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2-11 06:10:57 1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屬於油槽領域。
背景技術:
油槽是滑動表面上供給和分布潤滑油的溝槽。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201520446925.9一種溫度計標定用恆溫油槽,包括外殼體、密閉油槽,油槽與外殼體之間設有保溫材料,外殼體底部設有換熱管,油槽為圓筒狀,油槽內壁設有凸稜,油槽底部設有加熱管,外殼體頂部設有溫度計插管,溫度計插管深入油槽內,溫度計插管內灌有導熱膠,油槽頂部設有雙向洩壓管,油槽頂部中心設有升降杆,升降杆末端設有溫度傳感器。本實用新型將油槽進行密閉設計,防止煙塵汙染;外殼體和油槽之間填充保溫材料,防止熱量散失,節能;油槽內凸稜便於油液攪勻,保證油槽內油溫均勻,省略傳統的機械攪勻機構;油槽上的雙向洩壓管,能夠保持油槽內恆壓,加熱管的設置便於油液配合凸稜攪勻;溫度計插管內設有導熱膠,便於精確測量油槽內溫度。現有的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長期使用會沉積油垢,減少了機臺的壽命。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以解決現有的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長期使用會沉積油垢,減少了機臺的壽命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其結構包括油槽埠、內部槽體、槽身,所述槽身一端設有油槽埠,所述槽身內部設有內部槽體,所述油槽埠包括流動口、平衡器、流動杆,所述流動杆一端連接有流動口,所述內部槽體包括內側槽體、固定器、橫杆油管、濾器,所述內側槽體設有橫杆油管和濾器,所述內側槽體連接有固定器,所述槽身包括槽框、合位本體、篩垢裝置、篩垢器,所述槽框連接有合位本體,所述合位本體包括篩垢裝置和篩垢器,所述篩垢器包括電液器和流量泵,所述電液器連接有流量泵,所述電液器包括上管泵中體、綜合器、構承器,所述流量泵包括液壓泵體、炳層、結構位器、上部結構器,所述液壓泵體設有炳層,所述炳層連接有結構位器,所述結構位器連接有上部結構器。
進一步地,所述流動杆設有平衡器。
進一步地,所述中體連接有綜合器。
進一步地,所述綜合器連接有構承器。
進一步地,所述電液器設有溢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油槽裝置長期使用不會沉積油垢,增加了機臺的壽命。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大型加工中心上的油槽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篩垢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油槽埠-1、內部槽體-2、槽身-3、流動口-4、平衡器-5、流動杆-6、內側槽體-7、固定器-8、橫杆油管-9、濾器-10、槽框-12、合位本體-13、篩垢裝置-14、篩垢器-15、電液器-16、流量泵-17、上管泵中體-18、綜合器-19、構承器-20、液壓泵體-21、炳層-22、結構位器-23、上部結構器-24、溢器-2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與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油槽埠1、內部槽體2、槽身3,所述槽身3一端設有油槽埠1,所述槽身3內部設有內部槽體2,所述油槽埠1包括流動口4、平衡器5、流動杆6,所述流動杆6一端連接有流動口4,所述內部槽體2包括內側槽體7、固定器8、橫杆油管9、濾器10,所述內側槽體7設有橫杆油管9和濾器10,所述內側槽體7連接有固定器8,所述槽身3包括槽框12、合位本體13、篩垢裝置14、篩垢器15,所述槽框12連接有合位本體13,所述合位本體13包括篩垢裝置14和篩垢器15,所述篩垢器15包括電液器16和流量泵17,所述電液器16連接有流量泵17,所述電液器16包括上管泵中體18、綜合器19、構承器20,所述流量泵17包括液壓泵體21、炳層22、結構位器23、上部結構器24,所述液壓泵體21設有炳層22,所述炳層22連接有結構位器23,所述結構位器23連接有上部結構器24,所述流動杆6設有平衡器5,所述中體18連接有綜合器19,所述綜合器19連接有構承器20,所述電液器16設有溢器2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油槽裝置長期使用不會沉積油垢,增加了機臺的壽命。
在進行使用時,將油槽裝置安裝在大型加工中心上。加工時,篩垢器實現運作帶動內部槽體的橫杆油和槽身的流動口、平衡器、流動杆的轉動使油體不規則流動作業。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