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8-08 23:40:51 2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屬於機械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市場上的溼巾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本身已經被消毒,但不能消毒其他物品,裡面含有護膚的成分,只能做皮膚溼潤保養的。另一類是不僅本身被消毒,而且對別的物品也可起到消毒作用的消毒溼巾,可以用做皮膚擦傷、劃傷等的消毒或殺菌。可見,外出最好選擇具有殺菌功能的消毒溼巾。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CN201620472894.9本實用新型適用於溼巾生產設備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溼巾生產裝置的加液結構,包括中空管和溼巾輸送槽,所述中空管一端連接進液口,另一端封閉設置;所述溼巾輸送槽包括第一側壁、第二側壁和底壁,所述第一側壁上設有缺口,所述中空管連接有進液口的一端固定連接在所述缺口上;所述中空管封閉設置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側壁相抵接;所述中空管上均勻設有若干環形凹槽,所述環形凹槽分為上部和下部,所述下部的外表面均勻設有若干通孔,所述中空管相對所述溼巾輸送槽呈傾斜設置。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用,不僅避免了功能液的浪費問題,還避免了加工現場容易髒溼、衛生難維持的問題,也解決了溼巾加液不均勻的問題,提高了生產效率。但是其不足之處在於進行切割溼巾時,切割位置不夠精準,容易造成溼巾尺寸大小不一。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以解決現有的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在進行切割溼巾時,切割位置不夠精準,容易造成溼巾尺寸大小不一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其結構包括輪子、支架、開關器、工具機、螺栓、操作器、輸送帶、掃描器、通氣管、顯示器、切割裝置、旋轉鈕、散熱器,所述輪子與支架相連接,所述開關器與工具機緊固連接,所述螺栓設在操作器下方,所述輸送帶與掃描器相連接,所述通氣管與顯示器相連接,所述顯示器與切割裝置相連接,所述切割裝置由機身、刻度齒輪、轉軸、多功能鈕、機頂、可伸縮刀片、切割口組成,所述機身上設有刻度齒輪,所述刻度齒輪與轉軸相連接,所述多功能鈕與機頂相連接,所述可伸縮刀片外設有切割口。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與開關器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工具機與螺栓緊固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操作器與輸送帶活動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掃描器與通氣管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切割裝置與旋轉鈕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輸送帶與切割裝置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工具機與輸送帶相活動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切割裝置,能夠通過多功能鈕與可伸縮刀片配合進行切割,及時發現切割時溼巾大小不一、一長一短的現象,提高在進行溼巾切割時能做到大小一致,長短一樣,整體整齊。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切割裝置示意圖。
圖中:輪子-1、支架-2、開關器-3、工具機-4、螺栓-5、操作器-6、輸送帶-7、掃描器-8、通氣管-9、顯示器-10、切割裝置-11、機身-111、刻度齒輪-112、轉軸-113、多功能-114、機頂-115、可伸縮刀片-116、切割口-117、旋轉鈕-12、散熱器-13。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嬰兒潤膚清潔溼巾生產裝置,其特徵在於:其結構包括輪子1、支架2、開關器3、工具機4、螺栓5、操作器6、輸送帶7、掃描器8、通氣管9、顯示器10、切割裝置11、旋轉鈕12、散熱器13,所述輪子1與支架2相連接,所述開關器3與工具機4緊固連接,所述螺栓5設在操作器6下方,所述輸送帶7與掃描器相8連接,所述通氣管9與顯示器10相連接,所述顯示器10與切割裝置11相連接,所述切割裝置11由機身111、刻度齒輪112、轉軸113、多功能鈕114、機頂115、可伸縮刀片116、切割口117組成,所述機身111上設有刻度齒輪112,所述刻度齒輪112與轉軸113相連接,所述多功能鈕114與機頂115相連接,所述可伸縮刀片116外設有切割口117,所述旋轉鈕12與散熱器13相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首先通過機身111啟動刻度齒輪112,多功能鈕114具有多樣式切割,啟動多功能鈕114使用可伸縮刀片116精準切割,顯示在切割溼巾上,及時發現切割時溼巾大小不一、一長一短的現象,及時進行校正,提高在進行溼巾切割時能做到大小一致,長短一樣,整體整齊,而且好看。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