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學生教室用電動保健椅的製作方法
2023-08-07 17:03:11 3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教室用具,具體是一種學生教室用電動保健椅。
背景技術:
學生在學校的學習時間長,上課主要椅坐於椅凳上,因此,學生一天的大部分學習時間都離不開椅凳,由於學生一般都是處在骨骼發育階段,若坐姿再不正確,更容易導致骨骼發育畸形,特別坐姿不正確對脊柱。脊椎影響也是很大的。
此外,少年兒童正是長身體的時期,身體各個器官還未成熟,如果從小不養成良好的坐姿習慣,也會影響身體各個器官的正常發育。然而,目前學生的坐凳都是普通坐凳,沒有矯正坐姿的設置,不僅不利於學生的正確坐姿養成,而且可能加速脊柱和脊椎的畸形,再加上長時間的坐著,腰肌勞損也會出現,現在的學生椅子結構較為簡單,無法滿足現在使用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學生教室用電動保健椅,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學生教室用電動保健椅,包括椅子腿,椅子腿上端裝有坐板,坐板下端面設有矩形的套筒,套筒中裝有矩形管,套筒和矩形管通過通孔和消栓固定連接,矩形管末端上下側裝有支撐臺,支撐臺上設有支撐架,矩形管上側的支撐架上端裝有按摩靠墊箱,按摩靠墊箱內裝有轉軸,轉軸上裝有按摩凸輪,按摩凸輪設置在按摩靠墊箱前端面內側,轉軸一端安裝在齒輪盒中,齒輪盒連接變速器,矩形管下側的支撐架末端裝有磁療靠墊盒,磁療靠墊盒中設有電磁線圈和彈簧,坐板後側設有限位槽,支撐臺上設有與限位槽配合的限位塊,支撐臺背面裝有電源箱。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源箱上裝有控制箱,控制箱連接電磁線圈。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變速器上裝有驅動電機,驅動電機連接電源箱。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坐板上端設有椅把和椅背。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轉軸一端固結齒輪,齒輪設置在齒輪盒中。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能夠有效的對學生腰間、脊柱脊椎等進行按摩放鬆,從而達到保健目的,保證學生的正常身體發育要求和學習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學生教室用電動保健椅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椅子腿、2-坐板、3-套筒、4-限位槽、5-齒輪盒、6-靠墊、7-轉軸、8-凸輪、9-椅把、10-椅背,11-按摩靠墊盒、12-變速器、13-驅動電機、14-支撐臺、15-電源箱、16-控制箱、17-電磁線圈、18-彈簧、19-磁療靠墊盒、20-限位塊、21-矩形管、22-銷柱、23-支撐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學生教室用電動保健椅,包括椅子腿1,椅子腿1上端裝有坐板2,坐板2下端面設有矩形的套筒3,套筒3中裝有矩形管21,套筒3和矩形管21通過通孔和消栓22固定連接,矩形管21末端上下側裝有支撐臺14,支撐臺14上設有支撐架23,矩形管21上側的支撐架上端裝有按摩靠墊箱11,按摩靠墊箱11內裝有轉軸7,轉軸7上裝有按摩凸輪8,按摩凸輪8設置在按摩靠墊箱11前端面內側,轉軸7一端安裝在齒輪盒5中,齒輪盒5連接變速器12,矩形管21下側的支撐架末端裝有磁療靠墊盒19,磁療靠墊盒19中設有電磁線圈17和彈簧18,坐板2後側設有限位槽4,支撐臺14上設有與限位槽4配合的限位塊20,支撐臺14背面裝有電源箱15,電源箱15上裝有控制箱16,控制箱16連接電磁線圈14,變速器12上裝有驅動電機13,驅動電機13連接電源箱15,坐板2上端設有椅把9和椅背10,轉軸7一端固結齒輪,齒輪設置在齒輪盒2中。
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本實用新型通過按摩靠墊盒的設計,再通過驅動電機驅動變速器運行,變速器驅動齒輪盒內的齒輪轉動,從而實現驅動轉軸和按摩凸輪轉動,實現按摩功能,通過磁療靠墊盒的設計,通過電磁線圈的設計,實現電生磁功能,從而實現磁療功能,本實用新型通過支撐臺上的限位塊和限位槽的設計,學生在使用時,只需要拔下銷柱,拔出矩形管,轉動矩形管就可以選擇按摩還是磁療,選擇完畢之後,矩形管插入套筒中,限位塊卡入限位槽中,再通過銷柱固定限位矩形管,本實用新型能夠有效的對學生腰間、脊柱脊椎等進行按摩放鬆,從而達到保健目的,保證學生的正常身體發育要求和學習質量。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