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從懷孕到生產需要多少次產檢(孕媽媽請注意從懷孕到生娃)
2023-07-27 20:18:11 1
一、圍產醫學 圍產期——是指產前、產時和產後的一段時期,經歷妊娠期、分娩期和產褥期3階段。
我國對圍產期的定義為:從妊娠滿28周(即:胎兒體重≥1000g或身長≥35cm)至產後1周。並以此計算圍生期死亡率。
二、孕婦監護 (一)產前檢查的時間、次數及孕周 針對發展中國家無合併症的孕婦,WHO(2016年)建議產前檢查次數分別為:妊娠>是判斷胎兒宮內安危的主要臨床指標。 >>胎盤功能減退時,<10次/2小時。
(二)胎盤功能檢查 2.測定孕婦尿中雌三醇 >>定量測定: 正常值:24h尿>15mg 臨界值:10~15mg/24h尿 危險值:24h尿<10mg 若於妊娠晚期連續多次測得雌三醇值24h<10mg尿,表示胎盤功能低下。 >>隨意尿測雌激素/肌酐(E/C)比值: >15為正常; 10~15為警戒值; <10為危險。 3.測定孕婦血清游離雌三醇值 >>足月妊娠血清E3值的下限為:40mmol/L。 >>若<40mmol/L,表示胎兒胎盤功能低下。 4.測定孕婦血清胎盤生乳素(HPL)值 >>足月妊娠HPL值為4~11mg/L。 >>足月妊娠時HPL<4mg/L,或突然降低50%,提示胎盤功能低下。 5.縮宮素激惹試驗(OCT) >>NST試驗——無反應型——需做OCT。 >>OCT陽性——提示胎盤功能減退。
五、孕期營養、用藥、管理 (一)孕期用藥 【孕周對胎兒的影響】 ————妊娠12周———— 致畸期 致畸性減弱 ————受精9周———— 致畸期 致畸性減弱
本節數據說明: 九版教材更新的數據: ①受精後2周內(孕卵著床前後):藥物對胚胎影響為「全」或「無」; ②受精後3~8周之間:是胚胎器官分化發育階段,稱為「致畸高度敏感期」; ③受精後9周~足月:致畸性雖減弱,但對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統、神經系統)的影響一直存在,尤其是神經系統。還可表現為胎兒生長受限、低出生體重和功能行為異常。 ——受精2周——受精9周—— 「全或無」 致畸期 致畸性減弱
藥物的致畸性 頭1、2周全或無,要麼沒事要麼流; 3w-3m易致畸!3w-5w最致畸!! 3個月後人形成,但是仍然有風險, 影響中樞和生殖,不用藥物是首選。
4.分娩期——應考慮藥物殘留,影響新生兒。 產程中鎮痛——不宜選用嗎啡; 可以選用哌替啶 》哌替啶——是分娩鎮痛常用的藥物(鎮痛作用) ——讓胎兒在用藥後1小時內或4小時後娩出為好,目的是讓出生後新生兒體內的藥物處於低水平。 》哌替啶——可用於第一產程潛伏期(鎮靜作用)
【孕期用藥的基本原則】 ①用藥必須有明確的指徵,避免不必要的用藥; ②根據病情在醫師指導下選用有效且對胎兒相對安全的藥物; ③應選擇單獨用藥、避免聯合用藥; ④應選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老藥),避免使用較新的、尚未肯定對胎兒是否有不良影響的藥物; ⑤嚴格掌握劑量(最小有效量)和用藥持續時間,注意及時停藥; ⑥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許,儘量推遲到妊娠中晚期再用藥。 注意:既不能濫用、也不能有病不用!
(二)孕婦管理 1.孕產期系統保健的三級管理 我國實行孕產婦劃片分級分工,並健全相互間會診、轉診等制度——及早發現高危孕婦並轉至上級醫院進行監護處理。 我國城市開展醫院三級分工——市、區、街道。 婦幼保健機構三級分工——市、區、基層衛生院。 農村三級分工——縣醫院和縣婦幼保健站、鄉衛生院、村婦幼保健人員。 2.孕產婦系統保健手冊 建冊時間:從確診早孕時開始建立孕產婦系統保健手冊,系統管理直至產褥期結束(產後滿6周)。 記錄內容:手冊應記錄每次產前檢查時的結果及處理情況;住院分娩及產後母嬰情況;產後訪視情況。 手冊管理:在醫院住院分娩時必須交出保健手冊,出院將手冊交還給產婦,由產婦交至居住的基層醫療保健組織,以便進行產後訪視(共3次,出院3日內、產後14日、28日)。訪視結束將保健手冊匯總至縣、區婦幼保健所進行詳細的統計分析。 3.高危妊娠進行篩查、監護和管理 通過系統的產前檢查,儘早篩查出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婦,及早給予診治——提「三高率」、降「三死率」。 提高高危妊娠管理的「三率」——高危妊娠檢出率、高危妊娠隨診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 降低圍產期的「三率」——孕產婦死亡率、圍生兒死亡率、病殘兒出生率。