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拒承擔賠償,商戶再次被逼跳樓
2023-07-13 17:08:29 3
一名男子繼24日跳樓未遂之後,昨天上午11點左右再次站在太平洋數碼電腦城4層東南角一扇窗外欲跳樓。
11點40分左右,太平洋電腦城東南角樓下圍著二三十人,樓上一男子坐在4層東南角的窗外。該男子是電腦城的商戶,在其貨物被盜後,曾向電腦城管理部門索賠,但遭到拒絕。
中午12點左右,中關村大街派出所的民警和雙榆樹消防中隊的消防員相繼趕到。在將充氣墊鋪在男子下方的地面後,消防隊又調來一輛雲梯車。儘管消防隊員幾次將雲梯伸到了男子身旁,但他拒絕登上雲梯。
此後,電腦城管理部的負責人在消防員和民警的陪同下登上雲梯與男子交流。至下午1點50分左右,電腦城方面將4.7萬元現金交到男子手中。隨後,男子登上雲梯返回地面,中關村大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將其以敲詐罪為名帶走。
電腦城的一名商戶說,該男子是電腦城的商戶,「上周他的櫃檯在深夜被盜,丟了幾萬元的貨。」在貨物丟失後,男子曾向電腦城管理部門索賠,但遭到拒絕,當時就曾欲跳樓。雙榆樹消防中隊的消防員證實,該男子曾於24日下午4點左右在電腦城4樓窗外欲跳樓,被電腦城保安救下。
北京市眾意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永正說,商戶入住電腦城後,電腦城即擔負起商戶下班後看護其貨品的責任。貨物丟失,首要索賠對象是犯罪嫌疑人,但電腦城也有責任。在嫌疑人沒有歸案時,電腦城應承擔賠償責任,電腦城可在嫌疑人歸案後向嫌疑人提出賠付要求。但商戶索賠的方式不值得提倡,他也應受到相應處罰。
昨晚,中關村大街派出所一名民警說,該男子仍在派出所接受調查,而太平洋電腦城官方則單方面發表聲明如下。
「跳樓男子並非太平洋商戶,與太平洋並沒有租賃協議書,因此其丟東西太平洋並不應該負擔責任。在其東西丟失後,太平洋協助向警方報案,警方也正在調查。但是他採取了極端的做法,在這種極端情況,為了保證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太平洋協助警方工作,答應其無理要求。在該男子下來後,警方將其刑事拘留,並退還太平洋現金及收據。據了解警方可能會起訴其敲詐罪以及其他相關責任。太平洋也會積極配合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