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7-23 02:07:31 2

本實用新型屬於鋼結構建築機械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
背景技術:
可升降式開合屋蓋是在普通開合屋蓋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產物,目前常見的開合屋蓋開合方式有單一方向的移動式、旋轉式和摺疊式。然而不管是何種開合方式,開合屋蓋均需分為活動屋蓋單元和固定屋蓋單元。
通常在設計時,為了防止活動屋蓋單元和固定屋蓋單元的碰撞,兩個單元將設計成不等高,這將影響建築整體的美觀性;同時在活動屋蓋與固定屋蓋接合處的防水處理也比較困難。因此為了使普通開合屋蓋在活動屋蓋閉合時可實現升降功能,增加建築整體的美觀性並便於屋蓋接合處的的防水處理,本申請人提供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本案由此產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來實現普通開合屋蓋在活動屋蓋閉合時的可升降功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具體公開的第一種技術方案為: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所述機構設置於鋼結構桁架上,用於升降移動活動屋蓋;所述鋼結構桁架的上弦杆上安裝有固定軌道,該固定軌道上活動設置有若干臺車,每一臺車上固定設置有臺車升降機構,臺車升降機構的頂部連接活動屋蓋。
進一步,所述臺車升降機構包括安裝於臺車上的第一底座,第一底座上設置有臺車升降動力裝置和臺車導向裝置;所述臺車升降動力裝置包括第一驅動蝸輪絲杆和提供動力的第一驅動電機,第一驅動蝸輪絲杆頂部連接有第一升降平臺;所述臺車導向裝置包括固定於第一底座上的導向套筒,活動位於導向套筒內的第一導向杆,和設置於第一導向杆一端的限位塊,第一導向杆另一端連接有所述第一升降平臺。
本實用新型具體公開的第二種技術方案為: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所述機構設置於鋼結構桁架上,用於升降移動活動屋蓋;所述鋼結構桁架的上弦杆上安裝有固定軌道,該固定軌道上活動設置有若干臺車,臺車上連接有所述活動屋蓋;所述鋼結構桁架的下弦杆上固定安裝有若干軌道升降機構,軌道升降機構頂部設置有軌道支撐梁;所述固定軌道位於軌道升降機構處斷開形成活動軌道,該活動軌道位於軌道支撐梁上並與軌道支撐梁同步上下位移。
通過升降機構的升降每一軌道支撐梁上的活動軌道與上弦杆上的固定軌道對接或斷開,所述臺車可以升降並沿直線軌道運行。
進一步,所述軌道升降機構包括第二底座,第二底座安裝有第二驅動蝸輪絲杆,該第二驅動蝸輪絲杆通過第二驅動電機驅動;所述第二驅動蝸輪絲杆頂端固定有第二升降平臺,第二升降平臺沿著固定於鋼結構桁架上弦杆的第二導向杆上下移動。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有效解決了普通開合屋蓋在活動屋蓋閉合時的可升降功能;解決了為了防止活動屋蓋單元和固定屋蓋單元的碰撞,兩個單元將設計成不等高的技術問題,從而增加了建築整體的美觀性並便於屋蓋接合處的的防水處理;本實用新型實用性,經濟性和安全性好,適用範圍廣,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臺車升降機構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軌道升降機構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軌道升降機構初始狀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軌道升降機構最終狀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臺車升降機構初始狀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臺車升降機構最終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接下來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實施例一:
結合圖1、5、6所示,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所述機構設置於鋼結構桁架1上,用於升降移動活動屋蓋2;所述鋼結構桁架1的上弦杆11上安裝有固定軌道3,該固定軌道3上活動設置有若干臺車4,每一臺車4上固定設置有臺車升降機構5,臺車升降機構5的頂部連接活動屋蓋2。
所述臺車升降機構5包括安裝於臺車4上的第一底座51,第一底座51上設置有臺車升降動力裝置52和臺車導向裝置53;
所述臺車升降動力裝置52包括第一驅動蝸輪絲杆521和提供動力的第一驅動電機522,第一驅動蝸輪絲杆521頂部連接有第一升降平臺54;
所述臺車導向裝置53包括固定於第一底座51上的導向套筒531,活動位於導向套筒531內的第一導向杆532,和設置於第一導向杆532一端的限位塊533,第一導向杆532另一端連接有所述第一升降平臺54;所述第一升降平臺54上設置有節點55,並通過節點55與活動屋蓋2連接。
當活動屋蓋2打開時,臺車升降機構5的第一升降平臺54在第一驅動蝸輪絲杆521帶動下,沿著第一導向杆532向上提升,當活動屋蓋2相對固定屋面到達設定高度是,則升降停止並自鎖,然後進行活動屋蓋2的水平開合運動。
當活動屋蓋2閉合完成後,第一升降平臺54在第一驅動蝸輪絲杆521驅動下,下降至初始位置,保證活動屋蓋2與固定屋蓋的水平。
實施例二:
結合圖2、3、4所示,一種可升降開合屋蓋的升降機構,所述機構設置於鋼結構桁架1上,用於升降移動活動屋蓋2;所述鋼結構桁架1的上弦杆11上安裝有固定軌道3,該固定軌道3上活動設置有若干臺車4,臺車4上連接有所述活動屋蓋2;所述鋼結構桁架1的下弦杆12上固定安裝有若干軌道升降機構6,軌道升降機構6頂部設置有軌道支撐梁66;所述固定軌道3位於軌道升降機構6處斷開形成活動軌道31,該活動軌道31位於軌道支撐梁66上並與軌道支撐梁66同步上下位移。
通過升降機構6的升降每一軌道支撐梁66上的活動軌道與上弦杆11上的固定軌道3對接或斷開,所述臺車4可以升降並沿固定軌道3運行。
所述軌道升降機構6包括第二底座61,第二底座61安裝有第二驅動蝸輪絲杆62,該第二驅動蝸輪絲杆62通過第二驅動電機63驅動;所述第二驅動蝸輪絲杆62頂端固定有第二升降平臺64,第二升降平臺64沿著固定於鋼結構桁架1上弦杆11的第二導向杆65上下位移。
當活動屋蓋2打開時,軌道升降機構6的第二升降平臺64在第二驅動蝸輪絲杆62的帶動下,沿著第二導向杆65向上提升,當軌道支撐梁66上的活動軌道31與固定軌道3對接完成,則升降停止並自鎖,然後進行活動屋蓋2的水平開合運動。
當活動屋蓋2閉合完成後,第二升降平臺64下降,下降至初始位置,保證活動屋蓋2與固定屋蓋的水平。
以上內容是結合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所提供技術方案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只局限於上述這些說明,對於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