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的製作方法
2023-07-07 19:54:07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
背景技術:
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用於汽車前端冷卻模塊(包括冷凝器、中冷器、散熱器和油冷器)產品振動驗證試驗時,樣件與試驗臺之間的安裝連接,現有產品振動試驗時,樣件與試驗臺之間的安裝支架,主要採用鋁合金型材組合搭建的結構,鋁合金型材組合搭建的振動框架,採用不同尺寸型材,根據樣件尺寸、實車固定點、安裝支架與振動臺面連接固定的結構形狀進行設計製作。這類支架一般要用到多至二、三十根不同尺寸的型材,型材之間用螺栓旋緊方式進行連接固定,一副支架往往需要用到幾十甚至上百個螺栓。
螺栓連接不可避免會有間隙,在振動試驗過程中,非一體式的螺栓連接支架本身會產生共振放大,支架的共振不但起始頻率低(低於30Hz),而且從低頻到高頻往往會有多個共振點,支架在共振點處放大倍數從幾倍到最大十幾倍都會有。由於低頻振動位移大,用這樣的支架進行試驗時,在共振點處會對產品造成振動放大的損傷,有時甚至造成破壞性後果。這樣不但試驗的準確性受影響造成過試驗,產品也會受到誤損傷,影響產品的正確設計驗證。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其採用了振動框架整體焊接加少量支架安裝的固定方式,大大提高了支架的整體強度,共振頻率也遠高於螺栓連接的支架,從原來的低於30Hz提高到100Hz之上。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包括底板,及焊接固定在底板左右兩側的主支撐架,及固定在兩側主支撐架上的橫梁,及固定在橫梁上端兩側的鋁板,及一端焊接固定在橫梁端部、另一端焊接固定在底板上的斜撐粱,及分別與底板、主支撐架和橫梁焊接固定連接的支撐框架,及固定在底板上端的下安裝支架,及固定在鋁板上端的上安裝支架,及均勻分布在底板上端面以及鋁板上端面的螺牙鑲套。
進一步的,所述下安裝支架設置有四個、且均勻分布在底板四周,所述下安裝支架與螺牙鑲套螺紋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斜撐粱與主支撐架之間還焊接有固定杆。
進一步的,所述鋁板的厚度為20mm。
進一步的,所述螺牙鑲套為不鏽鋼材質。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由於採用了支架主體焊接為主的結構,不但大大提升了支架整體強度,提高了支架本身的共振頻率,基本做到100Hz內無共振,降低了支架設計不合理對產品試驗的誤放大,同時針對不同的產品,只需修改上下安裝支架,就能方便地安裝不同尺寸的樣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的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的左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
參閱圖1至圖3所示,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包括底板6,及焊接固定在底板6左右兩側的主支撐架2,及固定在兩側主支撐架2上的橫梁1,及固定在橫梁1上端兩側的鋁板10,及一端焊接固定在橫梁1端部、另一端焊接固定在底板6上的斜撐粱8,及分別與底板6、主支撐架2和橫梁1焊接固定連接的支撐框架4,及固定在底板6上端的下安裝支架5,及固定在鋁板10上端的上安裝支架3,及均勻分布在底板6上端面以及鋁板10上端面的螺牙鑲套7。
下安裝支架5設置有四個、且均勻分布在底板6四周,所述下安裝支架5與螺牙鑲套7螺紋連接。
橫梁1兩側的端部各焊接固定有一根斜撐粱8,所述斜撐粱8與主支撐架2之間還焊接有固定杆9。
鋁板10的厚度為20mm。
螺牙鑲套7為不鏽鋼材質。
在本實施例中,本專利改掉了原支架底座用橫粱1的框架設計,採用加厚材質整塊底板6設計,底板6與臺面之間在各個方向與臺面都做了全面連接。面連接的底面固定代替框架固定,使各個支架由原來的橫梁受力轉換成整個底面受力,改原來線連接為整個臺面連接,試驗誤差更小。
為降低上安裝支架3的左右晃動,本專利採用底板6與橫梁1之間直接焊接斜撐粱8的方式,代替原支架採用框架上固定三角板。一體化、大角度支撐大大減少了上橫梁晃動。
為了更加穩固,採用支撐框架4結構,由三根不同長度的連接杆相互交錯焊接固定而成,提高整體強度結構。
為便於不同產品的安裝試驗,本專利在上橫梁1焊接了一塊厚度20mm的鋁板10,上面間隔一定尺寸鑲嵌了不鏽鋼螺牙鑲套7,同樣在底板6上也做了螺牙鑲套設計,通過修改上下固定塊的設計,就能方便地安裝不同寬度和高度的產品。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一種冷卻模塊振動支架,由於採用了支架主體焊接為主的結構,不但大大提升了支架整體強度,提高了支架本身的共振頻率,基本做到100Hz內無共振,降低了支架設計不合理對產品試驗的誤放大,同時針對不同的產品,只需修改上下安裝支架,就能方便地安裝不同尺寸的樣件。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