頂端組設並延伸其外側具有螺紋段的中空嵌著部,沿著該嵌著部緊臨下座及位居下座頂端上分別套設第一防滲封環及第二防滲封環,另在該嵌著部的中空內徑設有一電池單元。
本實用新型在於還提供一種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該嵌著部的底端設有插孔。
本實用新型在於還提供一種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該上座所形成燈罩部的外側塗染顏色。
本實用新型可達到精簡製作組成及便利操作的實用功能。
圖2本實用新型的局部構造示意圖。
圖3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組成剖視暨處於未導通狀態的示意圖。
圖4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組成剖視暨處於已導通狀態的示意圖。
圖5本實用新型的構造另一實施狀態圖。
圖6本實用新型於實施夜釣發光顯示的使用狀態圖。
再者,請參閱圖3所示,將上述的上座1及下座2作相銜組接為一體呈既設造形的浮標時,則將下座2的嵌著部22嵌置於上座1的中空容室12內,並使下座2所設嵌著部32的螺紋段21與上座1所具螺紋段13作相應螺接、且利用第一防滲環23來使下座2嵌著部22與中空容室12間作第一道的防滲措施,上座1與下座2已旋轉至下座2所具防滲封環24,完全牴觸於上座1對應端作外側的第二道防滲措施,即完成了整體浮標封閉式的組裝操作。同時,對該下座2的電池單元4尚未觸及到上座1所設置的發光構造3,則使浮標為處於呈OFF未導通的關閉狀態。
請參圖4所示,當上述的浮標在經夜釣使用而需作發光顯示時,只需將下座2予以旋緊至其第二防滲封環24,達到彈性壓縮期限而無法再旋動,此時下座2所設電池單元4的導接端已觸及發光構造3,則立即呈現導通的發光狀態,進而,將此光束傳送浮標上座1燈罩部11方位形成光源亮度,來提供在夜釣使用中可清楚顯示出浮標的所在位置。
另外,請參閱圖6所示,對前述上座所具的燈罩部11,於外側周緣可依消費市場需求而事先塗染所需色致展現,來提供浮標內的發光構造3在產生光源擴大至燈罩部11外側時,可藉助燈罩部11外側所具色致而特別增加該處的強烈亮度,讓浮標在沉於水中時能令人快速辨視其所在位置及使用情形。
據此,經由上述浮標構件的組成及操作使用實施,可清楚得知具有如下列舉的優點1、本實用新型的浮標為採上、下分離式的製作,使同時具有實體使用及發光作用的精簡組成及便利操作設置。
2、本實用新型的浮標可利用旋轉操控其發光顯示,使其在浮於水面上能明顯標示出其所在位置,因此,使用者不論何時均可輕易且迅速的找到浮標位置,而完全掌握魚兒上鉤的時機。
3、本實用新型的浮標可因應業界及消費市場所需,而變化製作各種不同材質與外型的浮標造形設計,不僅令浮標在實體應用於水面上浮出效果及整體外觀視覺效益為佳,再藉助其內所具發光構造可隨使用者所需來自由操控發光導通與否,皆具優良及實用進步的最佳創作。
4、本實用新型直接在浮標內設置具有發光構造,毋需還得另外攜帶發光輔助器具,為在使用上確具相當便利的實用設置。
5、本實用新型所運用發光構造其一發光元件,為採LED發光二極體及長狀的燈罩部,使其直接朝燈罩部上端產生一直線的發光作用,因此,除可令使用者能明顯看出浮標位置外,更不會對魚兒造成驚嚇而影響魚兒咬食誘餌。
6、本實用新型的浮標具以不同色致燈罩部的搭配形成,可更增加在夜釣的發光效果及浮出水面上的美感,進而提升浮標整體價值。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確能達到所預期的使用功效,又其所揭露的具體構造,不僅未曾見諸於同類產品中,亦未曾公開於申請前,誠已完全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與要求,依法提出新型專利的申請。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其特徵是由上座及下座所相銜組成,其中,該上座的頂端一體延伸有燈罩部,沿著上座朝下座對應端的裡側為形成相通至燈罩部內的中空容室,於中容容室的段落依序形成設置有螺紋段及發光構造;此發光構造包括有一LED發光元件,一區隔元件,及套覆以發光元件另一插腳及區隔元件的一導電元件;該下座則在對應上座中空容室方位的頂端組設並延伸其外側具有螺紋段的中空嵌著部,沿著該嵌著部緊臨下座及位居下座頂端上分別套設第一防滲封環及第二防滲封環,另在該嵌著部的中空內徑設有一電池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其特徵是該嵌著部的底端設有插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其特徵是該上座所形成燈罩部的外側塗染顏色。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發光作用的浮標,由上座及下座所相銜組成,其中,該上座的頂端一體延伸有燈罩部,沿著上座朝下座對應端的裡側為形成相通至燈罩部內的中空容室,於中容容室的段落依序形成設置有螺紋段及發光構造;該下座則在對應上座中空容室方位的頂端組設並延伸其外側具有螺紋段的中空嵌著部。從而,可達到精簡製作組成及便利操作的實用功能。
文檔編號A01K93/02GK2507257SQ01260
公開日2002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01年9月21日 優先權日2001年9月21日
發明者黃久復 申請人:黃久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